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04-2015 建标库

5.2  无筋扩展基础

5.2.1  砖砌体基础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砖及砂浆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砂浆的稠度宜为70mm~100mm,砖的规格应一致,砖应提前浇水湿润;

    2  砌筑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竖缝错开不应小于1/4砖长,砖基础水平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应低于80%,内外墙基础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筑成斜槎,斜槎的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3  深浅不一致的基础,应从低处开始砌筑,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底的高差,搭接长度范围内下层基础应扩大砌筑,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不能同时砌筑时应留槎、接槎;

    4  宽度大于300mm的洞口,上方应设置过梁。

5.2.2  毛石砌体基础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毛石的强度、规格尺寸、表面处理和毛石基础的宽度、阶宽、阶高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粗料毛石砌筑灰缝不宜大于20mm,各层均应铺灰坐浆砌筑,砌好后的内外侧石缝应用砂浆勾嵌;

    3  基础的第一皮及转角处、交接处和洞口处,应采用较大的平毛石,并采取大面朝下的方式坐浆砌筑,转角、阴阳角等部位应选用方正平整的毛石互相拉结砌筑,最上面一皮毛石应选用较大的毛石砌筑;

    4  毛石基础应结合牢靠,砌筑应内外搭砌,上下错缝,拉结石、丁砌石交错设置,不应在转角或纵横墙交接处留设接槎,接槎应采用阶梯式,不应留设直槎或斜槎。

5.2.3  混凝土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基础台阶应支模浇筑,模板支撑应牢固可靠,模板接缝不应漏浆;

    2  台阶式基础宜一次浇筑完成,每层宜先浇边角,后浇中间,坡度较陡的锥形基础可采取支模浇筑的方法;

    3  不同底标高的基础应开挖成阶梯状,混凝土应由低到高浇筑;

    4  混凝土浇筑和振捣应满足均匀性和密实性的要求,浇筑完成后应采取养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