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 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
4.13.1 夯实水泥土桩法适用于处理地下水位以上的粉土、素填土、杂填土、黏性土等地基,处理深度不宜大于10m。普通工程通常进行原位试桩,对特殊工程需要进行单独试成桩,以确定施工工艺及参数。
4.13.2 在旧城危改工程中,由于场地环境条件的限制,多采用人工洛阳铲、螺旋钻机成孔方法。当土质较松软时采用沉管、冲击等方法挤土成孔,达到较好的效果。
采用人工洛阳铲、螺旋钻机成孔时,桩孔位宜按梅花形布置并及时成桩,以避免大面积成孔后再成桩时,由于夯机自重和夯锤的冲击,地表水灌入孔内而造成塌孔。
沉管法成孔工艺详见本规范第5.8节(沉管灌注桩),人工洛阳铲、螺旋钻机成孔工艺详见本规范第5.9节(干作业成孔灌注桩)。
4.13.3 相同水泥掺量条件下,桩体密实度是决定桩体强度的主要因素,当λc≥0.93时,桩体强度约为最大密度下桩体强度的50%~60%。
4.13.4 土料过筛孔径10mm~20mm。混合料含水量是决定桩体夯实密度的重要因素,在现场实施时应严格控制。用机械夯实时,因锤重,夯实功大,宜采用土料最佳含水量wop—(1%~2%),人工夯实时宜采用土料最佳含水量wop+(1%~2%),均应由现场试验确定。
4.13.5 施工时宜隔排隔桩跳打,以免因振动、挤压造成邻桩孔颈缩或坍孔。褥垫层铺设要求夯填度小于0.90,主要是为了减少施工期地基的变形量。
各种成孔工艺均可能使孔底存在部分扰动和虚土,因此夯填混合料前应将孔底土夯实,有利于发挥桩端阻力,提高复合地基承载力。
为保证桩顶的桩体强度,现场施工时均要求桩体夯填高度大于桩顶设计标高200mm~300mm。
4.13.7 夯实水泥土桩施工时,一般检验成桩干密度。目前检验干密度的手段一般采用取土和轻便触探等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