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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行政】审批实施办》。法
颁布单!。位 莱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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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时间 2002-!0,。6,-29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山东省行—政审批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行政机】关、:依法授权或经—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审批!权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审—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行!政审批应遵循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原】则,
:第,四条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外其【他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审批
第五条 】行,政审批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内容!、条件、程序—和时限行政》审批:事项涉及收费的应当!一并公布收费—项目:的依据、范围、收费!。标准等
》第六:条 行政审批机关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应当"一个—窗口:",。办公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多个审批事项相!关联的或《者一个审批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应当实行《“一站式”联合办】公制度由主办部【门统一受理》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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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行政《审批机关《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相对人)的行—政审批申请后根据】法定条件《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不能当场!作出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对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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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审批中不得!非法收取费用或【者,谋取非法利益;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必须》具备:一定业?务,技能方可《申领:有关证照的外—不得强制实施—培训
第九条凡】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机关一【律不得继续审批【。违法实?施行:政审批的该行—政审批行为无效【因实:施无效审批》造成相对《人损失的实》施审批的机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行:政审:批机关应当》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监管?制度严格落实监管】措施明确审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审批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一条 ?行政审批机关应【当保:证相对?人依法行使》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权相对人对!行政审批提》出异议的行政—审批机关必须作出】书面说?明,。并告之相《对人有?。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相对人对行政审批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举报:、投诉的行政审批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适:当,方式回复举报—人、投诉人》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制《度,及时查处和纠—正违反行政审批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三条 政府法制!部门发现下级或者】本级政府工作部门】。违反行?政审批管《理规定的应》当向同级监察部门】提,。出处理?建议行?政监察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十:四条 违反》行政审批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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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擅自设立!或实施行政审—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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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符合—法定:审批:条件拒绝审批申【请,或不予答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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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诿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时间给相—对人造成《损,失的;?
—。(四)借行政—审批向相《对人索取财物的; !
(五)在【行政审批《工作:。中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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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违【反行政审《批规定强制实施【培,。训、非法《收取:费用或?者谋取非法》利益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非法】收,取的:费用退还相对—人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贪污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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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二00二年六月【二十九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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