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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特别地区—的补充规《定
9.【1 本章所称的】特别地区指在土【地使用和建筑管理上!有特殊要求需—。要,在前:述各:章规定的基》础上作补充规定的】地区包括北海—老城、冠《头岭国?家森林公《园、银?滩旅游区、涠洲岛旅!游度:假区等地区》
— :在特别?地区内的建设—项目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方案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的?应按前述各章的【有关规定及结—合本章?补充规?定进行?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方《案设计
》
》 9.?2 具有历—史纪念?意义、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古迹:、古建筑、古—树木:等应予以妥善—保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9.2!.,1 绝《对保:。。护区指文物本—身国家、《。自治区、市级重点保!护单:位的:保,护应按国家、自治区!。、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9.【2.2 》景观保护区指与【文物关系密切景观上!融为一?体的环境区域—在规定保护区范围内!不得:进行与保《护,对象无关的工程建】设
《 9.2.3 】环境保护区指—对文物保护有影【响的环境控制—区在环境保护区内】不得增建、新—建,与保护对象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构—筑物
?
9.2.4】 , 被:保护对象有破—。损的:应,修旧如旧或按原【。状修:复,
9!.3 北海老【城
9.3.!1 北海老城主要!是指北海市珠—海路、中《山路及其《。周边地区是北—海市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重要地段该地】区内的建设工程必须!符,合保:护文物古迹》、保护传统》建筑:特色和?整体景观风貌的要求!在北海老城历史街区!。。周,围保护控制地带的】建设应符合建筑【。间距、消防等要求禁!止修建与历史街区】。景观不?协调的建《筑物现有严重影【响历:史街区景观的建【、构筑物应当逐【。步整改拆除或搬【迁
9.3.!。2 珠海路、【中山路经过》。。整治其浓郁》。的传:统,历史文化《街区的地位》更加突出为了—保护整治成果保持】传统商业《街,的风貌?珠,海路、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9》。.3:.2.?。1 立面、骑【楼保护
《
9.》3.2.《1.1 不得在】珠海:路、:中,山路建?筑退台、屋顶加盖建!。筑物、 构》筑物及堆放杂物
】
9.》3.2.1.2 !建筑立面必》须保持?整修后?的原状 《。不得随意更》改或破坏
9!.3.2.》1.3 建筑物】外立面不《得设置广告灯—箱 用户广告招【牌统一安《装在:骑楼内壁柱之间、紧!。靠店门的上方并【在高:度和宽度上维持现有!尺寸若特殊》需要须经规划—部门审批
】9,.3.2.1.【4 不得》在,临街立面上装铁罩、!拉电线、装给排水管!、空:调机管等空调室外】。机,及空调管应置—于沿街视线不—及的地方
9!.3:.2.1.5— 珠海路、中山】路沿街?建筑的排水》原则上采用整修【后的鱼形口排水方】式若特殊情况需【设置排水立管的应安!装,在店面内并》从店面内埋暗管穿】过骑楼到路两侧暗沟!内高度应《在盖板下
】9.3?.2.?1.6 珠海路、!。中山:路骑楼柱不得随【意油:漆和涂抹 不—得钉挂任何杂物
! 9.3.2.1!.7 珠》。海路、?中山路骑楼吊顶、内!壁柱、? 地面不《得,破坏或更换材料、】改变颜?色及尺寸
【 9.3《.2.1.8 珠!海路、中山路两侧行!道树由?园林管理处管理【养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砍伐或》。破坏
?。
9《.3.?2.2 》危房翻建规定
【
: 9.3.2—.2.?1 :。 珠海路、中山路需!翻建的危房 必须经!危房鉴?定部门鉴定确属危房!后才能申请建设【
9》.3.2.2.【2 危房》翻建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才能动工建设
!
9.3—.2.2.3— 危房《翻建原则《上不能?拆除原立面》 特:殊原因需拆》除者必须经》。文,物管理部门、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且新立《面应保持与》。原立面的《连续其尺度、—柱式:、材料、细》部、施工《。技术等应与原建【筑一致
《
9.3.2.!2.4 》翻建建?筑物的体型、层高、! 层:数应保?持与原建筑》一致不得擅自改变】
9.3【.2.?2.5 《 翻建的建筑物骑】楼尺度、吊顶、灯】。饰、内?壁柱、地面的材【料尺寸?、高度、颜色、质】感等均应保持—原状
9.3!.2.3 维护】。、维修规定
】 9.3.》2.:3.1 》珠海:路、中山路建筑的维!护、维修《、 卫生清理由【业主或租《户负责建筑》物或骑楼装饰物有微!小受损时业主或租户!应及时按《原样修复沿街立面】、,骑楼:、店面?应保:持整洁、卫》生禁:止,占用:。道路和骑楼摆—摊,设点或?经营:大排档
》 , 9.3.2—.3.2《 珠海路、中【山路建筑立面—损坏超过原面积10! %或需屋顶翻【修应由业主向文物】管理部门、规划【管理部门申请经【同,意并备案后》才能进?行
9.3.!2.3.3 珠】海路、中山路骑楼吊!顶、灯饰、内壁柱】、 地面等若有损坏!或脱落需修补—时由业主或》租户按原有》的,材料尺寸、》高度、颜《色、质感《进行修复
》
9.3.2.!3.4 》珠海路、《中山路两侧》的管线?暗埋于骑楼吊顶内】 其安全防护—及维护、维修由各管!线部门负责》需在吊顶内维护或】。接线:应先拆?除预设的活》动,吊顶:然后逐个拆》除其它吊顶完—工,后按原样恢复、固定!
9.3.】3, 对?以,珠海路、中山路为】主轴:的北海老城历史【发展轴线及其它【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规!。划,。控制应?。保存传统景观风貌或!建,设标志性《小,品加强?名胜:景观
! 9.4《 ?。冠头岭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区
— 9.4》.,1 冠《头岭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区是北海市城市!规划区?内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以—森林与滨海景观为】主的:旅游:观光区、生态保【护,区,风景区编制详细规划!、风景设计和区内一!切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北海市的有!关规定?
9.—4.1.1 冠头!岭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区保?护范:围包括冠岭山庄、国!。家森林公《园及周边滨海地带】总面:积约2?.5:平方公里风景—区保护范围》按规:划界定的保护—地带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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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2 在冠】头岭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区保】护,范围内禁《止,。以下行为
9!.4.1《.2.1 风景】区用地?不得新建、扩建【各类工厂仓库—、住:宅和非风景》区设施等《
《9,.4.1.2—.2 《风景区用《地内:。已有的非风景区设施!原则上要迁出
! 9.4《.1.2.》3 风景区—用地内新建改—建工程?。的外形、《面材、?。高度、体量、尺度、!色彩等应《与,环境协调不得—破坏自然风貌、环境!、,轮廓线等
】。。9.4.1.2.4! 严禁破坏、损毁!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岩体、?。岩洞和风景名胜区】的,各项基?础设施
— 9:.4.?。。1.2.5 严禁!擅,自开山采石、采沙、!采土
》 9.4《.1:。.2.6 严禁】乱倒建筑渣土、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或—乱排:。污水、?废液
9【.4:.1.2《.7 严》禁新建?坟墓:。。对风景?名胜区保护范围内尤!其是:主景区的原》有坟墓分区分期清】理,、外迁(保护—性、纪念性陵墓除】外,)恢复山体地貌【
9.4.】1.2?.8: 禁止擅》。自砍伐林木》、乱挖野《生植物、破坏植被】
9.4.1!.,2.9 属控制区!范围:内的所有建设项目须!。。按批准的规》划实施?并,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查批准
】。
9.5 】北海银滩旅游区
】。
?9.5.1 北】海银滩旅《游区规划范围东起大!冠,沙,西至:冠头岭北至金海岸】大道南?临大海包括海—滩,和近:海,海域沙滩岸线长约2!。4公里陆域》总面:积约34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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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 ! ,北海银滩旅》游区功?能区划分为西区、】中区、东区》三个部分其中—
《9.5.2.—。1 ?西区是?一个多功能、—高档次的、高品位的!休,闲度假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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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2 】。。中区定位为吸—引力较?强的休?。闲娱乐胜地兼具观光!、度:假、运动、购—物、海水浴》等功能面向》大,众集中布置主题公】园、游乐设施等【。旅游:服务:。。设施
—9.5.《2.3 东区【定位:为发展?前景:广阔的生态休闲【胜地发展海洋—研究:和修学健身旅游【为辅形成《。环保:、教育、旅游为一】体,。的生态旅游区
! 9.5《.,3 北海银滩旅游!区内一切建设活【动的用地性》质、建筑《规划控制指标等【严,格按照自《治区:批准实施《的北海银滩旅游区规!划和其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确定?功能区?等的有关规定执行部!分建设?项目如大《型文:化、体育、游乐设】施、旅?。馆酒店等要》进行充分《论证按有关规定【从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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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 涠洲岛旅—游度假区(含—斜,阳岛)
9】。.,6.1?。。。。 在涠洲岛旅游度!。假区:(含斜阳岛)—已建成?或已规划的范围【。内应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北》海市颁布的有关【风景区管理的规定】。及,已,经批准?的有:关规划进行建设
】
9.6.2 ! 涠洲岛《、斜阳岛风景区【周,围建筑布局与建筑外!型要与风景园林相】协调其?周边建筑应统一【规,划整:体布:局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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