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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编《制
第—七条 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和修订!报省政府审批—城市规划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流】域防洪?规,划相衔接
第八】条 在城市》市区、近《郊区范?围内应当按下列规定!编制:专业、分《区和详细规划—
】(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专业规划【编制任务书》分别编制专》业规划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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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市主次干道—两侧、重要地段、成!片开发、文物—保,护区、旧城改造等】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详细规《划,报市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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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新《区、:开发:。区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报市政府审批—;, , ,
:(四)市《区、近郊《区内的村民住—宅建设、旧村改【造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编制详细规划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市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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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规划控制区!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分?区规:划工:业,区要编?制详细规《划报:市政府?审,批在分区规划的基础!上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规划控制区内的【小城镇?和村庄建《。设详细规划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 城市专业》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必须】。符合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国家《及省:。城市规划技术—规范:城市:规划的编制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并推行!。招标:投标:制
— :编制城市规划所必】需的城市勘察—、测量等基础资料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提:。供,使用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统【。一坐标和《高,程系统的《。地形图
第十【一,条 专业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局部调整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重大变更》的报:市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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