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茂名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一条 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队伍提高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以《及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等!6部委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茂!名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是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为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工作《。提供:技术和经济评标服】务的专业人》才库 ?。     茂名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以下?简称评标专》家)是指在建设【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熟悉评—标工作并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证书的专业人!才 第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依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入选专家】库     (一!)具有工《程建设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具:有较高的政策、法规!水平; 《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三)?能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能够?客观、公平》地履行评标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  : (四)《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 ?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前—款第(?二)项?中“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是指—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十年并具有中—级职:。称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要【求的专业水平— , 第:四,条 : ,申请评标专家资格的!适用下列程序  !   (一》)申报人填》写茂:。。名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下列相关材】料送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登记?。后集中报市》建设局审查  】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一寸免【冠照:片3:张,;     2、!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科!技,成果及发表的论【。文、著作等证明【材料   —  市交易中心在登!记时应要《求申报?人提供?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确保《申报人资料的真实】性,     (【二)经?审查合格《的申报人由》市建设局组》织统一培《训,、考试成《绩合格的《由市建设局颁发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证书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录入【专家库 》第五条 》评标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    (一)参】加开标会;  】。。   (二)—参加工程项》。目的:评标工?作并按分工履—行职责;   】  (三)以评标】。办法为依《据独立进行评标【提出评标意》见; 《    (》四):对评标过程的各种不!公正:行为: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举报;  !   ?(五)对《专家库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第六条 评—标专家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 , ,。(二)?在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的组织下参加评标工!作;  》   ?(三)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   (四》)遵守评标纪—律对评标全过程进】行保密 》第,七条: :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 ,   (一)—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 , (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及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四)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有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第八条— 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年!检考核未经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证书无【效其评标专家资【格以予取消 — 第:。九条 ? 评标专家年检【的主要内容 【    《(一)评《。标工:作年度表《现情况; 》。    《 ,(二)法律、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年度考核情况; !    (三)身体!健康:状,况及其他情》。况 第十条— , 评标专家年—检工作程《序  《。   ?(一)评标专—家填:写,茂名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年检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     (二)】由市交易中心—审,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评标专家年检—申报材料结》合日常评标》情况记?录,提出:年检:初审意见《;    —。 (:三)由市《建,。设局:复审签署年检意见并!将年检?合格者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今】后国:家和省?对专:家库及评标专家有】新规定的执行国家和!省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