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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项目管理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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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管理》机制
第!十六条 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市?旅游经济开发区和】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应当严格【执,行重点建《设项目统计》制度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准确地【向市重点项目—。办报送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投资完成情况和!建设资金的到位情况!等有关信息— ?
第?十七:条 享受优》惠政策的市重点【建设项目开工—一年后市重点项【目,办应当会同》市财政?部门:对其进行《投资评审核定重点项!目开工一年内是否】完成意见规定的投资!额并出具评》审报告对《不符合意见规定的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重点—项目办取消》其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通?。知相关部《门追缴已经减免的各!项收费和扶持奖励】资金:
】 , : 泰:安高新区内的重点】建,设项目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评,审、考核《 ?
!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评审考】核费用?由市财政或高新【区,财政负担不得向项】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
第十八—条 建立市重点【建设项目后评—。估制度市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市重点建设】项目联席《会议:组织对项目的效【益和影响、目标实】现情况等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带动作用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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