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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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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 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客货运!输场:站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
第四—十三条 泰》山风景名胜区与市】区结合部的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及管?理由市规划、公安交!通管理和《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按《照道路畅《通、:方便游?客,、保护环境等—原则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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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有:关用语?的含义
! , (一)《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
《 (二)—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包括专《门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和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
(!三,。)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为本单位、【本居:住,区业主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和私人【停车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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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临《时停车?。场,是,指经批准设》立的短期或不定期限!的停:车场
— ?。 (五)》道路停车泊位—。是指:按规定在城市—。道路:(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范围?。内施划的《停车:泊位或?停车线《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泰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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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 本办?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 : :泰安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市政府第89号!令)等文件关于车】辆停放管理》的规定市城》。管执法部《门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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