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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 贵阳—市,人民政府令》 第1号》   《  贵阳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2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第一条【 为加强停车【。场(库)《的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 】。。    》 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道路客?货运输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第三条《 公安机》关,是,停车场(《库):的监督管理》部门其所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停:车场(库)的日常工!作 :     规】划,、建设、《城管、交通、—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 ! ?第四条 》县级以上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会同公—安、建设《。、城管、土地等部门!编制停车场(库【)专项规划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停车场(库)】的专项规划》应当与?道路交通发展相【协调: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公共停车!场(库?),   —  公共停车场(库!)专项规划》确定的停车》场(库)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 : 《第五条 》鼓励单位或个人根】据专项规划》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库)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库) !  :。 ,  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库)!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 第六条】 新建项目应当】按照规定标准配建停!车场(库《。。) 《  :   ?。改建、扩建大中型公!共,。建筑、商业》。街(区)《、住宅区《、旅:游景点必须按照规定!标准:增,建或者补《建停车场(库)【    【 配建?的,停车场(《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 第七—条 停车场—(库)设《计方案(含有—。关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停车场(库【)竣工?后应:当经规划、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 — 第八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停—车诱导系统等公共停!车(库)信息系统的!。建设并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停车场(!库) !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已建成》停车场(库)的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须按程序—。报经规划、》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第十条 设—置,临时停车《场设置人应》。当依法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   》  :严格控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场确《需占用城市道路作为!临时停车《场的:按照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经公】安交通、《城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合《理设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告    ! 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临时停车场!不得停放大型—车辆 ? 第十!一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场停放路【段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库)增设【情况会同城管—、规划等部门—对道路临时停车【场提出保留或者【取消: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告 》 : : 第:。十二条 住—宅区:内规划建设的—停车场(库)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要符合下列要!求并经住宅区业【主大会同意》可将住宅区》内道:路以及其他空—置,。场地设置为停车【场   【  (一《)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    《(二)不占用绿地;! :     —(三)不《占用消防通道; ! :  :  (四)》方便业?主停车; —     (五)!符合国家《、省、?市,停,车场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 【 第十三条 经!。营,性停车场《应当依法到公—安交通、工商、物价!。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     鼓】励专用停车》场(:库)和符合》车辆停放条件—的单位空闲场—地开展社会车辆停放!业务并按规定到公安!交通:、工商、物》价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纳》入公共停车场管理 ! : 第—十四条 停—车场(库)经营【实行管理与经营【分开的原则行—政管理部门》向停车场(库)【收取行政性》费用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参?与停车场(库)【的经营性分配 】。   《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     【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临时停【车场(点)实行分】路段、分时段计【。时收费?。 第!十五条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设施—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保障场(库】)内车辆停放秩序】和安:全自觉接受公安、】城,管、工商、税务、】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 第十【六条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经营;? ?   ?  (二)使用【。公,安,交通部门统一—。监制的?停车场(库》),标志和车辆停放保】管凭证;  !。   (《三)在停车》。场(库)醒目位置公!示管理制度、监督电!话,、营业执照》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费—标准; —     (—四)配备与其—车辆停放规》模相适应《的照明、通讯、消】防,。和安全设施;—   —。  (五《)负责进出车—辆查:验、登记;》    【 (六)维护停车场!(库)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 —   ?。  (七)停车【场(库)《内发生火警、抢【劫及交通事故等情况!。应当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     (八!)定期清点场—(库)内车辆发现】长期停放或》可,疑车辆?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    (九)保持!停车:场(:。库,)环境整洁; 【。    — (十)不》。得在场(库》)内开展车辆维【修业务;《 :     —(十一)禁止载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垃圾的车辆在公】共停车场(》库)内?停放; 》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遵守的其他行为 ! ?。 第十—七条 进入—停车:场(库)停放的车辆!应当:遵守场(《库)内有关管理制】度按指定的》泊位停?放并按规定交—纳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 第十】八条: , 停:车场(库)》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将建成后—的停车场(库)的】验收合格资》料,、位置、停车容【量和管理服务制度】、收费标准等—相关资料报停—车场(?库)所?在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 【第十九条 》 因停车场(库)经!营者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车辆】在停:放期间被损坏、被】盗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停车场(库)的【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擅自停用】、,缩小、关闭》停车:场(库)或改—变停:车场(库)使—用性:质的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恢复原状!的,强制恢复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第二十一条 【 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场的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   (一)—擅自:。设置:。经营:性临时停车》场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非经营性临时停!车场的处以100】0元:罚款   】 ,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 , 《第二十三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中下】列词语的含义是 】     停车!场(库)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停放【的露天、室内和地】下停车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建筑—物配建的公共停【车场或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及其?他,可供车?辆,停放的场地等 【     【公共停车《场(库)指主要【为社会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场所 【 :    道路停【车场指?在道路路内(含人行!道)设置的》机动车停放》场所   】  专用《停车:场(库)指供本单】位,、本居住区》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和私人停车泊—位 :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2!。001年8月15】日公布施行的贵【阳市公共停》车场(点)建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关于贵!。阳,。市,停车场(库)—建设管理办法的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 , 随:着本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本市机《动,车数量与日剧—增停车压力》增大又因监》管不力使已》建成的?部分停车场被挪【用乱停车、停车难问!题日趋?。凸现成为本市交通】管,理中的“瓶颈”有】的甚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功能的正》常发挥?危及道路交通和行】人安全?严,重影响了本市的城】。市形象给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影响了本市构建!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城市《的正常进行》停车场(库)管理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均作《了相应规定对—规范我?市停车场的管—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些规定》较,为原则?对停车?场在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的具》体措施、审批程序等!方面的问题需进一步!明确、规范和细化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强化本市停》车,场管理维护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贵:阳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十分《适时和必要 — 【二、起草的依据【及过:程 :     【(一)起草依据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3:.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         !4.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 !       【 5.贵阳市—城市道?路人行?道管理规《定 : :     (二)】起草过程 】    《为规范本市停车场(!库)管理按》照市政府要求针【对本市停《车,场,。。(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0《08年10月—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总结本《市,停车场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外—地经:验起草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市规划、建设】、城:管、交通、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税【务等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的意见经反》复修改数易其—稿形成草案已经【2009年3月2】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停,车场(库)管理的适!。用范围  】   针对本市【。停车场(库)管理的!现,状为:创,建和维护有序、和】谐的城市环境强化停!车,场,(库)?管,理明确停车场(库)!的管理范《围十分必要》结合本市《。实际办法第二条规】定了“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 【     (二)】关于停?车,场(库)的规划及】建设   】  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与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均:对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为规范本!市停车场(库)【的设置?。。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设,置有:效解决本市停车【。泊位严重不足的实】际满足?。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比例符?合国家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的!要求办法第四条至】第十:一条对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规定了具》体管理措施主要【是一是严格停—车场(?。库)的规《划管:。理将停车场》(库)的建》设,纳入城市专项规【划;二?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库);】三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规定标准》配建、增建或者补】建停车场《(库)要求配建的】停车:场(: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场须依法设置【;四是鼓励专有停车!场,(库)、专用停车泊!位有偿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泊位的使用!率,     (!三)关于住宅区【内设置?停车场 《   》  因部分住宅【区内配建的停车场】(库)不能》。满足:业主停车的需要为解!决住宅区《内部分车辆乱—停、乱放引导业【主规范?停放确保车辆、行】人通行?和车辆?停放安全办法第十】二条:。。就住宅区内设置停】车场作出《了具:体规定 》。     (四】)关于停车场(库)!经营管?理 : ,     为促】使停:车场(库)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严格、规范经营】管理强化经营者管理!职责为车《主提供公平、合理、!优,质的服务防止和【减少因?停,放车辆发生》各种矛盾办法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了—停车场?(库)经营》中,的具体管理》措施 —。    (五)关】于行政处罚 】     为保证办!法,所确定的停车场(库!)的各项管理—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加!大对停车场(—库)管理中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在办》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分》别,设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