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贵阳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 —。 贵阳?市人民政府令 【 第:1号     贵!阳,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2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第一条】 为加强停车场】。(,库)的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 ?     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道《。路客货运输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 ?第三:条 公《安机关是《停车场(库)的【监督管理部门其【所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停?。车场(库《)的日常工作 】     规【划、建设《、,城管、交通、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 — —。第四条 》县级以?上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会】同公安、《建设、城管》、土地等部门编制停!车场(库)专项规】划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停车:场(库)的专项规划!。。应当与道路交通发展!相协调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公共停车场(】库)  【   公共》停车场(库》)专项?规,划确:定的停车场(库【)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 第五条 【 鼓励单位或个【人根据专项规划【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库)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库】) 《     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库)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 》 第六条 — 新建项目》应,。当按照规定标准配建!停车场(库) 【    — 改建、《扩,建大中型公》共建筑?、商业?街,(区)?。、住:宅区、旅游景点【必须按照规定标【准增建或者》补建:停车场(库) 【     配】建的停车场》(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 》第七条 《 停车场(》库):设计方?案(:含有关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停车场(!库):竣工后应《当经规划、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 第八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停车?诱导系统等公共停】车(库)信息—系统的建设并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停》车场(库) — 》 第九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已,建成停车场(库)的!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须按程序—报经规划、》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 第十条 设【置,临时停车场》设置人应当依法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 严格控《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场确需占用城市【道路作为临时停车场!的按照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经公安《交通、城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合理设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告 】 ,   ?  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临时停车场!不得:停放大?型车辆?。 》 第《十,一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场停放路段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库)—增设情况《会同城管、规划等】部门对道路》临时停?车场:提出保留或者—取消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告 】。 》 第十二条 】住宅区内规划建【设的停车场(库)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要符合下】列要求并经住宅区】业主大会《同意可将住宅区内道!。路以及其他空—置场地设《置为停车《场    】 (一)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不占用绿【地; —   ?。 (三)不占用【消防通道; !。    《。(四)方便业主停车!。; ?    》 (五)符合国【家,、省、市停车场【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 ? 第十三】。条 经《营性:停车场应《当依法到公安交通】、工商、物价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 鼓励专用停—车场(?库)和符合》车辆停放条件的【单位空闲场地开展】。社会车辆《停放:业务并按规定到公】。。安交通?、工商、《物价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纳》入公共停车场管理 ! —。 第十四条 【停车场?(,库)经营实行管理与!。经营:分开的原《则行政管理部门向】停车场?(库)收《取行政性费用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参?与停车场(库)【的经营性《分配 —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   》  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临时停车场(—点)实行分》路段:、分时段计时收费】 , 《 第十》五条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设施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保障!场(库?)内车辆停放—秩,序和安全自觉接受公!。安、城管、工商【、税务、《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 — 第十六条 —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经营;  !。   (二)使用公!安交通部门统一监】制,的停车场(库)【标志和?车,辆停:放保管凭证; 】     (三】)在停车场(库【),醒目位置《公示管理制度、监督!电话、?营业执照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费:标准; 》     (四)!配备与其车辆停放】规模相适应的照明】、通讯、消防和安】全设:施; 《    》 (五)负责—。进出:车辆查验、登记; !     【(,。六,)维护停车》场(库)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 【    《(七)?停车场(库)内发生!火警、抢《劫及交通《。事故等情况》应当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    — (八)《定期清点场(库)内!。车辆:发现长期停放或可】。疑车辆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     (【九)保持《停车:场(库)环境—整洁; 【  :  (?十):不得在场《(库:)内开展车辆维修】业务; 《。    — (十一)禁止载】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垃圾的】车,辆,在公共停车》场(库?)内停放; 【。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遵守的其》。他行:为 》 《第十:七条 进入停【车场:(库)?停放的车辆应当遵守!场,。(库)内有关管【理制度?按指:定的泊?位停放?并,按规定交纳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 第十八条 【 停车场(》。库):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将建成?。后的停车场》(库)的验收合【格资:料、位?置、停车容量和管】理,服务制度《、,收费标准等相—关资料报停车场(库!)所在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 《 第十九条 】 因停?车场(库)经营【者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车辆《在停放期间》被损坏、被》盗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第二十条 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停《车场(库)的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擅自停用、】。缩小、?关闭停车《场(库)或改—变停车?场(库)使》用性质的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恢复原状【的强制恢复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第二十一条 【 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场》的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 (一)擅自设置】经营性临时停—车场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非经营《性临时停车场的【处,以1000》元罚款  】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中下【。列词语的含义—是, ?     停车场】(库:),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停放的露天、】。室内和地下停车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建筑物配建的公共】。停车场或《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及《其他可?供,车辆停放《的场地等 】    公》共停车场《(库)?指主要为社会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场!所     !道,路停车场指在道路路!。内(含人行》道)设置《的机动?车停放场所》   —  专?用停车场(库)指】供本单位、本居住区!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和私人停车泊位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2001年8月【15日公布施行的】贵阳市公《。共停车场(点—)建: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关?于贵阳市停车—场(:库)建设管理办法的!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     随着本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本市机动车数量】与日剧增《。停车压力增大又因】监管不力使》已建成的部》分,。停车场被挪用乱【停车、停车难问题日!趋凸现成为本市交】。通管理中的“—瓶颈”有的甚—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功能的正常发【挥,危,。及道路?交通和行人安—全严:重影响了本市的【城市形象给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影响】了本市构建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城市【的正常进行》停车场(库)管【理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均作了相应规定对!规范我?。市停:。车场的管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些规定较】为原则对停车场在】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的具—体,措施:、审:批程序等方面的问】题需进?一步明确、规范和细!化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强化本【市停车场管理维护】。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贵阳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十分适时和!必要 — 二、起【草,。的依据及过程 【 :     (一【。)起草依据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 3.?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  :  4.《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   】。    《。。  :5.贵阳市城市【道路人行道管理【规定: , ,  ?。   ?(,。二)起草过程 【     【为规范本市停车【。。场(库)管理—按照:市政府?要求针对本市停【车,场(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00【8年10月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总结本市《停车场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外地经验》起草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市规划、建设、!城管:、交通、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税!务等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的意见经反复修改数!易其稿形成草—案已经2009年3!月,2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 :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停车场(库)管理】的适用范围》 ?     针对【本市停车场(库【)管:理的现状为创建和】维护有序、》和谐:的城市环境强化【停车场(库》。。)管理明确停—车场(库)》的管理范围十分必】要结合本市实—。际办:法,第二条规定了“【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 — ?    (二)【关于停车场(—库)的规划及—建设 ? :     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与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均对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为规范】本市停车场(库)的!设置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设】。置有效?解决本市停车—泊位严重不足的实际!满足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比例?。符合国家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的要求办》法第四条至第十【一条对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规定:了,。具体管理措施主要】是一是严格停车【场,(库)的规划—管理将?停车场?(库)的建设纳入】。城市专?项规划;二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库);三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规定标准!配建、增建或者补建!停车场(库)要【求配建的停》车场(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场须:依法设置;》四,是鼓励专有停车【。。场(库)、专用停车!。泊,位有偿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泊位的《使用率   !  (三《)关于住宅区内设】置停车场  !   ?因部分住宅区内【配建的停车场—(库)不能满足业】主停车的需要为【解决住宅区内部【。分车辆乱停、乱放】。引导业主规》范停放确保车—。辆、行人通行—和车辆停放安—全办:法第十二条就—住宅区内设置—停车场作出了—。具,体规定 —     》(四)?关于停车场》(库)经营管理 !    》 为:促使停车《场(:库):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严格》、规范经《营管理强化经营【者管理职责为车主提!。。供,。公平、合《理、优质的》服务:防止和减少因停【放车辆发《生各种矛《盾办法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了停车》场(库?。)经营中的具体【管理措?施 ?     (【五):关于行政处罚 】   《。  为保证办法所】确定:的停车场《(库)的各》项管理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加大【对停车场(库)管】。理中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在办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分别设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