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
第一?。章 : 总则
!
第一条 —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城!市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茂名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公安、建—设、交通《、环保、卫生、【工商、房管等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应?。按各自?的职责协助实施
】
第?五条 ? 新闻媒体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和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切实《组织实施
【第七条 对执行本!规定:及维护?市,容,。环境卫?生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城市市?容管:理,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主要街?。道建筑物的临—。街面:不得堆放、吊挂【。、搭建有碍市容的物!品;搭建或者封闭】阳台须经城建规划】部门批准《市区所有《房屋:的临街面都》不得:。安装超出阳台、窗台!的防盗?网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及树上涂写】、刻画
!凡,需要在城《区建筑、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
!
第十条《。 :城区街道两侧的单】。位、门店必须—在其建筑物与门前】安装灯饰并在节日】开放灯饰的维—修管:理由设置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 !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绿《化带下同)和公【共场地摆设摊点、堆!放物料、竖立标牌、!建筑施工、停放车辆!确需临时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缴,纳道路?占用费(或道路挖】掘修复?费):
在【城市道路上临时停】放机动、非机动车】。须停放在交警大队】划定的停车》线范围内
第【十二条? , ,摊,档一律进入市—场、商场或》指定场?所定位摆卖可—以摆设摊点》的,。路段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并由!市工商局竖牌、划】摊位线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 在市区【中设置或《张贴户外广告、【启事、宣传画、标】语牌、?橱窗及?雕塑:等须: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批!并按城建规划指【。定的地点张贴—或设置?凡批准设置的设【置单位或个人负责】经常修饰更新保【持整:洁美观
第十四】条 市内主—干街道、路口不得开!设汽车、《摩托车修理店、废品!回收店?、金属?制品工厂(场)等】(原已批准建设【的除外)《非主干街道设店其】店(厂?场)内部必须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场地
】
第十五条 — 市:区饮食店不准—占道经营《;机动车辆不—得在人?行道上行驶、停放】与,。装卸货?物
:
第:十六:条 在《市区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运输液体、【。散,装物体的车》辆应:有密封、包扎、覆】盖,设施避免《汇漏、遗散
第十!七条 临》街建筑物前由业主负!责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池)、草坪作!为分界并《负责在?人行道与不能绿【化的裸?土,地面平铺《上方块砖《
第十八条 【 临街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应当【保,持清洁、美观栽培、!。整修或者其他作【业留下的枝叶、渣】土等管理单位—或作业者应当—及时:清除
第十九【条 市《内的工程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渣》土应及时清运;临街!建筑工地必须设置】围墙围墙高》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工程现场须有污水!沉砂井与《冲洗车?轮,。设施:工地:污水、?泥浆不得外》泄沾污街面;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拆除临时设施【和,平整场地修复所有被!损坏的公共》设施
?
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
—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住户都》要履行环境》卫生“四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安全)责任
!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确因建设需!要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并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 第二十二条 】建(构)筑物—。和设施?应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
!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
《 》倾倒:垃圾的时《间、地点《、方式依《茂名:市,垃圾收运方式改【革方案执行
】第二十四条 【。宾馆、招待所、【旅,店,。、饭店、饮食摊、食!堂、集贸市场、【屠宰场、食》品加工厂《(场:)、果菜《。仓、医院、》工厂、商场、学校、!车站、开发小—区等必须《与环境?。卫生管理处签—订垃:圾清:运合同缴纳垃圾清】运服务费委》托环卫专业队清【。运垃:。圾
《第,二十五条 科【研,单位、医院》、疗养院、屠—宰场、内类》加工厂、生物制品厂!等产:生的带有病毒、【病菌:、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物】本单位应当先—行无害化处理—并,。使用专用容》器和设施运输、【处理或者《委托环境卫生管【。理处作专门处理不得!。。将其混入生》活垃圾处《理
:
, 第二十《。六条 建筑装修】余泥、渣土、厂(】场)生?产废料?必须按城建规—。划部门指定的地点投!放不得?。倒在城市道路、公路!两侧、公《共场地上和生—。活垃圾收集点
【
第二十七条 】 穿行市《区运输泥土须—到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登【记办理茂名》市城区运输》泥土准运证并—按指定路线行—。驶
第二十八】条, 在城《市,。道路开设机动车【。辆清洗?场,须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经!。营,证,照
第二—十九条 《 房地?产开发?单位在新区开发或者!旧区改?造时:。应将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的所需经费【纳入建设工》程概算?并与: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同步规划、建设、】使用
第三十条! 所有《单,。位、:摊档、门《店都要?设置卫生桶盛装各】类,废弃物多层和高层】建筑应当设置封闭式!垃圾通?道与:垃圾贮?存设施并修》建清运?车辆通道
第】三,十一条? 城市公共—厕所由环境卫生管】理处专业人员清扫】保洁:;,公,园、车站、市场【以及:单位内的厕》所由管辖单位—组,织专人清扫保洁【
第三十二条】 所有厕所(含户!厕,),都必须建“三—。级化”粪池并—应符:合建筑设计规范各业!。主,与,环境卫生《管,理处签订《合同委托环卫专【业队每年《清,渣1:至2次不《得,将粪渣?倒入垃圾桶、—城市下水道、空地或!暴,露,。堆沤
第三十】三条 《市,区主次干道及排水】设施:由市政主管部门负责!。。维护清疏《。;小:区道路及排水设施】由各:辖属:单位维护与清疏
】
第三《十四条 市—民应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便溺、倒】污水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第三十!五条 市区内禁】止放养?鸡、鹅?、鸭、鸽等家禽【禁止饲养狗、—猪、羊、免》等家畜?;因:教学、科研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养狗的须经公安【机关批准领牌并【要定:期接种狂犬疫苗)
!
, 第三?十,。六条 市区街【道,两侧:、水渠岸边、征而未!建的:空旷:地等非农用地上不】得种菜及淋施粪肥
!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 违:反本规?。定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19】94年8月2—日市政府印发的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茂府】)[1994]33!号)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