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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莱芜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各国土资—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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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的通知—(莱政发[》。2007]》。35:。。号)规定我们制定了!莱芜:。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二00七年》六月八日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以下简称《挂钩)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山东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管理办法(—鲁国:土资发〔2006】〕,111号)和—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的】通知(?莱政发?〔,20:0,7〕35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挂钩项目资】金是指市政府使【用挂钩周转指标【审批非农业建设用地!依,法收缴的各项—土,地,收费和土地收—益
第三条 挂!钩,项目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 ? (一)耕地—开垦费?用挂:钩周:转指标审批建设用地!按规定标准》收取的耕地》开垦:。费;
】(二)?建设用地指标有偿】使用费?使,用挂钩周转指标审】批建:设用地按每亩300!0元标准收取的建设!用,地指标?有偿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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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使用挂钩周转!指标:审批建设《用地:按规:。定标准收取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使用挂钩周转!指标:审批出让《(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中按规定提!取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其他支—出,后的土地收益
! , (五)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使】用挂钩?周,转,指标审?批的集体《建设用地按》规定收?取的土地流转收【益
(】六)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第四条!。 挂钩《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包括
!(,一,)原:农,村建设用地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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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原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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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挂钩项目资】。金补助?标准
《 (一)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助:标准在?原村建新区安置的】拆迁1亩原农—村建设用地补助资】金3000》0元;到城》区和中心镇、农村新!社区(中心村)【建新区安置》。的按在原村建—。新区安置拆迁补【助标准的130%和!110%进行—补助;项目区被拆】迁的村民不在—安置区内安置而到城!区和中心镇买房的】按在:原村建新区安置【拆迁补助《标准的150%和1!30%进行补助
! (二—),土地复垦《补助标准每复垦1】亩耕地补助资金【5000元
第六!条 农村建设用】地的拆迁、复垦按】土地复垦项》目申报立项立项报】告中按拆迁、复垦】分别: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统一【按照莱芜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暂行办法进行管理!
第七条》 挂?钩,项,目区原建设》用地拆迁、复垦补助!资金按?立项确定《的工程实施计划分】年度安排每年开工时!按本:年度:应付资金的》40%拨付启动资金!年终经区级自验和】市级初验完成年【度任:务90%《以,上,的再拨付本年度应付!资金的40》%,达不到年度任务【90%的《暂不补助列入下年】度,拆迁复垦《计划项目总》体竣工并通过省级】验收确认《。后,拨付其余资金
】 对到城区和!中心镇、农村—新社区(中心村)】建新区安置》的应补助在》原村建新《区安置拆《迁补:助,标准的30%和10!%部分待拆迁—复垦:完成后?由国土资源部门对规!划设计图《、区乡证明、—村申请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经市、区财政审!查后拨付应补助资金!。
: ? 对不在安置—区安置而到城—区和中心镇买房的】应补助在原村建新区!安置拆迁补助标准的!50%和30%部分!待拆迁复《垦,完,成并已入住所购【房屋后由国土资源部!门对:购房发票、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区乡村证明、】个人申请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经市、区【财政审查《后,拨,付,应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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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挂钩项!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取实行“国土!资源部?门开票统《一缴入市财政专户】财政部门设专账核算!”的办法;》支付实行《“区级?报,账提款”《的办法挂钩》项,目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按预算和挂钩!项目:进度分批将资金【拨付到区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到拆迁》。复垦:的村由村《负,责兑付到实施—拆迁复垦的单位或个!人
第九条 !挂钩项目资金—属,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各】级财政部《门要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跟踪问效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 ! 各:级财政、国土资【源部:门按照职《能建立挂钩项目和资!金管理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切?实提:高项目?和资金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 建《立挂钩?项目资金《管理考?评机制每年区财【政、:国土资源部门向【市财政、国土资源】部门报?送挂钩?。工作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市财政、国土【资源: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对挂钩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工作成效突出的【优先:安,排下年?度预算对虚报工程】进度:、截留、挪用—、挤占、《抵,扣资金的《除,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外要全额】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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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由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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