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
【
,
,贵阳市人《民政府令
第【1号
》 贵阳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2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第一【条 ?为加强停车场—(库)的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
】 , 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道《路客货运输》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条 公安!机,关是停车场(库【)的:监督管理部门—其所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停车《场,(库)的日常—工作
?
,。 规【划、建设、城管、交!通、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
!
《第四条 《 县级以《。上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会】同公:安、建设、城—管、土?地等部门编制—停车场(《库)专项规》划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停》。车场(库)的专【项规划应当与道【路交通发展相—协调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公共停】车场(库)》
》 公共停车场(!库)专项规划确定】的停车场(库)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
第五—条 鼓励单位或个!人根据专《项规划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库《)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库)
】 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库)!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
第六条【 新建项目应【当,。按照规定《。标准配建停车场(】库)
【 改建、—扩建大中型公—。共,建筑、商《。业街(区《)、住宅《区、旅游景》点必须?。按,照规定标准增建【或者补建《停车:场,(库)
》 —配,建的:。停车场(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
第七!条 停车场(【库)设计《方案(含有》关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停车场【(库)?竣工后应当经规划】、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
第《八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停车诱导—系统等公共停—车(库)信息系统】的建设并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停车场(库》)
—。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已建成停车—场(库)《的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须按》程序报经规划、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
》 第十条》 , 设置临《时停车?场设置人应》。当依法?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
【严格控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场确需占用城市!道路作为临时—。停,车场的按照》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经公安交通、城】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合理设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告
!
,。。 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临—时停车场不得停放大!型车辆
【
,
第十一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场停放路《段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库?)增设情况会同城管!、规划等《部门对道《路临:时停车场提》。出保留或者取消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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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住宅区内规【。划建设的停车场(】库,)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要符合下列要!求并经住宅区业主】大会同意可将住宅区!内道路以及其他空置!场地设置为停车【场,
《。 (一—)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 (《二)不占用绿地;
!
— (三)不》占用消?防通道;
! ?。(,四)方便业主—停车;
》 : (五—)符:合国家、省、市【停,车场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
,
第十!三,条 经营》性停车?场,应当依法到》公安交通《、工商、物》价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 鼓励专用停车场(!库)和符合》车辆:停放条件的单位【空闲场?地开展社会车—辆停放业务并—按规定到《。公安交通、》工,商、物价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纳入—公共停?车场管理《
《
? 第十四《。条 停车场(库】)经营实《行管理与经营—分开的原则行政管理!部门向停车场—(库)收取》。行政性费用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参与停!车场(库)》的经营?性分配
【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 , 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临时停】车,。场(点)实行分路段!、,分时段计《时收费
】
, , 第十五条》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设—施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保障》场(库)内》车辆:停放秩序《和安全自觉接受【公安、城管、工商、!税务、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经营;?
】(二)使用公安交】通部门统一》监制的停车》场(库)标志和车】辆停放保管凭证【;
》 : (?三)在停《车场(?库)醒目位置公示】管理制度《、监督电话、营【业执照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费标准】;,。
(!四):配,备与其车辆停放规模!相适应的照明、【通讯:、消防?和安全设《施;
! (:五)负责进》出车:辆查验?、登记;
— : ? ,(六:)维护停《车场(库)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
:
: (七)】停车场(库)—内发:生火警、《抢劫及?。交,通事故等情况应当】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 ? (八)定期清】点场(库)内车辆发!现长期停《放,或可:疑车:辆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
》。 (九)保持停】车场(库《)环境整《。洁;
《 (十】)不得在场(库)】内开展车辆维修【业务;
《
《 (十一)【禁止:载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垃圾》。的车辆在《公共停车场(—。库)内停放;
】 : , ,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遵!守的其他行为
【
【第十七条 进【入停车场(库—)停放?的车辆应当》遵守场(库)—内有关管理制度【按指定的泊位停【放并按规定》交纳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
第十八条】 , 停车场(库—)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将建成后的停车【场(:库)的验收合格资料!、位置、《停车容量和管理服】务制度、收费标【准等相关资料报停】车场(库)所—在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
《第十九条 —因停车场(库)经】营者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车辆在【停放期间被损—坏、被盗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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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停车场(库)—的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 擅自停用、缩】小、关闭停车场(】库):或改变?停,车场(库《)使用性质的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恢复》原状的强制恢复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一—条 ?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场的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一!)擅自设置》经,营性:临时停车场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非!经营性临时停车场】。的处:。以1000元罚【款
》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三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
》第二十四条 — 本办法中下列词语!的含义是
【 : 停车场(库)!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停放的露天、室内!和地下停《车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建筑物配《建的公共停车场【或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及其他可!供车:。辆停放的《场地:等
】 公共停车场(库】)指主要为》。社会: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场所
》 道路停】车场指在《道路路?内(含人行道—)设置的机动车停】放场所?
《 : 专用《停车场(库)—指供本单位、本【居,住区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和私人停车泊】位,
: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2001》年8月15》日公:布施行的贵阳—市公共停车场(点】)建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
关于贵阳市—停车场(库》)建设管《理办法的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
》 随着本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本市机动车数量】与,日剧:增停车压力增大又因!监管不力使》已建成的部》分停:车场:被挪用乱《。停车、停车难问【题日趋?凸现成为本》市,。交通管理中的—。“瓶:颈”有的甚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功能的】正常发挥《危及:道路交通和》。行人安全严重影响】了本市的城市形【。象,给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影响了本市》构建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城【市的正?常进行停车场—(库:)管理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均作了!相应:规定对规范我市【停车场的管》。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些规定较为原】则对停车场在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的具》体措施、审批程序】等方:面的问题需进—一步明确、》规范:。和细化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强化本市停》车场管理维》。护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贵阳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十分适时【和必要
》
二、】起草的依据及—过程
》 (—一)起草依据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 ? 3.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 ? 4.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
】 — : ,。5.贵阳市》城市道路人行道【管理规定《
【 (:二,)起:草,过程
?
?。 为规范【本市停车场(—库)管理《按,照市:。政府:要求针对本》市停:车场(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00?8年10月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总结本市停车【场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外地?经验:起,草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市:规划、建设、城管、!。交,通,、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税,务,等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的意见经反复!修改数易其》稿形成?草案已经2009】年3月2《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 (一)】关于停车场(库【)管理的适用范围】
《 : :。针对本市停车场(】库)管理的现—状为:创建和维护有序、】和谐的城市环—。。境,强化停?车,场(:库)管理明确停车】场(:库)的管理》范,围十分必要》结合本?市实:际办法第二》条规定?了“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
? (—二)关?于停车场《。(库)?。的规划及建设—。
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与: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均:对,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为—规范本市停车场(】。库):的设置?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设置有效解决本】市停车泊位严重不】。足的实际《满足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比例符合国家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的要》求办法第四条—至第十?一条对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规定了具】体管理?措施主要《。是一是严格停车场(!库)的规《划管理将停车—场(库)的建—。设,纳入城市专项规【划;二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库):;三:。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规定》标准:。配建、增建或者补建!停车场(《库)要?求配建的《停车场(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场须《依法设置;四是【。。鼓励:专有停车场(库【。。)、专?用停车泊《位有偿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泊】位的使用《率
— ,。 (?三,)关于住宅区内设】置停车场
【 《 因部分住宅区内】配建的停车场(【库)不能满足业主】停车的需要》为解:决住宅?区内部分车辆—乱停:、乱放引导业主规范!停放确保车》。辆、行人通行和车】辆停放安全办—法第十二《条就住宅区内设【置停:车场:作出了具体规定【
(!。四)关于停车场(】库):经营管理
】 为》。。促使停车场(—库):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严格、《规范经营管理强【化经营者管理职责为!车主提供公平、合】理、优质的服—务防止和减》少因停放车辆发生各!种,矛盾办法《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了停《车场(库《)经营中的具体管】理措施?
(!五)关于《。行政处罚
【 , 《为保证办法所确定】。的停车场《(库)的各项管理】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加大对停车—场(库)管理—中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在办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分别设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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