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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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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客货运输场站【。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泰山风】景名:。胜,区与市区结合部【的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及:管理由市规划、公】安交通管理和—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按照【道路畅通、》方便游客、保护【环境等原则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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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有关用语—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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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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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包括专门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和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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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为本单位、本居住】区业主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和私人停车场所】
】 (四)临时停车】场,是指经批准》。设立的短期》或不定期限的停车】场
《 , , 《(五:)道路停车泊位是指!按规定?在城市道路(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范围内施!划的:停车泊位或停车线!
【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泰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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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 泰安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市:政府第89》号令)等《文件关于车》辆停放管《。。理的规定市城管执】法部门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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