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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
《贵阳市人民政府令】
第1号》
? : 贵阳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2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第一条 为加!强停车场(》库,)的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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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
】 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道《路客货运输》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第三条 【公安机关是》停车场(库》)的监?。督管理部门其所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停车场—(库)的日常—工作:。
规!划,、建设、城管、交】通、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
!
:。。 第四条 县级】以,上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会同公】安、建设、城管、】土地等部门编—制停:车,场,(库)专项规划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停,车场(库)的专项】规划应当与道—路,交通发?展相协调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公共停车!场(库)
— ? 公共停车【场(库)《专项规划确》定的停车场》(库)?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 第?五条: 鼓励单》位或个人根据—专项规划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库)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库)
》 , 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库》)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
第六》条 新建项目应】当按照规定》标准配建停》车,场(库)《
:。 改建】、扩建大中型公【共建筑、商业街【(,。区)、?住,宅区、旅游景—点,必须按照规定标准】增建或者补建停【车场:(库:)
》 : :配建的停车场—(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 第七条 停【车场(库)设—计方案(含有关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停车场(!库)竣工后应—当经规划、》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
第《八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停车诱】导系统等公共停车(!库,)信:息系统的建设并【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停车》。场,(库)
【
?。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已建成停车场(】库)的?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须按程序报》经规划?。、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
第十【条, , 设置临时》停车场设置人应当依!法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 》 严格?控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场确?需占:用城:市道路作《为临:时停车场的按—照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经公安交!通、城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合理设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告
—
— 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临时停车场【不得停放大型车辆】
第!十,一条 ?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场停放《路段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库)—增,设情况?会同:城管、规划等部门对!道路临时《停车场提出》保,留,或者取消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告】
》
第十二条 !住宅:区内规划建》设,的停车场(库)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要】符合:。下列要求《并经住宅区业主大会!同意可将住宅区【内道路?以及其他空》置场地设置为停【车场
《 《 (?一)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
: , (二—)不占用绿》地;
【 : (三)不占用消防!通道;
】。。 ?(四)方《便业主停《车;
?
》 (五)》符合:国家、省、市停车】。。场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
— 第十三条— 经?营性停车《场应当依法到—公安交通、工商、物!价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
《 鼓《励专用停车场(库】)和符合车辆—停放条?件的:单位空闲场地开【展社会车辆停放业】务并按规定到公安交!。。通,、工商、物价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纳:入公共停车场管理
!
第十!四条: :停车场(库》)经营?实行管理与经营分】开的原则行政管理部!门,向停车场(》。库):收取:行政性费用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参《与停车?场(库)的经营性】。分配
—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 , 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临时停!车场(点)》实行分路《段,。、分时段计时—收费
】 第十《五条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设施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保【障场(库)内—车辆:停放秩序和》安全自觉接受—公,安、城管、工商【、税务、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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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经营;!
,
(】二)使?用公安交通部门【统一监?制的停?。。车场(库《)标志和车辆—停放保管凭证;
! (三)!在停车?。场,(库)?醒目位置公》示管理制度》、,监督电话、》营业执照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费标准;
! (四)!配备与其《车辆停放规模相适应!的照明、通》讯,、消防和安》全设施;《。
《 (五)【负责进出车》辆查验、《登,记;
】 (六)维护停】车场(库《)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
—
, —(七)停车场(【。库)内发生火警【、抢劫及交通事故】等情况应《。当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 , 《。(八)定《期清点场(库)内】车辆发现长期停放】或可疑车《辆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
(】九):保持停车场(库)】环境整洁;》
— (十《)不得在场(—库,)内开展车辆维【修业务;
— (【十一)禁止》载,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垃圾的车辆—。。在,。公共停车场(库)内!停放:;
》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遵守的其他!行为
! 第十七条 进入!停车场(库》)停放的车辆应当】遵守:场(库)《内有关管理制度按】指定的泊位》停,放并按规《定交纳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
第十八【条 停车场(【。库)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将建成后的停车场!(库:)的验收合格资料、!位置:、停车容《量和管?理服务制度、—收费标准等相关资】料报:停车场(库)—所在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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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因停车场—(库)经营者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车辆在停—放期:间被损?坏、被盗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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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条 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停》车,场,(库)?的,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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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停用:、缩小、关闭停车场!(,库)或改变停车场(!库)使用《性质的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恢【复原:。。状的强制恢复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一条 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场,的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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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 : (一)擅自—设置经?营性临时停车场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非经营性临】时停车场的处以【1000元》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 , 第:二十四条 》 本办法中》下列:词语的含义是—
—。 停车场(—库):。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停《。放,的露天?、室内和地下停【车,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建筑物配建的!公共停车场或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及其?他可:供车:辆停放的场地等【
— 公共停》。车场(库)指主【要,为社会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场—所
【 道路停车—场指在道路路—。。内(含人《行道)设置》的机动车停放场所
!
— 专:用停车场(库)【指供本单位》、本:居住区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和《。。私人停车《泊位
—
《。第二十五条 — 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20《01年8月》15:日公布施行的贵阳市!公共停车场(点)建!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
关于贵《阳市停?。车场(?库)建设管》理办法的《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 ? 随着本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本市?机动车数量与日【剧增停车压力—增大又因监管不【。力,使已建成的部—分停车场被挪—用乱停车、停—。车难问题日趋凸现】成为本市交》通管理中《的“瓶颈”》有的甚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功能的正常发挥危!及道路交通和—行,人安全严重影响了】。本市的城市形象给】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影响—了本市构建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城市的正常进行停!车场(库)管理【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均作了相应—规定:对规范我市停车场的!管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些规定较为】原则对停车场在【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的具体》。。措施、审批》。程序等?方面的问《题,需进一步明确、规范!和细化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强化本市停车场!管理维护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贵阳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十!分适时和《。必要
【
二、起—草的依据及过—程,
》 : ,(一)起草依据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3.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 4.】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
,
,。 ! 5.贵阳》市城市道路人行【道管理规《定
【。 (二)起草过程!
? ,。 为规范本市!停车场(库)管理】按,照市政?府要求针《对本市停车场(【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0】08年10》月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总结本市停车】场,。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外地经验起!。草,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市规划—、建设、城管、交】通、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税务等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的意见经反复】修改数易其稿—形成草案已经200!9年3月2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
?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
(一!)关于停车场(库)!管理的?适用范围
【 针对【本市停车场(—。库):管理的现状为创建和!维护有序、和谐的】城市环境《强化停车场》(库)管理明确【停车场(库》)的管?理范围十分必要结合!本,市实际办法第二条】规,定了“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
【 : ?(二)关于停车【场(库)的规划【及建设
! 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与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均,对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为,规范本市停车场(库!)的设置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设置?有效解决本市停【车泊:位严重?不足的实际满足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比例符—合国家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的要求办法】第四条至第十一条】对,。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规定】了具体管理措—施主要是一是严格】停车场(库)的规划!管理将停车场(库】)的建设纳入城【市专项规《划;:。二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库);三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规定》标准配建、增—建或者补《建停车场(》。库)要求配建—的停车场(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场须依?法设:置;四是鼓励专有停!车场(库)、—专用:停车泊位有偿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泊!位的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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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住宅区内【设置停车场
! :。 因部《分住:宅区内配《建的停车场(库【)不能满足业主停车!的需要为解》决住:宅区:内部:分车辆乱停、乱放引!导业:主规范停放确保车辆!、行人通行》和车辆停放安全【办法第十《二条就住宅》区内设置停车场作出!了具体规《定
《 (四)】关于停车场(—库)经营管》。理
《 》为促使停车场—。(库)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严《格、:规范经营管理强【化经营者管》理职责为车主提供】。公平、?合理、优《质的:服务防止和减少因】停放车辆发生—。。各种矛盾办法—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了停车场(!库)经营中的具体】管理措?施
【 (五)关—于行政?处,罚
? 《 为?保证办法《所确定的停车场(库!),。的各:项管:理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加大对【停车场(库)—管理中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在办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分别设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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