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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实施】细则 —粤建质[2》015]1》30号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 》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筑施?工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的实【施和管?理 — 第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    】。 地级以《上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   《。。。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以下简称》。为“企?业评:定,主,体,”)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    】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项目评定!主体”)负》责其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的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 【 第四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信息系统 】 第五条 企】业评定?主体、项目评定【主体以?及建设、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应当及】时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的《有关信息填报—至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信《息系统 】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所—承建的建筑》施工项目中》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所承!建的建筑施工项目成!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以下简称“项目!自,。评机构”)》其中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施工项目项目自评!机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共同—组成;由《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各《专,业承:包的施工《单位应当分别设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项目自评机构应【当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每月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第八条 《 施工企《业按照设计文件、工!程承包合同》。约定范围完》。成施工任务后应当】。向项目评定主—体,提交下列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 !    《 (一)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申【请表(见《附件一?。);   —  (二)项目自】。评的结果和自评的重!。点,内容材料   】  项目《。自评结?果包括项目月度【检,查自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带班?检查:情况汇总表  】 ,  项目自评—重点内?。容材料包《括   》    《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情况;  】     》  2?.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   【     》 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家论证评审表、专项!方案:审批表、《验收记录表》等;   —      4.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包括专项措【施费使用计划—、拨付一览表、【。。监理:审核:意见等 》  :  (三《),项目施工期间因施工!安全受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奖惩情况—(,包,括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通:。报表扬、表彰—等)和整《改情况?。等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 (四)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  以上每项材料应!整理汇总并》附有一览《表涉:及专业?承包企业《的资料应单》独成:册 : 《 第九?条 施工》企业:在将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申】请表等?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送《项目评定主》体之前应先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在收到自》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结合》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对施工企—业的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中签署审《核意见 !第十条 项目【评定主体在收—。到项目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应组织【查验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施?工企业发出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告知书  !   评定结果【包,括“优良《。”、“合格”或“】不合格”《     对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在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告知书【中,说明理?由及不合格责任单位! 第十】一条 《建筑施工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评定主体》确认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为不【合格     】(一)未按规定开】展项目自评工作或】。自评工作弄虚—作假的;  【 ,  (二)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三,)因项目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2】次及以上全》面停工整改或较大数!额罚款?或降低甚至吊销相】关资质或暂扣—甚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   (《四,)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等在一个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扣分周期内【施工企?业或项目经》理(或企《业主要负责人)被扣!完规定?分值的或由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依据日!常监督情况认定为不!合格的; —    (》五)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项《目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发出的局部【(暂时)停工—或全面停《。工整改?。通知建筑施工企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落实!整改:的;     (!。六)项目《。负责人无正当理【由在工地现》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少于本月!施工时间8》0%的 《     》出现以上情形—被评: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如?责任不属于其中专业!承包单位的应当在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告【知,书中注明《该专:业承包单《。位为非责任单位 ! 第》。十二条 项目竣】工验收?。前施工企业未提【。交项目自评材料的】视,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不合格! 》 第十三条》 ,。 建筑施工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经项目评《定主体评审确认【且公示无异》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论为优良!。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人员履责《、安全行为》规,范、实体防》护到位; 》     (—二)项目施》工期间因施工安全】受到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表扬或通过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检!评或由安监机构依据!。日常监督情况提名】为优良的;》     —(,三)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未因施工安】全问题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全【面停工整改或予以】行政处罚《。的,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优良的建筑—施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所辖区域内》本,。年度拟竣工项—。。目数:量的10%》 第【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项目?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告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项目评【定主体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项》目评定主体》受理复核申请后应当!充分听取复核—申请:人的:意见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结—果 : ? 第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成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以下简称“】企业自评机构”)每!年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 第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应当向《企业评定主体—提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申请表和【相关自评《材料 《  :  建筑施工企业】自评材料《内容主要包括 】   ? (一)《在原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承【建的工程项目—。台帐:及,项,目安全标准》。化评定结果(包【括企业在省外施【。工的:工程项目评定结果证!明,材,料);    】 (二)每年度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结果; 】     (三)近!三年内因施工安【全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批!评、行政处罚—、通:报表扬、表彰等【);   —  (四)承建的】工,程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五)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自评报告内》容包括?三年以来企》。业安全标准化重【点工作总结》      【 ,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  》      — 2.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操《作、设备设施管理】等标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        3!.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情况;》   《      4.企!业对承建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控情况;【     —    5.企【业负责人《对承建项目带班【检查及督促》整改情况 》     》 ,   以上每项【材料应?整理汇总并》附有一览表及主要证!明材料? ? :。 第十七条 企】业评:定主体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应组—织查验并向申—请企业发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告》知书:评定:结,果,包括“优《良”、“合格”【或“不合格”—   《  对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应当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告知书中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企业评定主体评!审确认且公示—无,。异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论为不—合格:   《。  (?一)未按规》定开展建《筑,施工企业《自评或申报工作的】;     (二!)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或发生》2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   (《三)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已竣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不合《格率:超过5%的》(不合格率是指近三!年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被【评定为不合》格主体的竣工工【程数量?与,已竣工工程数量之比!下同);《    》 (四)施工企业】所承建的《任一工程项目在一个!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扣,分周期内《被扣满60》分或该?企业所有被扣—分工程项《目平均扣分值达【到45分以上—   《  (五)》。因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被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督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令停工!整改的 !第十九条 》 建筑施工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企】业评定主体评审确】认且公?示无异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论为优!良  《   (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履职、安全!行为规范;》 :    (二)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已竣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优良!率,达到10《%及以上;》     —(三)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  (四)企—业近三年未》因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而》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年度!拟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企—业数量的10—% —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未提:交,企业自评材料的【视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不】合格: 》。 第二?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告知?。。书1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评定主【体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企业评—定主体受理》复核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结果 第!二十:二条 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在,1至:3个月?内整改完毕在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重点》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对整改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为“整改后合!格”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第二十三条 !。 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办,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时责令《限期:重新考核《。(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等—已被处理《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免《予再次处理) 【 第二【十四条 评—。定,结果:为合格或优良的建筑!施,工项目或建筑施【工企业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撤》销,原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作为我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绩效考核、信【用评级、诚信—评价、评先推优、投!融资风?险评估、保》险费率浮动等重要参!考依据 《 》第二十六《条 我省各级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可优先选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突出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 ,第二:。十七条 我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情况记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档案 】 ?第二十八《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外项目和企业评定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时不得向被评定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或牟取】不正当利益》。     任【何个人或企业发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牟利《。行为的可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 , 第二十九条 】 本实施细则自9】。月1日起施行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5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