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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阳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 ! 贵阳市人民政府】令 ?第1号     !贵阳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2!。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第一—条, 为?加强停车场(库)的!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 :     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道路《客货运?输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条 !公安机关是停车【场(:库)的监督管—理部门其所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停!车场(?库,)的日常《工作 《     规划、!建设、城管、—交,通,、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 ! 第四条 】 县级?以上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会同公安、建】设,、城管、土地等部门!编制停车场(库)专!。。项规:划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停车!场(:库)的专项》规划:应当与道《路交通?发展相协调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公共停》车场(库) —   》  公共停车场(】库)专?项规划确定的停【车场(库《)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 《 : 第五条 鼓励】单位或?个人根据专》。项规划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库)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库】)  — ,  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库)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 : 第六条 ! 新建项目应当【按照规定《标准配?建停车场《(库) 《     改建!、扩建大中型公共建!筑、商业街》(区)、《住宅区、《旅游景点必》须按照规定标准增建!或者补建停车—场(库)  !   配建的停车场!(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 《 第七》。条 : 停车场(库)设】。计方案(含》。有关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停车场!(库)竣工后应当经!规划、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 : ? 第?八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停车诱导系统!等公共停《车(库)《信,息系统的建设并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停车场(!库) 】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已:建成停车场(—库)的?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须按程序报经规】。划、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 第十《条, 设置《临时停车场设置人】应当依法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 :    严格控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场》确需:占用:城市:道路作为临时停【车场的按照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经公安—交,通、城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合理设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告 ?     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临时停车场【不得停放《大,型车:辆, 【 第:十一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场停放路段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库)【增设情况会同城管】、规划等部门对道路!临时停车场提出保留!或者取消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告 】 第十【二条 ? 住宅区内规划建设!的停车场(库)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要符【合下列要求并经住】宅,区业主大会同意可将!住宅区内道》路以及其他空置场】地设置为停车—场 : ,     (一)!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     (】二)不?占用绿地; 【 :   ? (三)不占用消】防通道;  !   (四)方便业!主停车; 【     (五)】符合国家《、省:、市停车场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 《 ? 第十》三条 经营—性停车场应》当,依,法到公安交通、【工商、物价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     鼓—励专用停车》场,(库)和符》合车辆停放条件【的单位空闲场地开展!。社会车辆停放业务】并按规定到公安【交通、工商、物价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纳入公共停车!场管:理 ? 第十四!条 ?停车场(库)经营】实行:管理与经营分开的】原则行?政管:理部门向停车—场(库)收》取行政?性费用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参—与停车场(库)的经!营性分配 》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     》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临时停《车场:(点)实行分路段】、分时段《计时收费 【 《 第十五条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设施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保障场?(库)?内车辆停放秩—序和:安,全自觉接受公安、城!管、工?商、税务、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经!营;    ! (二)《使用公安交通—部门统一监制—的停车场(库)标】志和车辆《停放保管凭证;【 《    《(,。三):在停车场(库)醒】目位置公示管理制】度、监督电话、营】业执照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费标准;— 《  :  (四)配备与】其车辆停放规—模,相适应的照明、通】讯、消防和安全设】施; ?     (】五):负责:进出车辆查验—、登记; 】    (六—。)维护停《车场(库)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 《  《   ?(七)停车场(库】。)内发生火警、抢劫!及交通事故等情况】应当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  (八《)定期清点场(【库)内?车辆发现长期停放】或,可疑车?辆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  (九)保—持停车场(库—)环境整洁;—    【 ,(十)不得在场(库!)内开展车》辆维:。修业务; 】 ,   (十一)禁】止载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垃,圾,的车辆在《公共停车场(库【)内停放; — ?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遵守的其他】行为 《 : 第十七条 ! 进入停《车场(库)停放【的车辆应《当遵守场(库)内】有关管理制》度按:指定的泊位停放并】按规定交纳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 》第十八条 停【车场(库)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将建成—后,的停车场(》库)的验《收合:格资料、位置、【。停车容量和管理服】务制:度、:收费标?准等相关资料报【停车场(库》)所在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 ,。 第十九条!。 因停《车场(库《)经营者《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车辆《在,停放:期间被损《坏、被盗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停车场(库)!的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擅自停用、缩小、关!闭停车场(库)或改!变停车场(库)使用!性质的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恢复】原状的强制恢—复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一【条, 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场的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一)—擅,自设置经营性—临时停车场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非经—营性临时《停车场的处》以1000元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 ? 第二十四】条 : 本办法中下列词】语的含?义是   】  停?车场(库)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停放的》露,天、室内《和地下?。停,车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建筑?物配建?的公共停车场或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及其他!可供车?辆停放的场地等 !     公【共停车场(》库,)指主要为社会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场所 —    》 道路?停车场指在道路路】内(含人行道—)设置的机动车【停放:场,。所   【  专用停车场(库!)指供本单位—、本居住区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和私人停车泊位! 《 《第二十五条 — 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2】001年《8月:15日公布施行的】贵,阳市公共停车场(】点,)建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关于贵阳市停!车,场(:库)建设管理办法】的,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    《 随着本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本市?机,动车数量《与日:剧增停车压力增大】又因监管不力使已建!成的部?。分停车场被》挪用乱?停车、停车难—问题日趋凸》现,成为:本市交通《管理中的“瓶颈【”有的甚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功能的正常》发挥危及道路交【。通和行人安》全严重影响了—本市的城市形象给】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影《响了本市构建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城市】的正:常进行停车场—(库)管理》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均作—了相应规定》对规范?我市停车场的—。管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些规定较为原则对】停,车场在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的具体】措施、审批》程序等方面的—。问题需进一》步明确、《规范和细化》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强化本市《停车场管理维—护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贵阳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十分适】时和必要 — : 二、起草】的依据及过程 【    — (一)起草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3》.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    —   ?  4.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 —        】 5:.贵阳市城市—道路人行道管理规定!     (!。二)起草过程—     为!规范本市停车场(库!),管理:按照市政府要求针对!本市停车场(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00《8年10月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总结?。本市停车《场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外地经验《起草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市规划、建设!、城管、交通—、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税务等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的意见经!。反复修改数易其【。稿形成草案已经2】00:9年:3月:2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 ?    《(一:)关于停车》场(库)《管理:的适用范围 — ?    针对本【市停车场(库)管】理的现状为创建和维!护有序、和谐的城】。市环境强化停车【场(库)管理明确停!车场(?库)的管理范围【十,分必要?结合本市实际—。办法第二条规—定了“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 》 ,    (二—。)关:于停车场(库—)的规划《及建设 【。    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与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均对】。。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为规》范本市停车场(【库)的设置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设】置有效解决本—。市停车泊位严重不足!的实际?满足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比例符合国家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的!。要,求办法第四条至【第十一条对》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规》定,了具体管理措施主】要是一是严格停【车场(库)的规【划,管理:将停车场(库—)的建设《。纳入城?市专项规划;二【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库);三【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规定!标准:配建、增《建或者补建停车【场(库)要求配建】的停车?场(: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场须依法设置;四!是鼓励专有停—车场(?库)、专用》停车泊?位有:偿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泊位的使用率 !     (】三,)关于住《宅区内设《置停车场 》     【因部分住《宅区内?配建的停车场—(库)不能满足【业主停车的需要为】解决住宅区内部【分车辆乱停、乱放】引导业主规》范停放确保车辆【。、行人?通行和?车辆停放安全办【法第十?二条就住宅区内设】置停车场作出了【具体规?定  —  : (四)《关于停车场(库)】经营管理  ! ,  为促使》停车场(库》。)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严格、】规范经营管理强化经!营,者管理职责为车主】提供公平、合理、优!质的服务防止—和减少?因停放?车辆发生各种矛盾办!法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了停车场(—。库)经营《中的具?体管理措施 !   ? (:五)关于行政处罚 !  《   为《。保,证办法所确定的【停车场(库)的【各,项,管理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加大对《停,车,场,(库)管理中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在办—。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分别设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