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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 北政发[2—012?。]4:2号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基本需!求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 号)、!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2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在我市!市区范围内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等符:合市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 第三?条 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协调—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价,格)、财政、规划、!国土资源《。、民政、监察、税】务、:住房公积金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各辖【区政府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经济适用《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报市政府审批!后纳:入,本市经?济发展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 优!惠政策 《 ,第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供应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 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用地应纳入本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土地?供应计划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 !   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变,相进:行商品住房开发【 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按规定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白蚁【防治费、墙改基金】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贷款资!金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第九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的北海?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  :。在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共同购买人的】。配偶及直系亲属【也,可提取其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偿还其住房】贷款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十条! 市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经《济适:用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设施条件的要求基】础上合理安排区位布!局,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选?址方案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一条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济适用《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将年度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所需土地》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土地供应计划并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选,址方案?做好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保障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可,以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项目:资本金、开发业绩】和社会信誉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也可以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 第《。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法与项【目法人签订建—设项目合同书合同】中,要对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套型比例、—建设标准、销售对象!。和销售价格进—行,约,定   》项目:法人:。凭中标通知》书、合同书和相关资!料到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住》建、环保等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立项?、规划定点、用地】审批、报建、—环,评等: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 在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区:域适宜的出让土【。地中选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在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面积《、,建设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价格、销售》对象:及程:序,等事项作《为附加条款 【第,四章 建设管理 】。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至80平方—米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各种套型的比例【并进行严格》管理: , 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采取竞标方式!优选规划设计方【案 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和工程质量保证】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对其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在交付房屋时!应当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关住房质量》和,。性能等方面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经济:适,用住房施工和监理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资:质、良好诚》信,、社:会责任感强的—建筑企?业和监理《公司实施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施工和—监理应?。当按政府采购—法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实—行验:收制度住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采取一户一验方式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得交付使用】 ,。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各种配【套设:施,。建设要?按照小区规划设计的!要求与项目配套建】设凡配套《设施达不到规划设】。计要求?的不:能通过验《收 第五章— 价格管理 【第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以保:本微利为《原则确定其销售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 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的划拨土【地取得成本费—用列入开发》成,。本 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各有关!部门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交费登记卡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价格出售—住房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在公布的价格—之外收取任何未公】布,。的其它?。费用市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本监审全面【掌握:经济适用住房成本】及利润变动情况【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做到质价》相符 第六—章 准?入管理? 第二十四—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和,符,合下列条件 【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在本市市区城镇!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   【(二)申请家—庭人均收《入、:家庭财产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标准—  ?。 在申购经济适用】住房:之日前?3年:内因离婚、》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将家?庭或个人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已转移住房!应纳:入家庭自有住房范】畴 第《二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及家庭!人均收入、家—庭财产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和:民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住房价格、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居住水平等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以夫?。妻为一户申请家庭】同一户?籍内其?他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除未成年子女外【。已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参与共同申请—的人员不《得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0周岁?。以上(?含30周岁)—单身人员视作一【户申请家庭 — 第二十七》条 一户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后方】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已按房【改政策购买了公有】住房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享受面积】标准参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控制职工—住,宅,标准的通知(桂政办!发,[19?9,5]:39:号)的规定确定 !。第二十九条》 申请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享?受面积标准的部分】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上浮2》0%计算补交差【。价款:差价:款由: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先行—代收及时向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缴纳作为非税!收入上缴市财—政,。统一管理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及其管理费用支【出 第三》十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制度?。   (一)申】请和受理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书并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户籍、—婚姻、收入》、住:房,情况和财产状况等】证明材料 》   (二)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查,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收,入及财?产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报送辖》区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 (三?)复审和公示—辖区: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辖区民政部!门对申请人》的住房、《收入、财产等状况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成》立的报辖区》人民政府并同时【报送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备案   (四)!备案和公示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对辖区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上》报的备案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经辖区人《民政府复核异议不成!立,的予以备《案   (五【)资格登记》辖区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依据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备案结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予以登记并发】放准予登记通知书辖!区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户建立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登记档案》 :第,三十一条 辖区政府!建设(住房保障【。)、:民政等部门及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在,审查:申请家庭住房、收】入及财产状况—时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式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三,十二:条 :持有准予登记通知】书的申请家》庭在家庭《收入、住房或财【产情况?等方面?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报告辖!区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民政等部门】及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按审核!程序对其申报—情况进?行复核 》  辖区《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定【期会同民政、—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等部—门和机构对持—有准予登记通知书的!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收入、住房!、财产等状况—进行复核   】对经复核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取消其购!房资格 第七章 !销售管理 》 第三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经济适用—住房预(销)售许】可后方可预(—销)售 《 第三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公开选】房 :   (一)—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布销售》。公告:   (二—)申请家庭持有效】的准予登《记,。通,知,书到规定《的地:点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  (三《),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根据可》供房源数量和申请】。家庭的住房困难程】度采:取摇号?方式确定正》式,购房家庭名单和候】补家庭名单以及选房!顺序号?并,予,以公布 《   对符》合申请购《买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优先《安排配售并在选【择楼层方《面给予照顾   !。(四)申《请家庭持相关—凭证:和,资料在规定时间按序!选房:选定住房后与开【发建设单《。位签署选《房确认书《 , 第三十五》条 申请家》庭,。选房完?毕后:到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北【。海,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 第三十《六条: 申请家庭》持北海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到,所购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审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办—理购:。房手续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书 第《三,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按北海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签发的购买人和】房,号依:法与购?买人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凭证销售 》 第三十八条—。。。 ,列入参加选房的【家庭如?未,参加当期选》房或选房后》放弃购?买的视同放》弃购房资《。格且:自当:期选房之日起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正式购房【家庭放弃选择的房】源由候补家》。庭按序递补选房【直至当期可供房【源售完为止 【第三十九条 北海】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实行一房一证管】理制度准购》证内容禁止更—改 ?  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的:书面形式使用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其【主要内容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合理使用、》限,制处:分、回购《、收回及违约责任等!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制订 第!八章 权属登记管】理, 第四十条— 购房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须《。凭北海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购房合同》及其:他相关?材料与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共同向【市房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权属登记!   《市房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登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以北海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上】标明的购房人为准】不相符的不予登记】;办理权《属登记应分别在权属!证书上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购房人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后应当到】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办理个【人,住房:档,案 第《九章 交易管理【 第?四,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经济适】用住:房出售、赠与、【抵押(除《按,揭外)、《租赁必须符合—。上市交易年限—规定并?取得完全产权 】第四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5年:内其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交!易;5年《。内,。因特:殊原因确需》出售:的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回:购价格按原》购房价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