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第三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
】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三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的—通知:
:
浙!环发[2015]】17号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含喷】绘,。的,广告:制作项目是否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请示的复函(环】办,函[2?011]20—。6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浙江省【第三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 二?、对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但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的》建设项目以》。及废气、噪声等可】能扰民的《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六,条要求执行
】。 ,
三》、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不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目录由省环保【厅负责解释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和发》布
】 四、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列—入目录项目的—日,常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单,位是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措?施切实减轻》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并!自觉接受各级环【保,管,。部门的监管》
五!、本目录中》涉及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如【有修:订从其规定
!
:六、本目录自—2015年5月2】0日开始实施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
2015【。年4:月20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