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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节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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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用水单】位和个人应采用节】水型工艺、》设备:和产品市质量技术监!督、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实施节水认》证的产品目录开展】节水器具认》证和市场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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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省明令淘汰的高!耗水设备和产—品已安装使用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换或!对其进行节水改造】
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制定节水方!案建设相应的—节水设施《选用:节水型生产工—艺、设?备和器具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进行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达不—到节水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
【第十六条工》业企业应采取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有条件!的,企业应?逐步实现废水零排】放
】。 , 严格限制耗—。水量大、用水效率低!、水污染《严重的项目—
第十七条【具备使用中水条【件的:须,通过:工艺或设施的—。改造使用中》水
《 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性服务楼及高【。层住宅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体设施建筑总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日用水量200立】方米以上、或规划】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住,宅小区应配套建设】中,水设施?
》 已建成的中!水设施和其他节【水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转安全《使用因检修等原因】需停止使用的应【提,前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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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建筑施工、【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洗车场(点)等【应,优先使用劣》质水、中水和—其他:再生水洗》浴、:洗车、喷泉等用水必!须使:用节水型《器具,建立》循环用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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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积极开展雨【水利用在广场—、小区 、》绿地、停车场、人】行道:等场所推广渗—水地面建设房屋【、路:面雨水截《蓄设施实现》雨,水,。拦、蓄、用、排的】有机结合》
第二十条城市】绿化要选用涵—。。养水:源、耐干耐》旱绿化品《种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
》第二十一条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应加强对【。供水管网的改造和维!护定期进行管网查漏!降低管网《漏失率?。
第《二十:二,条,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严格限《制,新建自备水源对【已有自备水源应【。制定封闭计》划逐步封《闭
第》二十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一?定比例?的水资源费、—超计划加价》水费专项用于—。城市节水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和【节水设施建》设、:节水:管理及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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