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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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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