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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泰—政,发〔2009〕【50号 【颁布:时间: ,20:0,9-08《-06 — 生效时间 20】12-09》-05 》   ?。 泰政发〔200】9〕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市政府!。同意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第一条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保障用】地行为依法》进行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从批准供地】到项目竣工验收【期间依照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划!拨决:定书、有偿使—用合同等对土地【使,。用权人使用土—地情况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管理工作   】。    》。 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工作》   《   《 , 市财政、》建设、规划、房管】。、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 【   第四条 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主要内》容   — ,   (一)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工!、竣工是否存—在土地闲置; 】     — (二?),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 ,     (—三,)是否完成规定的】投资强度; 【  ?    (四)改】变用途或《提高容积率的—是否办?理相关手续、补【缴土地有偿使用费】等,费用;  —  ?   (五)是否】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 ,(六)是否超期使用!临时用?地; 《 ,     (【七)其他需》要列入监管的事【项    — 第五条《 建:立建设用地批—。后,。公示制?度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划拨决定书!。下发或有偿》使用合同等签订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在《宗地现场显著位置设!置用地信息公示牌】。将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号【(合同号《)、用途、面积、四!至,、容积率、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监,管机构、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方便—社会监督 —   第六条【。 建:立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警示制】度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工:作人:员发现土地》使,用权人有违规—违约使用土地的【以及有可能造成【土地闲置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土地使【用权人发出书面【警示通知提醒土地使!用权人依《照规定及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第七【条 完善建设用地批!后审查把关制度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土地—转让、改变用—途审批以《及抵押、变》更登记等手续时【一,并审查该宗土地【的批后使用情况有】违规违约使用土地行!为的应当暂缓办理相!关手续 》   第八条【 完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将土地使用权人】的用:。地和履行《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划拨决定】。书、有偿《使用合同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对验?收,合格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土地利用核验合!。格意见?书:    》    没有—。国土资源部门—的核验意见或者核】验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闲置土地依法处置!。       (!一,)超:过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有偿使》用合同?规,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期限未动工的;【   》。    (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未规定、有偿使!用合同未约》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的自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或有偿《使用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    (三)【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用地面积—占应当?动工开发建设总用地!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但投资额(不含土】地取得?成本:。)占总投资额(【不含土地取得成【本)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 》  ?。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对拟认定的】闲,置土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查明的事》实、认定《依据等情《况书面告知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有异》议,或要求?听证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解释或组织听!证  《  第十一条【 对认定的闲置土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拟定处置方案处!。置方案报《经政:府批准?后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   《   土地》闲,置有政府原因的在】。拟定处置方案时应】。通知土地《使用权?人参:与;已设定》抵押权或已被司法机!关依法查封的还应通!知抵:押权人或《相,关司法机关参与【。, ,   第十二条】 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必须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以充分利用土地!    《     经批【准收回使用》权的闲?置土地已经设定抵】押权的可以采—取为债权人重—新担:保等方式解》除抵:押;已经司法机【关,查封的可以协调司法!机关:、当事人解除查【封采取其《他适当方式保障债权!人的权利   】 , 第十三条 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属于出】让用地的《按出让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属于划拨用地的按!划拨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    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时缴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拒不缴》纳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 土地闲置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其票据、管理、监】督,等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 ,   土地闲置【费全额纳入同级【政府一般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土地闲置【费专项?用于耕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和—征收管理工作【。    《 第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交还土地并依!法予:以处罚? :     —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     确需变!更土地用途或—提高容?积率的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并: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签订有偿使【用合同补充协—议,补缴土地有》偿使用费等相—关费用    】 第十六条 投资】强度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土【地使:用权人要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并继续履约 】   第十七条】 土:地使用权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   《第十:。八条 临时用地【超期使用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当事人退还【土,。地并恢复原貌;【拒不退还《的责令限期退还并】依法予以处》罚   》。 :第十九?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人员在监》。管工作和执》法过程中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     (一】), 询问?当事人?及其证人《;     (!。二) 现场勘测【。、拍照、摄像; !     (三)】 查阅、复制—土地使用权人—的有关文件和资【料; 《    《(四) 要求土地】使用权人就有关土】地利用情况作出说明!   《 第二十条 【市高:。新区管委按照—市级管?理权限的规定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  !     — 市: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泰山管委具体负!责管:理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批后公示制度—。、监管警示》制度、?审查把?关,制度、竣工》验收制度的落实【;本办法规定的【闲置土地的认—定,。、处置?和收:费市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泰山管》。委提出意见报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二OO九【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