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九—章 ?特别:地区:的补充?规定 9.1! 本章所称—的特别地《区指在土地使用和】。建,筑管理?上有特殊要求需要】在前述各章规定的基!。。础上作补充》规定的地《区包括北《海老城、冠头—岭国家森林》。公园:、银滩旅游区、涠洲!岛旅游度假区等地区!    【 ,在特别?地区内的建设—项目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方》案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的应—按前述各章》的有关?规定及结合本章【补充规定进行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方—案,设计 《 》 9.2 —具有历史纪》念意义、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古!迹、古建筑、—古树木等应予以【妥善保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9.:2.1 》绝对保护区指文物】本身国?家、自治区、市级】重点保护单位的保护!应按国家、自治【区、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9.2.2 —。 景观保护区指与】文物关系《密切景观上融为【一体的环境区域在】规定:保护区范围内不得】。。进行与?保护对象无关的工】程建设? 9.—2.3 环—境,。保护区?指对文物保护有影】响,的环境控《制区在环境》。保护区内不得增建、!新建与保护对象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构筑物 9.!2.4 被保护对!。象有破?。损的应修旧》如旧或按原状修复】 】9.3 北—海老城 — 9.?3,.1 北海老【城主要是《。指北海市珠海—路、中山路及其周边!地区是北海市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重要:地段该地区内—的建设工程必—须符合保护文物古】迹、保护《传统建筑特色和【整体景观《风,。。貌的要求在北海老】城历史街区周—围保护控制地—带,的建设?应符合建筑间距、消!。防等要求禁止修【建与历?史街:区景观不《协调的建筑物现【。有严重影《响历史街区景—观,的,建、构筑物应—当逐步整《改拆除或搬迁 !。。 9.3.》2 珠海路、中山!路经过整《治其:浓郁:的,传统历史文化街区的!地位:更,加突出为了保护【整治成果保持传【统商业街的风—貌珠海路、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9.—3.:2.1 》立,面、骑楼保护 【 9《.3.2.1—.1: , 不:得在珠海路、—中山路建筑退台【、屋顶加盖建筑【物,、 构筑物及堆放杂!物 9.3】.,2.1.2 【建筑立面必须—。保持整修后的—原状 不得随意更】改或破坏 【 ,9,.3.2.1.【3 建筑物外立面!不得设置《广告灯箱 用—户广告招牌统一安装!在骑楼内壁柱—之间、紧靠》店门的上方并—在高:度和宽?度上维持现有尺【寸若特殊需》要须经规《划,。部门审批 》 9.3.2.!。1.4 不得【在临街立面上—装铁罩?、拉电线、装给排水!管、空调机管—等空调室外机—及空调管应置于沿街!视线不及的地—方 9.【3.2.1.5 !珠海路、中山路沿街!建筑的排《水原则上采用整【修后的鱼形》口排水方《式若特殊情况需设置!排水立管的应安装在!店面内并《从店:面内埋暗管穿—过骑:楼到路两侧暗—。沟,内高度应《在盖板下 】9.:3.2?.1.6 珠【海路、中山》路骑楼柱不得—随意油漆《和涂抹 不得钉【挂任何杂物 【 9.3.2.1!.7 《珠海路、中山路【骑楼吊顶、内壁柱】、 地?面不得破坏或更【换材料、改变—颜色:及尺寸 9】.3.2.1—.8 珠海—路、中山路两侧行】道树由园林》管理:。处管理养《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砍?伐或破?坏 9.3】.,2.2 》危,房翻建规定》 9.3.】2.2.《1 珠海路—、中山路需翻建的危!房 :必须经?危房鉴定《部门鉴定确属—。危房后才能》申请建设 9!.,3,。.2.2《.2 危房翻建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才能动工建设 】 9.《3.2.2》.3 危》房翻:。建原:则上:不能拆?除原立面 特殊原因!需,拆除者必《须经文物管理部门、!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且新立面应保持与】原立面的连》续其:尺度、柱式》、材料?。、细:部、施工技术—等应与?原,建,筑一致 》 9.3.—。2.:2,.4 翻》建建筑物的体型、】层高、? 层数应保持与原】建筑一?。致不得擅自改—变 9.3.!2.2.5》 翻建《的建筑?物骑楼尺度、吊【顶、灯饰、内壁柱】、地面?的材料?尺寸:、,高度、颜色、质【。感等均应保》持原状 9】.3.2《.,3 维护、维修】规定 —9,.,3.2?.3.?1 珠海路、【中山路?建,筑的维护、维修、 !卫生:清理由业《主或:。。租户负责建》筑物或骑楼装饰【物有微小受损时业主!或租户?。应及时按原样修复沿!街立面、骑楼、【店面应保持》整洁、卫生禁止【占用道路和骑楼摆摊!设点或经营大排【档 9.3.!2.3.《2 珠海路、中山!路建筑立面损坏超过!原面积10 %【或需:。屋顶翻修应由业【主向文物《管理:部,门、规划管理部门申!请经:同意并备案》后才能进行 【。 , 9.3.2.【3.3 珠—海路、中山路骑楼】吊,顶、:。灯,饰、内?壁柱、 地面—等若有损坏》或脱落需《修补:时,由,业主或租《户,按原有的材料—尺寸、高《度、颜?色、质感《进,行修:复 9.3.!2.3?.4 《珠海路、中》山路两侧的管线暗】埋于骑楼《吊顶内 其安全防】护及维护、维—修由各管线部门【负责:需在吊顶内维护或】接线应先拆》除预设的活动吊顶】然,后,逐个拆除其它—吊顶完工后按原【样恢复?、固定 【9.3.3 —。 对以珠海路、【中山路为主轴—的北海老城》历史发?。展轴线及其它—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规划控制应—保,存传统?景观风貌或》。建设标志性》小品加强名胜—景观 《 —9.4 —冠头:岭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区《 9.4.1! 冠头岭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区是北海市—城市:规划区?。内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以森林与滨海景【。观为主的旅游—观光区、《生,态保:护区风景区编制【详细规划、风景设计!和区:内一切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北海市的—有关规定 9!.4.?1.1 》冠头岭?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区保—。。护,。范围:包,括冠岭山庄、国家森!林公园及《周边:滨海地带总面积【约2.5平方公里】风景区?保护范围按规—划界定的保护地【带实施?管理 ? 9.4.1】.2 在》冠头岭?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区保【护范围内禁止以【下行为 《 9《.4.1.2.1 ! 风景?区用地不得新建、扩!建,各类:工厂仓库、住宅和非!。风景区设施等 ! 9.4.1.2】.2 《风景区用地内已有】的非风景区设施【原则上要迁出 ! 9.4.》1.:。2.3? 风?景区用地内新—建改建工《程的外形、面材、高!度、体量《、尺度、《色彩:等应:与环境协调》不得破坏《自然风貌、环境、轮!廓线等 9.!。4.1.2.4 !严禁破?坏、损毁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岩体、岩洞和风!景,名胜区的各项基【础设:施 : 9.4—.1.2.5 】严禁擅自《开山:采石、采沙、采土】 9.—4.1.《2.:6 : 严禁?。乱倒建?。筑渣土、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或乱排污《水、废液 】9.4.1.—2.7 严禁新建!坟墓对风景名—胜区保护范》围,。内尤其是主景区【的原有坟墓》分区分期清》理,、外:迁(保护《性、纪?念性陵墓除外)恢】复山体地貌 — , 9?.4.1.2.8】 , 禁止擅自砍伐林木!、乱:挖野生植《物、破坏植被— , , 9.4.—1.2.9》。 属控制》区范围?内的所有建》设,项目须按批准的【。规划实施并》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查批准 》 9【.5 北》海银滩旅游区 】 9.5.1【 北海银滩—旅游区?规划范围《东,起大冠沙西至冠头】岭北至金海岸大道南!临大海包括》海滩和近《海海:域沙滩岸线长—约,24公里《陆域总面积》约34平方公—里, : 9.《5.2? 北海《银滩旅游《区功能区划分—。为,西区、中区》、,东区三个部分—其中: : 9.5.2【.1 西》区是一个多》功能、?高档次?的,、高品位的》休,闲,度假胜地 9!.5.?2.2 中区【。定位为吸引力—较强:的休闲娱乐胜—地兼具观《光、度假、运动【、,购物、海《水浴等?功能面向大》。众集中布《置,主题公?。园、游乐设施—等,旅游服务设施 】。 , 9.5.2.【3 : 东区定位为—发展前景广阔—。的生态休闲胜地【。发展海?。。。洋研究和《。修学健身旅游—为辅形?。成环保、教育、【旅游为一体》。的生态?旅游区 》 9.5.3【 北海银滩旅游】区内:一切建设《活,动的:用地性质、建筑规划!控,制指标等严格按照自!治区批准实施的北海!银滩:旅游区规划和其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确定功【。能区等的有》关规定执行》部分建设项目如【大型文化、体—育、游乐设施、旅】馆酒店等《要进:行充分论《证按有关规》定从严控《制 《 9.6 !。 涠洲岛旅游度假】区(含斜阳岛—) 9.【6.1 在涠【洲岛旅游度假—区(含斜阳岛)已建!成或已规《划的范围《内应: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北海市》颁,布的:有,关,风景区管理的规【定及已经批》准的有关规划进行建!设 9.【6.2 涠—洲岛、斜阳岛风景区!周围:建筑布局与建筑外型!要与风?景园林相协调其【周边建筑应统—一规划?整体布局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