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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 ? 贵?阳市人民政府令 !第1号 《     》贵阳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2—。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 第一条 为加】强停车场(库)的】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 【     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道路:客货运输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第,三条 公安—机关:是停车场(库)的监!督管理部门其—所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停车:场(:库)的日《常工:作 : :     规划、】建,设、城?管,、交通、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会】。同公安、《建设、城管、土【。。地等:部门编制停车场(库!),专项规划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停车场(库)的专】项规划应当》与道路交《。通发展相协调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公共》停车场(库) ! ,    公共停【车场(库)专—项规:划确定的停车场(】库)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 【第五条? 鼓励单位或个】人根据专项规—划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库)?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库) —     —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库)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 ?。 第六条 !新建项目应》当按照规定标准配】建停车?场,(库) 《    — 改建、扩建大【中型公共《建筑、商业街(【区)、住《宅区、旅游景点【必须按照规定—标,准,。增建或者《补建停车《场(库) 》 :   ?。  :配,建的:停车:。场(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 , : 第七条 停!。车,场(库)设计方案(!含有关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停车!场(:库)竣工后》应当经规划、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 第八条 !。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停车诱导系统】等公共停车》(库)?信息系?统的建?设并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停车】场(库) 》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已建成【停,车场(库)的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须【按程序报经规划、】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 第十《条 设置临时停车!场设:置人应当依法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  : ,。严格控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场确需占《。用城市道路》作为临时停车场的】按照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经公:安交通?、城: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合理设》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告 — ,    》 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临时停车场!不得停放大型—车辆 ? —。 第十一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场】停放:。路段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库)增!设情况?会同城管、规—。划等部门对》道路临时停车场提出!保留或者取消—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告 【。 《 第《十二:条 住《宅区内规划建设【的停车场《(库)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要符合下】列要求并经住—宅,区业主大会同意可将!住宅区内《道路以及其》他,空,置场地设置》。。为,停车场  】 ,。 , (:一)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     (—。二):不占用绿《地,; 》    《(三)不占用消【防通道; 【     (四)方!便业主停车; 】     —(五)符《合国家?、省、市停车场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 《 , 第十》三条 《经营性停车场应当】依,法到公安交》通、工商、物价【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鼓励专用《停车:。场(库)和符—合车辆停放》条,件,的,单位空闲场地—开展社会车辆停放业!务并按规《定到公?安交通、工商、物价!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纳入公共停车场【管,理, 》 ?第十四条 停【。车场(?库)经营实行管【理与经营分》开的原则行政管【理部门向停车场(】库)收取行政性费】用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参与停《车场:(库)的经营—。性分配 》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  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临【时停车场(》点)实?行分路段《、分时段计时—收费 ? 《 , 第?十五条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设施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保障—场(库)内车辆【停,放秩序和安全自觉】接受公安、城管、】工,。商、税务、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 第十六条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经:营; 》 ,。    (》。二)使用《公安交通部门统一监!制的停车场(—库,。)标志和车辆停【放保:管凭证; —     (三】)在:停车场?(库)醒目》位置公示管》理制度?、监督电《话、:营业执照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费标准;》     (!四):配备与其车辆停放规!模相适应的照明、通!讯,、消防和安全设【施; —  :。  (五)负责进出!。车辆查验、登—。记;   】 , (六)维护停车场!(,库)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 】   《  (七)停车场】(,库):内发生火警、抢劫及!交通事故等情况应当!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     【(八)定期清点场】。(库)内《车辆:。发现长期停》放或可疑车》辆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  :   (《九)保持停》车场(库)环境整洁!; ?     —(,十)不得在场—。(库:)内:。开展车辆《。维修业务; 【。     (十】一)禁止载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垃圾—的车:。辆在公共停车场【(库)内停放;【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遵—守的其他行为 【。 , 》 第十?七条 进》入停车场(库—。)停放?的车:辆应当遵守场(库)!内有关?管理制度按指定【的泊位?停放并按规定交纳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 第十八!条 停车场(【库)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将建成后的停【车场:(,库)的验收合—格资料、位置、【停车容?量和:管理:服务制度、收—费标准等相关资【料报停车场(库)所!。在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 第十九条 因停!车,场(库)经营者【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车辆在停放期间!被损坏、《被盗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二十条 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停车场(】库)的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  擅自停》用、缩小、》关闭停车场(—库):或改变停《车场(?库,)使用性质的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恢复原状的强—制恢复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一条 !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场!的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 (一)擅自—设置经营性临—。时停车场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非经营性临时停【车场的处《。以100《0元罚?款    】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中:下列词语的含义【是, ,。 ,     —停车场(库)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停放【的,露天、?室内和地下停车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建筑物!配,建的公共停车场或】。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及!其他:可供车辆停放的场地!等  —  : 公共停车场(库)!。指主要为社会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场所 【    《 道路?停,车场指在《道路路内(含人【行道)设置》的机动车停》放场所 《 ?    专用停【。车场(库)指供本】单位、本居住区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和私人停车》。泊位 【。 第二十五【条 : 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2001!年,8月15《日公布施行的贵阳】市公共停车场(【点)建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关《于贵阳市停车场(库!)建设管理办—。法的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  《   随着本—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本市:。。机动车数《量与日剧增停车压力!。增大又因监管不力使!已建成?。。的部分停车》。场被:挪用乱停车、停车】。难问题日趋》凸现成为本市交【通管理?。中的“瓶颈》”有的甚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功能!的正常发挥危及【道路交通《和行人安全严重影】响了本?市的城市形》象给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影?响了:本市构建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城市】的正常进行》停车:场(库)《管理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均作了相应规定对!规范我市停车场的管!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些规:定较为?。原则对停车》场在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的具?体措施、审批—程序等方面》的问题需进》一步明确、》规范和细化》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强化本【市,停车场管理维护【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贵阳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十分适时—和必要 》 》 二:、起草的依据及【过程:  》   (一)起草依!据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   3.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   4.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 】  :       5】.,贵阳市城市》道路人行道》管理:规定    !。 (二)起》草过程 》  ?   为规》范,本市停车场(—库)管?理按照市政》府要:求针对本《市停车场(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0《。08年10月—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总结本市停车场】。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外地经验】起草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市规划、建设、【城管、交通、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税务—等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的意见!经反复修《改数易其稿形—成草案已经》。2009《年3月2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 , ?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    》 (一)关于停【车场:(库)管理的适【用,范围    !。 针:对本市停《车场(库)》管理的现《状为创建和维护有序!、和谐的《城市环境强》化停车场(库)管】理明确停《车,场(库)的管理范】围十分必要结合【本市:。实,际,办法第二条规定【了“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 】  ?   (二)关于停!车,场(库)《的规划及建设—     】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与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均!。。对,。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为规范本市》停车场(库)—的设置?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设置有效解决】本市停车泊位严【重不足的《实际满?足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比例符合国家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的要求?办法第四条至—。第,十一条?对,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规定了具体管理】措施主要是》一是严格停车场【(库)的规划管【理将停车场》(库)的建设纳入】城市专项《规划;二《。。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库?);三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规定标准配建】、增建或《者补建停车场—(库)要求配—建的停车《场(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场须依法设!置;四是鼓励—专有停车场(库)、!专,用停:车泊位有偿》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泊位的使用率 ! , ,    (三)关】于,。住宅区?。内设置停车场 】     因部】分住宅区内配建【。的停车场(》库)不能满》足业主停车的—需要:。为解决住宅区内部分!车辆乱?。停,、乱放引导业主规】范停放确保》车辆、行人》通行和?车辆停放安全办法】。第十二条就住宅【区内设置停车场【作出:了,具体规定 —    》 (四)关于停车场!(库:)经营管理 【  ?   为促使停【车场(库《)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严格、规范经—。。。营管理?强化:经营者?管理职责为车主提】供,公平、合理、优质的!服务防止和》减少因停放车辆【发,生各种矛盾》办法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了?停车场(库)经营中!的具体管理》措施:   —  (五)关—。于行政处《罚  —  : 为保证办法所确定!的停车场(库)的各!项管理?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加大对停车】场(库)管理中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在《办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分别设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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