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鼓励建设高】层建筑?。的暂:。行意见
颁!布单位 潍坊—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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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潍政发[20【04]83号
! 颁布?时间 200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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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的战—略推动潍坊中心城市!发展合理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经市政府研究】制定如下鼓励建设】高层:建筑的?意见
一、—本意见所称高—层建:筑是指地《面以上高度大于35!米(即住宅》为约11层办—公、:金融、?商务等为《约10?层)的?建筑
二、—市区各类《建筑在满足》日照、采光、—通风、净空、安全】及其他有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向空中发】展,建设高层建筑以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
三、根据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高层建筑主要在【以下范围内集中布】局
】
(一)东西—。向城:。市,主干:道胜利?街、东风《街、北宫街两—侧西到长松路—东到潍县中路段
】
(—二)南北向城市【主干:道月:河路:、新华路《、北海?路两侧?南,到胶济铁路北—到北宫街段
!
(三《)白浪河《两侧南到胶济—铁路北到北宫街段
!。
(四)中!央商务区主》要是西到《向阳路西侧东到【潍州路东侧》南到健康街》南侧北到《福寿街北侧范围【内
(—五,)国际会《展中心及人》民广场周围区—域主要?是西到北海路西【侧东到东明路—东侧:南到健?康街南?侧北到福《寿,街北侧范围内
】 近期重点—建设高层建筑的【区域:范围概括《为“两片四带—”
:
“【两片”分别》为
(】1)中央《商,务,区范围主《要是西到向阳路西】侧东:到潍州路东侧南到健!康街:。南侧:北到福寿街》北侧范围内;—
,。
(2【)国际会展中—心及人民广场周围】区域主要是西到北】海路:西侧:东,到东明?路东侧南《到健康街南侧北到福!寿,街北侧范围内
! “四带”—分别为
》 , (1)胜利街!两侧:西到向阳路东到北海!。路段;?
(2)!东风街两《侧西到向阳》路东到北海路段;】
(3)!白浪河两《侧南:。到胶:济铁:路北到北宫》街,段;
》 (4)北【海路两侧《南到胶济铁路北【到通亭街段
【四、在?上述用地《范围内?建设各类建筑—除,功能有特殊需—要,外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一律!建设高层建》筑
五《、,高,层建筑性质包括办公!、金融、商》务及住宅等其—中在中央商务区【。、国际?会,展中心周围区域原则!上不得建设住宅
!六、市政府对近期】重点位置建设高层建!。。筑实:行优惠政《策
(!一)对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规划设】计条件已经》确定或详细规—划已经批准建—筑高度已经确定的】建设地块根据本【意见开?发单位又增》加建筑高度的新增高!层建筑面积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及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并】。按新:增面积的销售营业税!额从同级政》府土地收益中等【额返还土地价款【
,
(》二)上述用地范围】内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高层建《筑的35米以—。上建筑面《积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及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
七?、对近期重点建【。。。设高层建筑的区域范!围,应,该建设高层建—筑而建设方提出降】低建筑?高度并经过批准同意!其降低建筑高度的】(,建筑:高度低于35米时)!建设方在正常交纳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同时城市建【设,配套费按300%的!标准收取
八【、因功?能特殊需《要或城市建设有特殊!要求:。的地块相关要求和】优惠政?策由市政府单—独,研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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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自公布《之,。日,至2006年12月!31日获得土—地使用权并》开工建设的项—目适用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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