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政】发[2?004?],50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保护和利用城】建档案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建档【。案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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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保证城建档》案事业与城市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本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以市【城建档案馆为中心以!建设系?统和:产生城建档案的【有关:单位档?案室为基《础的城建档案—管理网?络,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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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处)【是,本市管理城建档案工!作的机构;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以下:简称城建档案馆)】是市政府《所,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城?。建档案的管理机【构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的管《理城建档案管理经费!由市财政局纳入同】级预算管理行政上由!市城市?规划局主管业务【上接受?市档案局的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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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城建档案管理】处的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发展】计划起草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
2、对【城市:建设各专业管理部】门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和报送】工作依法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3—、负:责做好?县、区?、建设系统》、各类园区等城建档!案,的业务?指导进行行业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 城!建档案馆的主要职责!
: 1、接》收和征集本市应当永!久与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及有关资料;!
《2、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资料!及时进行鉴定、登记!、整理编制》。检,索工具;
】3、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进?行科学管理与—保护并向社》会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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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档案编研与【技术咨询工作;【
5、对形】。成城建档《案的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6、收集和拍摄【。制作:反映城市面》貌,变化的照《片、录像《建立城市声像—档案
第三—章 :城建档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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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城建档】案的:范围分为《城,市勘:。察规:划档案、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城市管理档案】和城市基础资料档案!市城建?。。档案馆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档案包—括工矿企《业、办公、商业用房!、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所、住宅小区、】住宅楼等《建筑工?程档案;
【 2、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包《括道路、排水—、桥涵、《市,区海堤、城市照明、!泵,站、大型停车场等】工程档案《;,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供水、供—气、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等工程档!案;
《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铁路客运【。站、铁路《货运站、铁路运输编!组站、?长途汽车客运站、机!场、码头以及铁路】、国道?和,高速公路城市段等工!程档案;
】5、园林、风景名】胜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公园、专类—园、绿地、纪—念性建?筑、名胜古迹、古】建筑、有代表性【的城市雕塑以及旅】。游度:假区和城市广场等】工程建设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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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档案包括污】水处理厂《、排污管道、泵站】、垃:圾粪便处理场、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工程档—案;
7、城!市防:洪、抗震和环—境保:。护,、人防工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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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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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三)各级各—类园、区《内的工程建设档【案
(—四)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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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城建档案!的移交和接收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与市?城建档案馆签—订,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
第《十一条 列入—城建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和报送—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凡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限其!一,。个月内补充》完毕停建、缓—建工程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撤销【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向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十三条? 以下建设工程项目!在报送竣工档—案时必须同时提供】。符合相应规定的【能反映工程建设过程!的声像档《。案,
(一)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
》(二:)10层以上建筑】;
(三)】建筑面积《或用地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大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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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型公共建筑【、设施;《
(五)居住!小区;
(】六)设计新颖、有代!表性、?有,纪,念意义的《建筑
第》十四条 对验收【合格的档案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颁发【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合格证【
第十五条 【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建设》工程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
!第十:六条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一至五【年后按本规定全【部,。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三个月内接【收进馆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向城建档案馆报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
第!十,七条 移交》城建档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移交的档—案,。应,完整、准确、系统、!符合归?档要求?;
》(二)立卷归档【的档案材料》应当:是原件?;
》(,三)建?设工:程竣工图《。。必须做到《图物:相符并加盖经审查签!字的“竣工图章【。”;
(四)!移交的档案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
第五章 城】建档案的管理与利】用,
第十八》条 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管理和利用制度;!配备必要设施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霉、防鼠】。、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工作—保证城建档案安【全;对损坏》和变质的案及时【进行修复确保—城建档案的安—全完好
第十【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已经开放的城建【档案应当出具合法证!明并按规定缴—纳,费用国外组织和个人!利用已开放的城建档!案应当?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利用本单位—或者本人形成、【报送、捐赠、寄【存的城建档》。案,城建档案馆应无偿提!供
第二十条【 载有城《市建设?档,案馆及其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档案复制件】。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不得泄露—城建:档,案中涉及的秘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擅自提供《、销毁城建档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城《建档:案据为己有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报送城建档案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限期报送并—处罚款其他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范围移交城建【档,案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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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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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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