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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市城市规划局!城市规划监察执【法程序规定
】。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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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 为:了加强北海市城市规!划局(以下简—称市局)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城市?规划:监察执法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设部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 城:。市规划监《察执法必须坚持【合法、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管,。辖与委托
第【三条 《城市规划监察—。执法工作实行市局】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规,划分局按照市局“三!定”方案《所规:。定的职责负责其辖区!内的城市《规,划监察执法工作
! , 北海市—城市规划监察队【(以下?简称监?察队)接受市局的】委,托负责市局》。授,权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监察执法工!作
第《四,条 海城》区,规,划分局以市》局的:名义负责以》下城市规划监察执法!工作
《 (》一)本辖区》内居民自建低层住】宅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和: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详!见关于进《一步明确海》城区:范围内低《。层住宅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和监察工作!分工:的通知北规字〔2】002〕《129号文的规定)!
: , (二》)城市?规划监察执法—文书的送达
! (三)市局指】定管辖的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和市?局交:办的:其他:城市规划监察执法】工作
第》五条 《。银海区规划》。分局以市局的—名义:负责以下城》。。市规划监察执—法工:作
【。(一)本辖区内违】法建设?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核—查
:
(二【)本辖区内居民自】建低层住宅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和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
— :(三:。)北海市区》铁路以南地》区公:建和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监督检—查及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
(【四)城市规划监【察,执法文书的》送达
【 (五?),市局指定管辖的【。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和市—局交办的其他—城市规划监察执法】工作
第六—条 : ,铁山港区规划分局以!市局的名义负责以下!城市规划监察执法】工作
【 (一)《本辖区内违法建设】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核查
》
(—二)本辖《区内建设工程和【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监督】检查及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
(!。三)城市规划监察执!法文书的送达
! ?(四:)市局指定管—辖的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和市局交办的其!他城市规划监察【执法工作
—第七条 监—察队接受《市局委托以市局的名!义负责以下城市【规划监察执法工作】。
(【一)受理北海市【区铁路以《。。北,地区公建《。建设:。。工程违法建设举【。报案:件并:核查:
,。。
《 (二)《城市规划监察执【法文书的送达
】 ? (三)对市局委】托范:围内的公建建设【。工程和临时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
— (》四)市局指定管辖的!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和市【局交办其他城市规划!监,察执法?工作
第八条 !。市局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各分】局和监察队》的管辖?范围作?出调整?决定对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案件指定管【辖
? 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市局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协:调处理
第三【章 ?城市规划《监督:。检查
第九条 !对北海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实行每—日巡查?制度城市规划—监察执法实行持【证,亮,证的:规定规划监》察人:员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
— 实施城市规划监!督检查检查人员不能!少于两人
第【十条 《城市规划监督—检,查主要?是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建设:工程(含市政工程、!临时建设《工程)和改变地形地!貌等:活动:实施检查
—第十一条 》 ,对建设用地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 (:一)是否《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建设《用,地的坐标、面积【等是否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符【
第十二条 对!建,设工程(包括—临时建?设工程)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
(一)】。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
(二】),建,设工程坐标位置、平!。面布置形式、建筑立!面、建筑面积—等是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相符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的平面布【置、空?。间布:局、立面造》型、使用功能、建】筑面积等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第十四条【 :对改变地形地—貌等活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挖取砂石、土【方等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是否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实施城市规【划监督检查发—现有涉嫌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违法【挖取砂?石、土方等行为的检!查人员应当及时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组织进!行调查?在调查时应》当制:作广西建设行政执法!现场:勘验笔录和询—问笔录?笔录应?由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或到《。场应当在笔录中【写明:
第十六条 【 制作现场勘—验笔录应当载—明以下?。。内容并绘制能—反映周边《情况的现场(勘验】)示意图
【 (一》)检查时在场—。人员姓名和基—本情况(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注明原因》。及是否委《托代理人到场等情况!)
(二!)勘验检《查的方法(仪—器测量、皮尺—丈量等)
】。 (三)》勘验检查的具体内容!
》 (四)勘验检查的!结论
?
第十?七条: 城市规》划监察?。执法:人员不得泄漏违法建!设行为举报》人的:姓名等?情况不得擅自公【开或泄漏当事人的】技术和业务》秘密
第四章【 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
》
,第十:八条 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广西!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都必须《立案查处
》
第十九条》 :立案应填写广—西建:设行政执法》。案件立案表(以下】简称立案表)
! 立案表由办案!人按要求填写附上相!关材料(包括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有关:。证,据材:料)由?办案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送—法制工作机构审核】
第二十条 法!制,工作机构经》审核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报主管领导审批【;认为需补充调查】证据材?料的退回办案单【位补:充,。调查证据材料
【
分局负】责,办理的居民自—。建低层住宅》违法建设案件的立案!由各分局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审核】报分局?主管领导《审批
分!局办:理的:公建和?临,时,建,设的违法建》设案件及监察队负责!办理的违《法建设案件》的立案由市局法制】工作:机构审核《报市局?领导审批
第【。二十一条《 法制工作—机构:立案审核的》期限为?七,日涉及?重大:。复杂问题经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至十五—日,
,
法制工】作,机构退回补》充调查?。证据材料《的办案人员自—退,回之日起十日—内完成
第二【十,二条 违法—建,设案件的立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一)已获取—的证据材料中初【步证明了存在违反城!市规:划,法,广西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行—。为
(】。二,)依据城《市规划法、广西【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 (三)【有明确的违》法建设行为人
【
》(四)违法建—设案件属于本单【位,的管辖范围》
:第二:十,三条 《对立案查处的违【法建设?案件由办案单位【领导指定办案人员
!
办案人员!调查、收集证据【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
: , ?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两人
第二!十四条 《 办案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申请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要!求其回避
【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 , (二)《本人或者本》人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 : 办案《人员的?回避由办案单位领导!决定;办案单位领导!的回避由市局领导】决定;市局领—导,的回:避由市局领导集体】决定
第二十【五条 ? 办案?。人员可向《当事人?或知情?人,。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材料》
? :。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出具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并【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办》案人员调查取证时】应当告知《当事人、代理人或】者知情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制【作广西建设行政执】。法调查笔《录,(以下简《称调查笔录)—应当记录以下内容】
(一)!调查的时间、—地,点;
【。 ,(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单,。位的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职务以及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个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地《址、住址、联—系电:话;
(!三):亮证表?明身份、《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情?况,;
(】四)询问和当事人】陈述、申辩的具体内!容
【调,查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或,代理人核对并—签名或?盖章调查人、—记录人应《当在调查笔录上【签名
当!。。事人或代理人—拒绝在笔录上签字的!调查人员应当—注,明其:拒绝签字的理—由等情况或者请【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人员见?证
第二十—七条 调查—、收集证据的期【限为自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经市局分【管领导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
第二十八条 】。由办案人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对个人非!经营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作》出三仟元以》上或者在经营—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作出五仟元!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在非》经,营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作出五《仟元以上或》在经营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作—出二万?。元,以,上罚款的还应—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第二十九条》 ,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当》依,法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市局:法制工作机构组织举!行听:证由市局法制机【构人员或市局—。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听?证办案单位应当将】案,件材料市局》法制工作机》构确定听证会主持人!、记录人和听证【会时:间、地?点后由市局法—制,工作机?构填写听证会通知】。书并在?听证的?七,日前由办《案人:向当事?人送达?
第三《十条: 听证前听证主持!。人应:当核对当事人、听证!代理人和参加听证】的其他利害关系人】身份宣布听证纪【律及权利义务—
—听证会按下列程【序进行?
: ? (一)《。由案件调查》人提出当事人违法建!设的事?。实、行政处》罚建议及理由—并宣读、出》示有关?材,。料和证据
!。 (二)由当事【人或听证代理—人对案?件,。调查人举出的证据】进行质证并》就,案件事实和》相关:。的问题发表意见、出!示证据进《行申辩
— (三)听证主!持人就案《件的有关问题—向当事人《、案件调查人、【。证人进行询问
】。 (四)当】事人:或者听证代理人作最!后陈述?
第三十一条 】 市局法制机—构在行?政处罚听证会—。结束后将行政听证会!材料和案件材料一】并报市局领导审【定
第三十二条 !。 调?查结束办案》人员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并将相?关证据材料》报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法!制机构进《行审核
第—三十三条 调查报!告要求反映案件【。的整个办理过—程和案件事实等【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一—)案件来源情况
】。
: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
! (三)【建设项目用地和建】设,工,。程有关情况
—
(四【)调查、收集证据】等,办,理,情况
?
? (五)》认定的违法》建设事实《和当事?人行为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款、项
! (六)具体的处理!意见:。和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款、项
! (七)—调查:人员:签名:
第?三十四条 分【局办理?的违法建设案件由】分局法制机》构负责报批前的【审核:但公建和临时建设】的案件以《及低于广西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规定的】标准减轻罚款或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构—)筑物的案件报市局!法制工作机》构审核
第—三,十五条? 法制工作机【构对案件审核完【毕将案件有关材料连!同,。审核意见《一并报送相关领【导审核
【 分局法》。。制工作机《构审核的案件—由分局领导审批;市!局法制机构审核【的案件?由市局分管领导审批!
第三十》六条 违法建设案!件承办单位按要求】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相对人《
第三十七条【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
【
: (二)违【。反法律、法规的事实!和证据;《
: ?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 (四)行政!处罚履行的方式【和期:限以及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将—依法采?。取,的措施;
— :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
(六【)市局的《全,称和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第三十八条 【规定行政处罚相对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为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 行政处罚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
行政处】罚相对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为自逾期之日起1!80:日内
?
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有关:文书:应当直接送受送【达人受送《达人:应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签】收日期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其—他人到场见证在【送达回执上注明拒绝!。的,理,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有:关文书留《置在受送达人处即视!。为送达
第四【十条 不能—直接送达或》者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按下列规定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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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受送》达人:不在的交其同—住的成年《亲,。属签收?;
(二!)受:。达人已指定代收人的!由,代收人签《收;:
》 (三)《邮寄送达《的以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 : (四)受送达】下落不明的以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即【为送达
第四【十一条 《 行政处罚相对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案件《承办:单位应当在法—。。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内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并附:相关材料《送市局法制工作【机构审核经》报送市局《领,。导批准?后以市局的名—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四十二条 【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过去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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