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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 —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城市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茂名【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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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公安《、建:设、交通、环保、卫!生、工商、房管【等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应按各自的职责协!助实施
第五】条,。 新闻媒体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六条 !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和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切实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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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 对执行本》。规,定及:维护市容环境卫【生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 城市市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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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主要街道!建筑:物的临街面不得【堆放、吊挂》、搭建?。有碍市容的》。物品;搭建或者封闭!。阳台须经城建规划】部门批准市区所有房!屋的临街面》都,不得安装超》出阳台、窗台的防盗!网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及树上涂写、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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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需要在!城区建筑、》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 ?城区:街道两侧的单—位、门店必须在其建!筑物与门前安装【灯饰并在节日开放灯!饰,的维修管理由设置】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 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绿!化带下同)和公【共场地摆设摊点【、堆放物料、—竖立标?牌、建筑施工—、停放车辆确—需临时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缴纳》道路占用费(或【道路挖掘修复费)】
在城】市道路?上临时停《放机动、非机动【车须停放在交警【大队划定的停车线范!围,内
?第,十二条 摊—档,一,律进入市场、—商场或指《定,场所定位摆卖可【以摆设摊点的—路段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并由市工商!局竖牌、划摊位线】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 在《市区中?设置或张贴户外广】告、启?事、宣传画、—标语牌、《。橱,窗及雕塑等须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批并按】城建规划《指,定的地?点张贴或设置凡批】准设置的设置单位或!个人负责经》常修饰更新》。保持整洁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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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市内主—干街道、路口不得开!设汽车、摩托车修理!店、废?品回:收店、金属》制品工厂(场)等】(原已批《准建设的除》外)非主干街道设】店其:店(厂场)内—部必须?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场!地
第《十,。五条 市区饮食店!不准占道经营;【机动车辆《不得在?人行:道上行驶《、停放与装》卸货物?
第十《六条 在市—区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运输液体《、,散装物体《的车辆应有密封【、包扎、覆盖设【施避免汇漏》、遗散
第十【七条 临街建筑】物前由?业,主负责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池)、》。草坪作为分界并负责!在人行道《与不:能绿:化的裸土地面平【。铺上方?块砖
《第十八?。条 临街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应《当保持清洁》、,美,观栽培、整修或【者其他作业》留下的枝叶、渣土】等管:理单位或作业者【应当及时清除—
第?十,九条 《市内:的工程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渣土应及时清运】。;临街建《筑工地必须设置围墙!围墙高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工程现?场须有污《水沉砂?井与:冲,洗车轮设施工—地,污水、泥《浆不得外泄沾污【街面;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拆:除,临,时设施和平整场地】修复所有被》。损坏的公共设施
!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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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住户都要!履行环境卫生“四】。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安全)》责,任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确因建设需!。要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并!。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 建【(构)?筑物和?设施应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
倾】倒垃圾的《时间、?地点、?方式依茂名市垃【圾收运方式改革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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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宾馆、?招待所?、旅店、饭店、饮食!摊,、食堂、集贸市场】、,屠宰场、食品加工】。厂(场)、》果菜仓?、,医院:。、工厂、商场—、学校、车》站、开?发小区等必须与【环境卫生管理处【签订垃圾《清运合同缴纳垃【圾清运服务费委托环!卫专:业队清运《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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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科《研单位?、医院、疗养院、】屠宰:场、:内类加工厂》、生物制品厂等产】生的带?有病毒、病菌、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物本?单位应当《先行无害化处理并】使,用专用容器和设施】运输:、处理或者委—托,环境:卫生管理处作—专门:处理不得《将其混入生活—垃圾处?理
? 第二?。十,六条 建筑装修余!泥、渣土、厂(【场)生产废料必须按!城建:规划部门指定—的地点投放》不,得倒在?。城市道路、公—路两侧、《公共场地上和生【活垃圾收集点—
第二十七条 ! ,。穿行市区《。运输泥土须到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登?记办:理茂名市城区—。运输泥?土准运证并按指【定,路线行?驶
第》二十八条 在城】市,道路开设机》动车:辆清洗场须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经营?证照
第二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单位在新区开发!或者旧区改造时【应将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的所需经《费纳:入建设工程概算【并与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同步规划、!建设、使用
】第三十条 所有单!位、摊?档、门店都要设置】卫生桶盛装各类【废,弃物多层《和高层建筑应当设】置封闭式垃》圾通道与垃圾贮【存设施?并修建清运车—辆通道?
?第三:十一条 《 城市公共厕所由】环境卫生管理处【专,业人员清扫保—洁;:公园、车站、市场】以及单位内的厕【所由管辖单位组织】专人清扫保洁
!第三十二条 所有!。厕所(含户厕)都】。必须建“三级化”粪!。。池并应?符合建筑设计规【范各:业主与环境卫生管】理处签订合同委托环!。卫专业队每年清渣】1至2次不得将粪渣!倒入垃圾《桶、城市下水道、】。空地:或暴露堆沤
第!三十三条 市【区主:次干道及《。。排水设施《。由市政主管》部门负责《维护清疏;小—。区道:路及排水设》施由各辖属单位维护!与清疏
第【三,十四条 市—民应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便溺、【倒污水?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第三十五【条 市区内禁止放!养,鸡,、鹅、?鸭、鸽等家禽禁【止饲养狗《、猪、羊、免等家】畜,;因教学、科研【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养》。狗的须经《公安机关批准领牌】并,要定:期接种狂犬》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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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条 】市区街道两侧、水】。渠岸边、征》而未建的《空旷地等非农—用地上不《得种菜及淋施粪【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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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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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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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 】。。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1【994年8月2日市!政府印发的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茂府)[1994!],3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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