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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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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客货运输场站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
:第四十三条 —泰山风景名胜区【与市区结合部的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及管理由!。市规划、公安交【通管理和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按】照道路畅通、方便游!客、保护环境等原则!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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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有:关用语的《含,义
《 (一)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 : (二)【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包?括专门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和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
】 (三》。)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为本单》位、本居住区业主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和私人停车场所】,
(!四)临时停车场【是指经?批准设?立的短期或不定期】限,的停车场
】 ? (五)道路停车!泊,位是:指按规定在城市道路!(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范围内施划的停【车泊位或《停车线?
【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泰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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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安?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市政】府第:89号?令):等文件关于车—。辆停放管理的规定市!城管执法《部门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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