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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附 则
【
第四十二》条 : 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客货《运输场站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
第四十三】条 泰山风》景,名胜区与市区—结合部的《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及管【理由市规《划、公?安交通管理和—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按照道路畅】通、:方便游客、》。保护:环境等原则协商【。确定
】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有关用语的》含义
《
: , (一)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 (《二,)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包【括专门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和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
《 , (三)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为《本单位、本居住【区业主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和】私人停车场所【
— (四)临时【停车场是指经批【准设立的短》期或不定期限的停车!场:。。
【 (:五)道路停车泊位是!指按规定在城市【道路(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范围内?施划:的停车?泊位:或停车线《
【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泰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 泰》。安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市政府第8》9号令)等文—件关于车辆停放【管,理的规定《市城管执《法部门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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