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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 第一章《。。。 —。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城市】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茂》名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 第四条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公】。安、建设、交通、环!保、卫?生、工商《。、房管等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应按各》自的:职责协助实施 !第五条 《 新闻媒体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和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切实—组织实施 第七!。条 对执行本规定!及维护市《容环境卫生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二?章 城市市容管】理 ?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主要街道建筑物的临!街面:不,得堆放、吊挂—、搭建有碍市容【的物品?;搭建?或,者封闭阳台须经【城建规?划部门批准市区【所有房屋的临街面都!不得安装超》出阳台?、窗台的《防盗网 《 :第九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及树上》涂,写、刻画  【   凡《需要在城区建筑【、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 城区!街道两?侧的单位、门—店必:须在其建筑物与门前!安装:灯饰并在节日—开放灯饰的维—修管理由《设,置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 !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绿化带—下同)和公共—场地摆?设摊点、《堆放物料《、竖:立标牌、建筑—施工、停放车辆确需!临,时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缴纳道路占用费(!或道路挖掘》修复费)   】  在城市》道路上临时》停放机动、非—机动车须停放在交】警大队划定》的停车线范围内 】 第十二条 【摊档一律进入市场、!商场或指《定场所定位摆卖可】。以摆设摊点的路段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并由市工商局竖牌、!。划,摊位线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 ! 在市区中设—置或张贴户》。外广告、启事、宣传!画、:标,语牌、橱窗及—雕塑等须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批并按城建规!划指定的地点—张,贴或设置凡》批准设置的》设置单位或个人负】责经:常修饰更新》保持:整洁美观 第【十四条 市内主干!街道、路《。口不得开设汽—车、:摩托车修理店—、废:品回收店、金属【制品工厂(场)【等(原已批准建【设的除外)非主干街!道设店其《店(厂场)内部必须!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场地 —第十五条 市区】饮,食店不准占道经【营;机动车辆—不得在人行道—上行驶、停放—与装:卸货物 《 第十六条 在】市区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运输液体】、散装物体》的车辆应《有密封、包扎—、覆:盖设:施,避免汇漏、遗散 】 第十七条 临街!建筑:物前由业《主负责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池)、草坪作!为分界并《负责在人行道与【不能绿化的裸土地】面平:铺上方块砖 第十!。八,条 临街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应当保持》清洁、美观栽培【、整修或者其他作业!留下的枝叶、渣土】等,。管理单位或作业者应!当,及时清除《 第十九条 【 市内的工程—。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渣土应!及时清运;临街建】筑工:地必须设置围墙围墙!高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工程现场《须有污水沉》砂井与冲洗车轮设施!工地污水、泥浆不】得外泄沾污街面;】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拆除临!时设施?和平:整场地?修复所有被损—坏的公共设》施 ?第三章 《 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住户都要履【行环境卫生“四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安【全)责任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确因建设需要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并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 — 建(?构)筑物和设施应】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  【 , , 倾倒?垃圾的?时间、地点、方式依!茂,名市垃?圾收运方式改革方】。案执行 第【二十:。四条 ?。 宾馆、招待所【、旅店、饭店、饮】食摊、食堂、—集贸市场、屠—宰场、食品加工【厂(场)、果—菜仓、?医院、工厂、商场】、学校、车站、开】发小区?等必须与环境卫生管!理,处签:。订垃圾清运》合同缴纳垃圾清运服!务费委托环卫专【业队清?运垃圾 》 第:二十五条 —科研单位、医—院、疗养《院,、屠:宰,场,、内类加工厂、生】物制品厂《等产生的带有病毒、!。病菌、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物本单位应当】先行无害化处理【并使用专《用,。容器和设《施运输?、处:理或者委托环境卫生!管理处?作专门处理不得【将其混入生活垃圾】处理: ?。。第二十六条 建筑!装修余泥、》渣,土、厂?。(场)生《产废料必须》按城建规《划部门指定》的地点投《放不得倒在》城市道?路、公路两侧、公共!场地:上,和生活垃圾收—集点 第二【十七条 穿行市】区运输泥土须—到,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登记办理】茂名:市城区运《输泥土准《运证并按指定路【线行驶 《 第?二十八条 在城市!道路开设《机动车辆《清洗场须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经营证照 第】。二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单:位,。在新区?开发或者旧区—改造时应将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的所需—经费纳入建设工程概!算并与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同步规划、!建设:、使用 》 ,第三十条 所有单!。。位、摊档、门店都要!设置卫?生桶盛装各类—废弃物多层和—高层:。建,筑应当设置》封闭式垃圾通道与垃!。圾贮:。存设施并修建清【运车辆通《道 ? 第:三十一条 》 城市公共厕所【由环境卫生》管,理处专业《人员:清扫保洁;公园、车!。站、市场以》及单位内的》厕所由?管,辖单位?。组织专人清扫—。保洁: 第三十—二条 ? 所有厕所(含户】厕)都必《须建“三级化—”粪池并《应符合建筑设计规】范各业主与环—境,卫,生管理?处签订合同委托环】卫专业队每》年清:渣1至?2次不得将》。粪渣倒入垃圾桶、城!市下水?道、空地《或暴露堆沤 第!三十三条 —市区主次干道及【排水设?施由市政主管—部,门负责维护清疏【;小区道路及—。排水:设施由各辖属单位】维护与?清疏: 第三十四条】。 , 市民应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便溺、!倒污水?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第,三十五条 市区内!禁止放?养鸡、鹅、鸭、鸽等!家禽禁止饲》养狗、?猪,、羊、?免等家畜;因—教学、?。科研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养狗【的,须经公安机》关批准领牌并要定】期接:。种狂犬疫苗)— 第三十六【条, :。市,。。区街道两侧、水【渠岸边、《征而未?建的空旷地等—非农用地上不—得种菜及《淋,施粪肥 《 第四章 附【 则 《 第三十七条 】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1994年8—月2日市政府印发的!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茂府》)[1994]3】3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