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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海】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行BT方式】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行BT方式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北政发【[2005》]44号 》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行BT方【式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北海市《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行BT方【。式建设的管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的,投资环境根》据目:。前,国内外通行的—BT建设方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主要:是指利用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政—府性基金《、政府性融资—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投资的公【共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B—T建:设,。方式:是指北海市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工—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由北海市政》府,按协议赎回即“建设!?转让” 》 第四条 市发改】委负:。责统:筹管理我市拟申请以!BT方式建设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核提出【其工程项目是否【能够:以,B,T方:式建设的意》见报市政府决—定, 第?五条 拟实行BT方!式建:设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项目前期工作由】项目责任《单,位负责完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项目前期工作必须!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并报》发改委审批同时【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完成报批手续 【 第:六条 BT》项目:回,购资金的总量、【来源:统,。筹,回购时间以及各回购!期的:偿,还,能力:由市财政局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决定重大项目要】经过市?人,大或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BT:方式建设的应当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方【可进行 《 第八?条 BT项》目建设?总投资、投》资回:报率和投资人的确】定应由项目责任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并!签订项目B》T投资协议》 第九条 BT】项目建设总投资应】以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与施:工图预算为依—据和基?础; BT》项目投?资人具有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双重身份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落实》的建设资金 — 第十条 B—T项目建设》期间不计利》息和回报项目—回购期限原则为三至!五年:项目:验收合格交付后还本!(赎回)每年还款】一次 第十一【条 实行B》。T方:式建设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由项目责任!单位或项目业主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市发—展改革、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第十二条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投资人必须【按合同?。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质量和工—期执行不《能擅自变更》也不能?将项目违法分包否则!按违约处理 【第十三条《 ,工程竣工《后由项?目责任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之《日即为项目正式【交付之日 》 第十四条 —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由市:财政局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评审机构进!行审核并经财政部】门确认作《为,确定投资人实际【投资的依据》。 第十五条 市】。财政:、发展改革、—建设、?监察、审计等政【府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B》T项目建设过程【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规范运作《早日建成《投,入使:用,提高投资效益 【 第十六《条, 本暂行规定由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暂行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