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实施细则— ? 粤建质[》2015]1—30号 《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 《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筑【施,工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的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 ,  :   地级以上【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  !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以:。下简称为“企业评】定主体”)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  ?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项目评定主体”)!负责其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的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 第四!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信息系!统 【第,五条 《企业评定主体、【项目评定主体以及】。。建设、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应当及时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的有?关信息?填报至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信?息系统 《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所—承建的建筑》施工项目《中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 第七条 】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所承建的建筑—施工项目成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以】。下简称“项目自【评机构”)其中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施,工,。项目项目自》评机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共同组成;》由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各专业承包!的,施工单位应当分【别设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项目自评机!构应当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每月【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 第八条】。 施工企业按照】设计文件、工—。。。程承包合同》约定范围完成施工任!务后应当向项目评定!主体提交下列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    ! (:一)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申请?表(:见附件?一);     !(二)项目自评的结!果和自评的重点内】。容材:料     【项目自评结果—包,括项:目月度检查自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带班《检查情况汇总—表    — 项目?自评:重点内容材》料包括 》   ?   ?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情况;  【     》  2?。.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        ! ,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家论证评!审表:、,专项方案审批表、】。验收记录表等—;    —   ?  4.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包括?专项措施费使用【计划、拨付一览表、!。监理审核意见—等     (三!)项目施工期—间因施?工安全受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奖《。惩情况(包》括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通报表扬、表彰等)!和整改情况等—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 (四?。)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   以上每项材】料应整理汇总—并附有一览表涉【及专业承包企业的】资料应单独成册【 第九条! 施?工企业在将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申《请表等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送项目!评定主体之前—应先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在收到自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结合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对》施工企业的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中签》署,审核意?见 》 第十条 【项目评定主体在【收到项目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应组?织查验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施工:企业:发出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告知《书,。     评定结!。。果包括“优良—”、“合格”—或“不合格” 】    对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在!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告知书中说明理!。由,及不合格责任单【位 第十!一条 建筑施工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评定主体确【认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为】不合格     !(,一,)未按规定开展项目!自评:工作或自评工—作弄虚作假的;【     (二】)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    (三—)因项目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2次【及,以上全?面停工?整改或较大数额【罚款或降《。低甚:至,吊销相关资》质或暂扣甚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   (《四)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等在》。一个: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扣:分周期内施》工企业或《项目经?理(或企业主要负】责人)被《扣完:规定分值的或由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依据》日常:监督情况认》定为:不合格的; —。     (五【),。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项目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发出的局部(暂】时)停工或全面【停工整改通》知,建筑施?工,企,。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落实整—改的:;  《   (六)项目】负责人无正当理【由在工地现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少于本月—施工时间8》0%的?     出现】以上情?形被评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如责任!不属:于其中专《业承包单位的应当在!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告》知书中注明该专【业承包单位为—非责任?单位 》 ?第十二条 》。 项目竣工验收前】施,工企业未提》交项目自《评材料的《视,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不合》格 《 第十三—条 建筑施工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经项目评定主体评审!确认且公示》无,异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论为优良】 :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人员》履责、安全行为规】。范、实体防护到位】;     (】二)项目《施工:期间因施工安全【受到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表扬或通过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检评或由安监机】构依据日常监督情】。。况提名为优良的【; ?    (》三)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未因施—工安:全,问题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全面停【工整改?或予以行政处—。罚的 《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优?良,的建筑施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所辖【区域内本年度拟竣工!项目数量的》10% 【 第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项目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告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项目评定主体】。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评定主体》受理复核申》请后应当充分听取复!核申:请,人的意见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结果 】 第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成: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以下简【称“:企业自评机构—”)每年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 第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应当向企业评—定主体提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申请表和《相关自评材料 【     建筑【施工企业自评材【料内容主要包括 】    《 (一)在原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承建的工程】项,目台帐及项目安全标!准,化评定结果(包括】企业在省外施工的工!程项目评定结—果证明材料); 】 ,    (二)【每,年度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结果;】     (三】。)近三?年,。内因施工安全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批!评、:行政:处罚、通报表扬、】表彰等);》     —(四)承建的—工,程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  (五)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自评》报告内容《包括三年以来企业】安全标准《化,。。重点:工作总?结      】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  【    《   2.》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操作:、,设备设施管》理等标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     》。   3.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情况;—     — ,   4.企业对】。承建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控情况;  !       5】.企业负责人对承建!项目带班检》查及督促整改情况】    》     》以上每项材料应整】理汇总并附有一【览表及主要证明【材料: 》 第十七条 — 企业评定主体【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应组》织查验并向申请企业!。。发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告知书评—。定结果包括“优良”!、,“合格?”或“不合格”【     对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应当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告】知书中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企业?评定主体《评审确认且》公示:无异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论为!不合格 》    (一)未按!。规定开展建》筑施工企业自—评或申报工作—的;  》   (二)—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或发生2—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  : (三)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已竣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不合格》率超过5%的—(不合?。格率是指近三年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被评!定为不合《。格主体的竣工工程】数量:与,已竣工工程数量【之比下同); 【     (四)】。施工企业所承—建的任一工程项目】在一:个,。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扣分周期内!被扣满60分或该】企业:所有被扣分工程【项目:。平均扣分《值,。达到45分以上 】 ,    (五—)因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被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督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令停工整【改的 ? 《 第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企业!评定主体评审—确认且?公示无异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论为优良 】     (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履【职、安全行为规范;!。     (二】)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已《。。。竣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优—良率达?到10%及以上;】 : ,   (三》)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  (四《)企业近三年未因】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而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年度拟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企业:。数量的10% 】 : ,。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未提?交企:业自评材料的视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不,合格 ? 第—二,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告,知书1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评定主体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企业评定主体受理!。复核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结果】 第二十!二,。条 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在1至3个月内】整改:完毕在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重点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对整改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为“整改》后合格?”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第二十三条 】 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办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时责】。令限期重新考核(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等已被处理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免予再次处!理) 第!二十四条 —评定结果为合格或优!良的建筑施》工项目或建》筑施工企业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撤销原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 第—二十五条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作为:我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绩!效考核、信用—评级、?诚信评价、评—先推优、投融—资风:险,评,估、保险费率浮动】等,重要参?考依据 《 《 第二十六条 我】省各级?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可优先?选,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突!出,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 第二【十七条? 我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情况记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档!案 第】二十八?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外项目和企业【评定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时不得—。向被评定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或》牟取不正当利益 !  :  任何个人或企业!发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牟利》行为的可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 第二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9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