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04-2015 建标库

6.4  咬合桩围护墙

6.4.1  咬合桩分Ⅰ、Ⅱ两序跳孔施工,Ⅱ序桩施工时利用成孔机械切割Ⅰ序桩身,形成连续的咬合桩墙。

6.4.2  咬合切割分为软切割和硬切割。软切割应采用全套管钻孔咬合桩机、旋挖桩机施工,硬切割应采用全回转全套管钻机施工。

6.4.3  咬合桩施工前,应沿咬合桩两侧设置导墙,导墙上的定位孔直径应大于套管或钻头直径30mm~50mm,导墙厚度宜为200mm~500mm。导墙结构应建于坚实的地基上,并能承受施工机械设备等附加荷载。套管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2‰。

6.4.4  桩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3‰,桩位偏差值应小于10mm,桩孔口中心允许偏差应为±10mm。

6.4.5  采用全套管钻孔时,应保持套管底口超前于取土面且深度不小于2.5m。

6.4.6  全套管法施工时,应保证套管的垂直度,钻至设计标高后,应先灌入2m3~3m3混凝土,再将套管搓动(或回转)提升200mm~300mm。边灌注混凝土边拔套管,混凝土应高出套管底端不小于2.5m。地下水位较高的砂土层中,应采取水下混凝土浇筑工艺。

6.4.7  采用回转钻头和旋挖钻机施工时,应使用泥浆护壁成孔,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6节的规定。

6.4.8  采用软切割工艺的桩,Ⅰ序桩终凝前应完成Ⅱ序桩的施工,Ⅰ序桩应采用超缓凝混凝土,缓凝时间不应小于60h;干孔灌注时,坍落度不宜大于140mm,水下灌注时,坍落度宜为140mm~180mm;混凝土3d强度不宜大于3MPa。软切割的Ⅱ序桩及硬切割的Ⅰ序、Ⅱ序桩应采用普通商品混凝土。

6.4.9  分段施工时,应在施工段的端头设置一个用砂灌注的Ⅱ序桩用于围护桩的闭合处理。

6.4.10  防止钢筋笼上浮宜采取下列措施:

    1  混凝土配制宜选用5mm~20mm粒径碎石,并可调整配比确保其和易性;

    2  钢筋笼底部宜设置配重;

    3  钢筋笼可设置导正定位器;

    4  采用导管法浇筑时不宜使用法兰式接头的导管,导管埋深不宜大于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