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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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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
》临政发[2004]!。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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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市场行为有效地预!防和:遏制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促【进我市建设市场有】序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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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基础设施》项目的主管》部门及建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协:助审计机关实施监】督
第三条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全市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由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监督的国家!、省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四条 】审计监督的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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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国家法规规定】应履行?招标投标程序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等!环节应由审计—机关监督其招标投标!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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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项?目应由建设单—位或业主代表到审】计机关办理开工【前审计手续审计机关!对,项,目,的立项、《计,划、:规划、用地审批、财!政,性资金的缴》纳情况、《项目资金《的到位?情况及其《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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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审计【。。机关应对其进行事】中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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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经济活动、财务资】料应接受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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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计机关应》对,项目的监《理,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抽—查
(】六)审计《机,关应对项目实—施的各方《在,职,责履行方面及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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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建?设,单位:或,业主代表应及时【将项目的预算—和决算资料》报送审?计机关投资规—模超过一千万元以上!的项目?审计机关应对其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
(八】。)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的审计委!托部:门应将审计结果报】审计机关审计—机关应对其审计内】容和结果进》行再监督 》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审计机关的】审计程序应当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第,六条 被监督部门和!有关人员应当—配合审计《。监督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第七条 审计机!。关在审计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法规?规定的问题》应及时?指,。出被监督部门—应依法进《。行,更正或改进》
第八条 审计】机关对查出的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对】情节较严重及屡查】屡犯的问题要—。在国家法规范—围内从重《处罚同?时可建议有》关部门对《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应依法进—行行政监督
第】十条: 审计机《关应将项目的审计】监,督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市》政府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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