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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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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
!临政:发[2004]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临沂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市!场行为有效地预防】和遏制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促进我市建设—市场有序《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础】设施:项目的主管部门及建!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协助:审计机?关实:施监督?
第三条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全】市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由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监督的—国家、省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四条 审计监督【的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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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国!家法规规定应履【行招标?投标程序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等环节应由!审计机关监督其招】标投标?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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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项目应由】建设:单位或业主》代表到审计机关办理!开工前审计手续审】计,机关对项目的—立项、计划、规【划、用地审批—、,财,。政性资金的》缴纳情况、》项目资金的到位情况!及其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计》监督
】(三)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审,计机关应对其进行事!中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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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经济活动、》财,务资料应接受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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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计机【关应:对项目的监理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抽【查
(】六)审计机关应【对项目实施的各【方在:职责履?行方面及《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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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建设单—位或业主代表应【及时将项目的预【算和决算资》。。料报送?审计机关投资规模】超过一千万》元以上的项目审计机!关应对其《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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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的:审计委托部门应【将审计结果报—审计机关《审计:机关应对其审—计内容和结果进行】再监督?。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审计机关《的审:。计程序?应当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第六条】 被监督部门和有】关人员应当配合审计!监督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第七条 审计—机关在审计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法规规定的—问题应及时指出被】监督部门《应依法进《行更正或改》进
第《八,条 审计机》。关对查出的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对情节较严重及】屡查屡犯的问题要在!国家法规范围内【。。从,重处罚同时可—建议:有关部?。门对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应依法进行【行,政监督
第十【条, 审计机关应将项目!的审计监《督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市政府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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