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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编制】
第七条 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和修订报省》政府审批城市规划】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流域防?洪规划相衔接
第!八条 在城市—市区、近郊》区范围内应当—按下列规定》编制专业、分—区和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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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专业规划编制】任务书分别》编制专?业规划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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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市主次!干道:两侧、重要地段【、成片开发、文【物保护区《、旧:城改:造等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详细规划报市政府!审批;
!。(三)城市新区、】开发区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报市政府审批; 】 ,
(四)市区【、近郊区内》。的村:民住宅建设、旧村】改,造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编》制详细规《划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市政》府审批
第—九条:规划控制区》。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分区规《划工业区要》。编制:。详细规划报市—政府:审批在?分区:规划:的基础上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规划控制—区内的小城镇和【。村庄:建设:详细规划《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 ?城,市专业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必须《符合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国家》及省城市规划技术规!范城市规划的编制】。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并推!行招标?投标:制,
— 编制城市规—划所:必需的城市勘察、】测量等基础资料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提供使【用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统一坐《标和高程系统—的地形图
第十一!条, 专业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局部调整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重大变】更的报市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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