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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项!目确定
第】五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应当》从下列项目中优【先确定 》。。
》 (一【)先:进制造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项目;— ?
!(二)基础产业、基!础设施项目; !
【 (三)服务业】。特别是旅游、—文化产业、》现,代物流和《科技信息项目—;:
! (四)高新技】术,产业项?。目;:
】 ? (五)对》改善:我市经济结》构与布局、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特别是【促,进我市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 !
:。 》 (六)对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
(七!),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
第六条 】。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其投资》额(不包括土地出】让金)必须达到以】下规模
】
: ?(一)工业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扩建和!技改工业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
— (二)【。住宿餐饮、商贸流通!服务:业项目的《建筑: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 】
?。 : (三)其他【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
【第七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原则上每—半年确定一次按以下!程序:办理
】 ?。 (一)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向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或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申》请;? ,
?
【。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的项目由《主管部门《向市重点《项目:办提出申请》;
】 (二【。。)县(市、区)【政府和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提:出申请?的,项目进行审查—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项目于《当年11月和—。次年5月份集中向】市重点项目办报送市!重点建设《项目推荐《名单;?
】 (三)市重!。点项:目,办初审?后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建议名单由市重【点建设项《目联席会议进行集】中审查;
!。
【市重:点建设项目联席会议!。应当同时《审查确定《。项目是否享》受市政府关于对重】点项目建设实行优惠!政策的意见(—泰政发?〔2008〕40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规定《的优惠政《策; —
《 : (四)市重【点建:设项目联席会议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名单报【。市政府研《。究,批准后予《以公布
!第八:条 申请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应提交!下列材料 —
?。
【(一)列《入市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申请?书;
】 (二)!项目立项审批或核准!、备案?的文件;
!
, : (三—)县:(市:、区)政府和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审查意见;》 ?
?。。 ? (《。四)环?保、土地、》。科技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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