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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阳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 — 贵阳市人民【政府令 第1号 !     》贵阳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2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第一【条 : 为加强停》车场(库《)的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 —    — 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道》路客货运《输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条 公!安机关是停车场(】库,)的监督管理部【门其所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停车场(】。库,)的日常《工作 》     规划【、建设、城管、【交,通、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 》 , 第四条— 县级以上—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会—同公安、建设—、城管、土》地等部门编制停车】场(库)专》。。项规划?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 ,  停车场(库)】的专项规划应当与】道,路交通发展相协调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公共停车《。场(库) 》     公】共停车场(》库)专项规划确【定的停车场(库【)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 :第五条 》鼓励单位或个—人根据专项规—划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库】)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库)  !   ?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库)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 第六条! 新建项目应【当按照规定标—准,配,建停车场(库) 】    — ,改建、扩建大中型公!共建筑、商业街(】区,。)、住宅区、旅【游景点必须按照规定!标准增?。建或者补建停—车场(库) —  《 ,。  配?建的停车场(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 , 第七】条 停车》场(库)设计方案(!含有关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停车—场(库)竣工后应】当经规?划、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 第》八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停车诱导系【统等公共停车(【库)信息系统的建设!。并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停车场(库) 】 》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已建成《停车场?(库)的《。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须按程序报经规划】、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 — 第十条《 设置临时停【车场设置《人应当?依法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  严格控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场确需占用城市【。道路作为临》时停车?场的按?照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经公安交通、—城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合理设《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告《 :   《  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临时停车《场不得停放大型【车,辆 【 第?十一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场停放路段【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库)增】设情况会《。同城管、规划—。等,部门对?道路临?时停车场提出保留】或者取?。消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告 — ? 第十二条 【住,宅区内规划建—设的停车场(库)】。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要符合下列要求】。并经住宅区业主大】会同意?可将住宅区内道【路以及?其他空置场地设置为!停车场 》     —(一)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  ?   (二)—不占用?绿地; 》。。     (三】)不占用消防通道】;   【  (四)方便业】主停车; 】 ,   (五)符合国!家、省、《市停车场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 》 第十三【。条 : ,经,营性停车场应—当依:法到公安交通、工】商、物价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 ?    鼓励—专用停车场(库)】和符:合车辆停放条件的单!位空闲场地开展社会!车,辆停放业务并按【。规定到公安交通、】。工商、物价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纳入公共停车场!管理: 【 第十四条 停】车场:(库)经营实行管】理,与经营分开的原则行!政管理部门向停车场!(库)?收取行政性》费用:。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参与停车场(库)!的经营性分配 !   ? ,。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   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临时《停车场?(点)实行分—路段、分时段计时收!费, — 第十五条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设施!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保障场【(,库)内车辆停—放秩:序和安?。全自觉接受公安【、城管、工》商、税务、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 ?第十六条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经,营; 》     (二【),使用公安交》通部门统一监制的】停车场?(库)标志和车辆停!放保:管凭证;《 :     (三)!在停车场(》库)醒目位置公【示管理制《度、监?督,电话、营业执—照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费标准《; 《  : ,  (四)配备与】其车辆停放规模相】。适应的照《明、通讯、消防【和安全设施; 】。    》 (五)负》责进出车辆》查验、登记; 】 ,     (六)】维,护停车场《(库)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  —   (《七,)停车场(》库)内?发生火警、抢—劫及交通事》故等情?。况应:当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  (?。八)定期清》点场(库)内车辆发!现长期停放或可疑】车辆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  (九)保持停车!场(:库)环境整洁; 】  《。   (十)不【得在场(库)内开】展车:辆维修业务》;    】 (十一)禁止载】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垃:圾的车辆在》公共停?车场(库)内停放】; ?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遵】守的其他行为 【 《 第十》七条: 进入停》车,场(库)停放的车辆!应当遵守场(库【)内有关管理—制度按指定的泊位】停放并?按规定交纳》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 : 《 第十八条 — ,。停车:场(库)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将》建,成后的?停车场(库)的【验收合格资料、位置!、停车容量》和管理服务制度、收!费标准等《相关资料报》停,车,场(库)《所在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 :第十九条 —因停车?场(库)经营者【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车辆在停放】期间被损坏、被盗】。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第二十条 【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停车?场(库)的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擅自停】用、缩?小、关闭停》车场(库)或改【变,停车场(库)使用】性质的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恢复—原状的强制恢复【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一条 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场的!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   ?(一)擅自设置【经营性?临时停车场》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非经营性》临时停车场的—处以1?000元罚款— :  ?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 《 ,。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中?下列:词语的含义是 】 :    《停车场(库)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停放的露天、!室内和地下停车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建筑物配建】。的公共停车》场或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及:。其他可供车》辆停放?的场地等 【     》公共停车场(库)指!。主要为社会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场所 —    道路停【车场指在道路—路内(含人行—道)设?置的机动车停放【场所    ! 专用?停,。车,。场(库)指》供本单位、本居住】区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和私—人停车泊位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2001年!8月15日》公布:施行的?贵阳市?公共停车场(点)建!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关于贵阳市停—。车场:(,库)建?设管理办法的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   《  随着本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本市机动车数—量与日?剧增停车《压力增大又因监管不!力使已?。建成的部分停车【场被挪用乱停车、】。停车难问题》日趋凸现成》为本市交通管理【中的“瓶颈”有的】甚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功,能的正常发挥危【及道:路交通?和行人安全》严重影响了本—市的城?市形:象给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影,响了本市构建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城?市的正常进行—停车场(库)管理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均作了相应规!定对规范我市停车场!的,管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些【规,定较为原则》对停车场在》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的具体措【。施、:审,批程序等方面的问题!需进一步明确—。、规范和细化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强化本市!停车场管理维护【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贵《阳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十分适时】和必要? ? ? 二、《起草的依据及过【程 《     (一)】。起草依据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3.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 ,     》4.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   】      —5.:贵阳市城市道—路人:行道管理规定 【。    — (二)《起草过?程, ,   》  :为规范本《市停车场(库—)管:理按照市政府要【求针对本《市停车场(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008《。年10?月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总结本市停车】。场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外地《经验起草《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市规划、》建设、城管、交通、!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税务等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的意见经!反复修改数易其稿形!成草案已经》2009年3—月2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 ,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停车场(】库)管理的适—用范:围 :    — 针对本市停—车场:(库)管理的—现状为创建和—。维护有序《、和谐的《城,市环:。境强化停车场—(库)管理明确【停车场?。。(库)?的管:理范围十分必要结】合本市实际办法第】二条:规定了“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 《    (》二,。)关于停车》场(库)的规划及】建设  【   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与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均对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为规》范本市停车》场(库)的设置【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设:。。置有效解决本市停车!泊位严重不足—。的实际满足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比例符合—国家: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的要求办—。法第四?条至:第十一条《对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规定了具!体管理措施主要【。是一是严格停车场(!库)的规划管理将停!车场(库)的—建设:。纳入城市专项规划】;二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库);三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规》定,标,准配建、《增,建或者补建》停车场(库)要求】配建的停车场(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场须依法设置—;四是鼓励专有停车!场(库)、专用停车!泊位有偿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泊位的【。使用:率    】 (三)关于—住宅区内《设置停车场 !    因部分【住,。宅区内配《建的停车《场,(库)不能满足业】主停车的需要为解】决住宅区《内部分车辆》乱停、乱放引导【业主:规范停放确保车辆、!。行人通行和》车辆:停放安全《办法:第十:。二,条就住宅区内设置停!车场作出了具—体规定 【    《(四)关于停—车场(库)经—营管理 《 , :  :  为促使停车场(!库)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严!格、规范经营管理强!化经营者管理职【。责为车主提供公平、!合理、优质的服务】防,止,和减:少,因停放车辆发生各】种矛盾办法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了停车场(库)经营!中的具体管理措施】 ,     【(五)关于行政【处罚 》   ?  为保《证办法所确定的停】车场(库)的各项】管理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加大对停车】场(库)管》理中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在—办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分【别设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