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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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宣传、【普及:建筑安全生产知识】对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和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对》安全生产不》合,格的可以依法提出】不予晋升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不合格的【处理意见
第】二十四?条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验发现技术》指标或者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和维—修
第二—十五条 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履行执法!职责: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非行政执法》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照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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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按规!定办理安《全报监手续》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对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
(三)施工中!发生建筑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建筑安全事】故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报告情况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
第二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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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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