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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项目管理《与考:核,。
第十五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管理机制—
—第十六条 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市旅游】经,济开发区和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应当严格执行—。重点建设《项目统计制度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准确地向市重点项目!办报送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投:资完成情况和—建设资金《的到:位情况?等有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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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享受优!惠政策的市重—点建设?项目开工一年—后市重点项目办应当!会同市?财政部?门对其?进行投资评审—核定重点项》目开:工一年内《是否完成意见规【定的投资额并—出具评审报告对【不符:合意见规定的—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重点》项目:办取消其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通知【相关部?门追缴已《。经,减免的各项》收,费和扶持奖励资金!。
》 泰安高!新区内的重点建设项!目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评审】、考核
】
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评审【考核费?用由市财政或高新区!财政负?担不得向项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
第》十八条 建立市重】点建:设项目后评估—。制度市?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市重点建—设项目联席会议【组,。织对项目的效益和影!响、目标实》现情况等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带动作用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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