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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鼓!励建设高层建—筑的暂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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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 潍【坊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潍政发】[2004]8【3号
颁布】时间: 200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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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的战略!推动潍坊中》心城:。市发展合理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经市政府《研究制定如下鼓励建!。设高层建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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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意?。见所称高层建筑【是指地面《以上高度大于—35米(即住宅为】约11层办》公、金融、商务等】为约1?0层)的建筑
】二、市区各》类建筑在满足日照、!采光、通风、净空】、安全及其他有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向空中发展建!设高层建筑以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
三、根据!。。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高层建—。筑主要在以下范【围内集中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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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东西向城】市主干道胜》。利街、东风街、北】宫街两侧《西到长松路东到潍】县中路段
】
(二)》南北向城市》主干道月河路、【新华路、北》海路两侧南到胶【济铁路北到北宫【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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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白—浪河两侧南到—胶,济铁路北到北宫街段!
》。
(四)中央商【。。务区:主要是西《到向:阳路:。西,侧东到潍州路东侧】南到健康街南—侧,北到福寿街北侧范】。围内
》
(五?)国际会展》中,心及人民《广,场,周围区域主要是西】到北海路西侧东【到东:明路:东侧南到健康—街,南侧北到《福寿街?北侧范围内
!近期重点建》。设高:层建筑的区》域范围概括为“两片!四带”
【 “两》片”分别为
】 ?(,1)中央商》务区范围主要是西】到向阳?路西侧东到潍州【。路东侧南《到健康街南侧北到】福寿街北侧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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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际会展中心及人】民广场周围区域主要!是西:到北海路西侧东【到东明路东侧南到健!康街南侧北到福寿】。街北侧范围内
】 “四带—”,分别为?
—(1)胜利街两侧西!到向阳?路,东到北海路段;【
(【2)东风街两侧【西到向阳路东到【北海:路段;
》 ? (3)《。白,浪河两侧南到胶济】铁路北到北宫街【段;
》 : (4)北海路两侧!南到胶济铁路北到】通亭街段《
四、《在上述用地范围内】建设各类建筑—除功能有特殊需要外!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一律【建设高层建筑
】五、高层《。建筑性质包括办【公,、,金融、商《务及住宅《等其中在《中央商务区》、国际会展》中心周?围区域原则》上不得?建设:住宅:
六、市政府对】近期重点位》置建设高层》建筑:实行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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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规】划,设,计条件已经确定【或,详细规?。划已经批准建筑高】度已经?确,定的建设地块根据】本意:见开:发单位又增》加建筑高度的新【增高层?建筑:。面积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及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并按新增面积!的,销售营业《税,额,从同级政府土地【收益中?等额返还土》地,价款
《 (二)上述】用地范围内》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高层建】筑的3?。5米以上建》筑面积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及!。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
:七、:对近期重点建设【高层建筑的区域范】围应该建设高层【建筑而建设方提出降!低建筑高度》并经过批准同意【其降低?建筑高度的(建【筑高度低于3—5米时)建设方在正!常,交纳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同,时城市建设配套费按!3,00%的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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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因功能—特殊需要或城市【建设有特殊要求的】地块相关《要求和优惠政策由市!政府单独《研究审批
九、自!公布之?日至2006—年12月31日获】得土地使用权并开】工,建设:。的项目适用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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