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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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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 ,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城—市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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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 本规定适用于【茂名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 第三?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 ,第四:条 :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公安、建!设、交通、环保、】卫生、工商》。、房管等《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应按各自的职】责协助?实施
《 第五条《 , 新闻媒《体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和!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切》实组织?。实施
第七【条 ?对执行本规定及【维护市容环境卫生】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城市市容管理】
: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主《要街道建筑物—的临街面不得堆【放、吊?挂、搭建有碍市容的!物品;搭《。建或者封闭阳台须】经城建规划部门批准!市,区所有房《屋的临街《面都:不得安装超出—阳台、?。窗台的防《盗网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及,树上涂写、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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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需要在城区建【筑、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 城区街道】两侧的单位、门店必!须在其建筑物—。与门前安装灯饰并】在节日?开放灯饰的维修管理!由设置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 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绿化带下同)和公】。共场地摆设》摊点、堆放物料【、,。竖立标牌、建筑施】工、停放车辆确需临!时,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缴纳—道路:。占用费(或》道路挖?掘修复费)》
—在城市道路上临时】停放机动、非机动】车须停放在交警大队!划定的停车线—范围内
》第十二条 —。摊档一律《进入:市场、商场或指定场!所定位摆卖》可以摆设摊》点的路段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并由市工》商局竖牌、划摊【。位线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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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在市!区中设置或张贴户外!广告、启《事、宣?传画、标语》牌、橱窗及》。雕,塑等须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批,并按城?建,规划:指定的地点》张贴或设置凡批准设!置的设置单位—或个人负责经常【修饰更新保持整【洁美观
第十四条! 市内《主干街道、路—口不:得开设汽车、摩托】。车,修理店、废》品回收店、》。金属制品工厂—(,场,)等(原已批准建】设的:除外)非主干街【道设店其店》(厂:场)内部必须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场】地
第十五条【 市区饮食店不】准占道?经营;机动车辆不】得,在人行道上行驶、停!放,与装卸货物
第十!六条: 在市区》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运!输,液体:、散:装物体的车辆应【有密封、包扎—、覆:盖设施避《免汇漏、遗散
第!十七条 》。。临街建筑《。物前由业主》负责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池)、草【坪作为分界并负责】在人行道与不能绿】。。化,的裸土地面平铺【上,方块砖
第十八】条 临街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应当保!持清洁、美观栽【培、整修《或者:其,他作业留下的—。枝叶、渣《土等管理单位或作】业者应当及时—清除
第》十九条 《 市内的工程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渣土—应及时清运;临街】建筑工地必须—设,置围墙围墙高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工—程现场?须有污水沉砂井与冲!洗车轮设施工地污水!。、,泥浆不得外》泄沾污街面》;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拆除临时设施】和平整场地修复所】有被损坏的公共【。设,施,
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住户都要履行环!境卫生“四》。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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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确:因建设需要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并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 第二十二条— 建?(构)筑《。物和设施《应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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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倾倒垃】圾的:时,间、地点《、方:。式依茂名市垃圾收运!方式改革方案执【。。行
第》二十四条 》 宾馆、招待所、旅!店,、饭店、饮食—。摊、食堂、集贸市场!、屠宰场、食—品加:工厂(场)、—果菜仓?、,医院:、,工厂、商场、—。学校、车站、—开发小区等必—须与环境卫生管【理处签订垃圾—清运合?同缴纳垃《圾清运服务》费委托环《卫专业队清》运垃:圾
第二十五】。条 ?科研:单位:、医院、疗养院【、屠宰场、内类加工!厂、生物制品—厂等产生《的带有病毒、病菌】、,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物?本单位应当先行无害!化处理并使用专用容!。器,和设施运输、处【理或者委托环—。。境卫生管理处作【专门:处理不得《将其混?入生活垃圾处理
! 第二十《六条 建筑—装,。修余泥、《渣土、厂(》场)生?产废:料必须按城建规划】部门指?定的地点投放不得倒!在城市?道路、公路两—侧、:公共场地上》和生活垃圾收—集点
第二十】七条 穿行市区运!输泥土须到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登记?办理茂名市城—区运输泥《土准运证《并按指?定路线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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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 在:城市道路开设机【动车辆?清,洗场须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经?营证照
第【二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单?位,。在新区开发或—。者旧区改造时应将】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的所需经费纳【入建设工《程概算并与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同步规划、建设【、使用
第【三十条 所有单】位、摊档、门店【。都要设置卫》生桶盛装各》类,。废弃物多《层和高层建筑应当】设置封闭式垃圾【通道与垃圾》贮存设?施,并修建?清运:车辆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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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 城市公共厕所由】环境卫?生管理处《专业人员清》扫保洁?;公园、车站、市】场以:及单位内《的厕所由管辖单位】组,织专人清扫》保,洁
第三十【二条 所有厕所】(含户厕)都—必须建“三级化”粪!池并应符合建筑设】计规范各业主—与环:境卫生管理》处签订合同》委托环卫《。专业队每《年清:渣1至2次不得【将粪渣倒入垃圾桶、!城,市下水道、空—地或暴露堆沤
!第三十三条》 市区主次干道】及排水?设,施由市?政主管?部门负?责维:护清疏?;小:区道:。路及:排水设施由各辖属单!位维护与清疏
!第三十四条 【市民应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便溺、—倒污:水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第,三十五条《 市?。区内:禁止放养鸡、—鹅、鸭、鸽等家禽】禁,止饲养狗、猪、【羊、免等家畜;因教!学、科研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养》狗的:须经公安机关—批准领牌并》要定期?接种狂犬疫苗)
! 第:三十六条《 ,。 市区街道》两侧、水《渠岸边、征而未【建的:空旷地等《非农用地《上不得种《菜及淋施粪肥
第!四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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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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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 违:反本规定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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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1994—年8月2日》市,政,府印发的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茂》府)[1《9,94]3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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