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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政发[2004]5!0,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保:。。护和利用《城建档案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建档》案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保证城建档【。案事业与《城市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本】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以?市城建档案馆为中心!以,建设系统和》产生城建档案的有】关单位档案室为基】础的城建档案管理网!络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处)?是本市?管理城建档案工作】的,机构;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以下!简称城建档案—馆,)是市政府所—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城建档案》的管理?机,构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的管理城—建档案管理经费由】。市财政局纳入—。同级预算管理—行政:上由市城市规划局】主管业务上接受【。市,档案局的《监督指导 第【七条 城建》档案管理处的—。主要职责  【。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发:展计划起草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   2、—对城市建设各—专,业管:理部门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和报?送工作依法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 , 3、负责做好县、!区、建?设系统、各类园【区等城建档案的【业,务指导进《。行行业?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 ,。城建档?案馆的主要职责 !  1、接收和【。。征集本市《应当:永久与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及有】关,资料;?。 ,。 ,  :2、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资料及《时进行鉴定、—登记、整理编制检】。索工具; —。 , ,3、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进行科学《管,理与保护并》。向社会提供服务; !   4、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档案编研与》技术咨询工作—; ? , 5、对形成城建档!案,的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6、收集和拍摄制作!。反映:城市面貌变化的照】片、录像建立—城市声像《档案 第》三章 城建档案的范!围, 第九条 城建档!案的范围分为城市】勘察规?划档案、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城市管?理档案和《。城市基础资料档案】。市城:建档:案馆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档案包?括工矿企业、—办公、商业》用,房、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所、住—宅小:区、住?宅楼等建筑工程档】案;   —2、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包】括道路、排水—、桥涵?、市区海堤、—城市照?明、泵?站、大型停车—场等工程档案—;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供水、供气、—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等工《程档案;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铁路客运站—、铁路货运站、铁路!运输编组站、长【途汽:车客运?站,。、机场?、码头以及铁—路、:国道和高速公—。路城市?段等工程档案; !  5、《园林、风景名胜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公园、专类园—、绿地、纪念性【建筑、名胜古迹、】古建:筑、有?代,表,性的城市雕塑以及】旅游度假《区和城市广场等【工程建设档案—;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档:案包括污水处理【厂、排污管道、【泵站、垃圾粪便处】理场、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工程档?案;   7、城!市防洪?、抗震和环》境保护、人》防工:程档案;  【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   (二》),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三)各《级各类?园、区内的工程建设!档案   —(四)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第四】章 城建档案的【移交和接收》 ,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与市?城建档案馆签订【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 第十一条【 列入城建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和报送】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凡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限其一个月内—补充完毕停》建、缓建工程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撤销!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向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十【三条 以下建设工】程项:目在:报送:竣工档案时必须【同时提?供符合相应规定【的能反映工程—建设过程的声像【档案  》 (一)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 ?  (二)1—0层以上建筑; 】   (三)建【筑,面积或用《地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大—型工程;  【。 (四?)大型公《共建筑?、设:施;   (五】)居住小区; 【   (六)设计新!颖、有代表性、有】纪念意义《的,建筑 《第十四条 对验收合!格的档案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颁发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合格证! 第十五条 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建设工程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 第十六条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一至五?年后按?本规定全部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三个月内接—收进馆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向城建—档案馆报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 第十》七条 移交城建档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移交的档案【应,完,整、准确、系—统、符合《归档要求; 【  (二)立—卷归档的档案材料应!当是:原件; 《   (《三)建设《工程:竣工图必《须,做到图物《相符:并加盖经审查签字的!。“竣工图章”; ! , (四)移交的档案!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 第五章 城!建档案的管》。理与利用 第【十八条 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管理和利《用制度;配备必要设!施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霉、防鼠、—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工作保证城!建档案安全》;对损坏和变质【的案及时进行修【复确保城建档案的】安全完?好 第十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已》经开放的《城建档案应当出具】合法证明并按规定缴!纳费用国外组织【和个人利《用已开放的》城建档案应当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利用本单【位或者本人形成【、报送?、捐赠、寄存—的城建档《案,。城,建档:案馆应无偿提供【。 第二十条 载有!城市建设档》。案,馆,及,其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档案复制件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不得泄露城—建档案中涉及的【秘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擅自提供、—销毁城建档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城,建档案据《为己有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报送城建档案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限期报送《并,处罚:款其他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范【围移交城建档案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