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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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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宣传、普及建—筑安全生产知识对】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和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对:安全生产《不合格的《可,以依法提出不予【晋升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不合格【的处理意见
第!二十四条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验,发现:技术指标或者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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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履《。行执法职责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非行:政执:法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照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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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按规定办—理安全报监手续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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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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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中发生建筑!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建!。筑安全事故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报告《情况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
第【二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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