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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关于印发莱芜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各国土资源分局! :  》    根》据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的通知《(莱政发[200】7]35号)规定我!们制定了莱》芜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二0》0七年六月八日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以下简称》。挂钩)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山东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管理办法《(鲁国土资发〔【2006〕1—11号)《和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的通知(莱政发】〔,。2007〕3—5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挂钩项目—资金是?指市:。政府使?用挂钩周转指标【审,批非:农业建设用地依法】。收缴的各项土地收】费,和土地收益 — 第三条《 挂钩项目—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一)耕地》开,。垦费用挂钩》周,。转指标审批建设用】地按规定《标,准收取的耕地开垦】费;  》   (二)建设】用地:指标有偿使用费使】用,挂,钩周转指标审批建】设用地按《每亩3?000元《标,准收取的建设用【。地,指标有偿使用费【; ? ,   (三)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使—。用,。。挂钩周转指标审批建!设,用,。地,按规:定标:准收取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使用挂钩】周转指标审批出让(!。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中按规定提取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其他支出后的土【地收益    】 ,(五)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使》用挂钩周转指标【审批的集《体建设用地按规【定,收取的土地流转收益!     (六)!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第四条 挂】钩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包括   【  (一《)原农村建设用【地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助 —    (二)原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补】助 : 第五条 挂钩】项目资金补》助,标,准 : ,   ? (一?。)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助标准》在原:村建:新区安置的拆—。。迁1亩原农村—建设用地补助资【金30000元;到!城区和中心镇、【。农,村新社区(中—心村)?建新区安《置,的,按在原村建新—区安置拆《。迁补助标准》的130%和11】0,%进行补助;项目区!被拆迁的村民—不在安置区内安置】而到城区和中心镇】买房的按在原—村建新区安置—拆迁补助标准的1】50%和130【%,进行补助 》。 ,  :  (二《)土地复垦补助标准!每,复垦1亩耕》地补助?资金5?000元 第六条! 农村建》设用地的拆迁、【复垦按土《地复垦项《目申报立项立项【报告中按拆迁、复】。垦分:别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统一按照—莱芜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暂行》办法进行管理 【 ,第七:条 挂钩项目区原!建设:用地:拆迁、复垦补助资金!。。按立项确定的工程实!施计划分年度安排每!年开工时按本—年度应付资》金,的4:0%拨付启动—资金:年终经区《级自验和市级初验】完成年度任务—9,0%以上的再拨付本!年度应付资金—的,40:%达不?。到年度任务90%】的暂不补助列—入下年度拆迁—。复垦计划《项目总体竣工—并通过省级》验收确认《后,拨,付其余资金   !  对到城区和中心!镇、农?村新社区《(中:心村)建新区安置】的应补助在》原村建新区安置【拆迁补助标准的【30%和10%部】分待拆迁复垦—完成后由国》土资源?部门对规划设计图、!区乡:证明、村申请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经市【、区财政审》查,后拨付应补助资【金     对】不,在,安置区安《置而到城《区和中心镇买房的应!补助在原村》建新区安置拆迁补助!。标准的50%和【3,0%部分《待拆:迁复垦完成》并已入住《所购:房屋后由国土资源部!门,。对购房发《票、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区:乡村:证明、个人申—请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经—市、区财政》审,查后拨付应补助【资金 第》。八,。条, :挂钩项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取】实行“国土资源部门!开票统一《缴入市财政专户财】政部门设专账—核算”的办法;【支付实?行“区级报账提款”!的办法挂《钩项目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按预算和—挂钩项?目进度?分批将资金拨付【到区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到【拆,迁复垦的村由村负】责兑付到《实施拆迁复垦的单位!或个人 第九条! 挂钩项》目资金?。属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各级财—政部门要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跟踪问效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 】各级财政、国—土资源部《门按照?职能建立挂钩—项目和资金管理【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切实提高项目和资!金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 建》立挂:。。钩项目?资金管理考评机制】。每年区财政》、国土资源部门【向市财政、国土【资源:部,门报送挂钩工作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市》财政、国土资源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对挂钩】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工作成效【突出的优先安排下】年度预算对》虚报工程《。进度、截留、挪用、!挤占、抵扣资金【的除: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外要全额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 由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