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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 ,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政发:。[2004]—50: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保护和利用城建!档案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建【档,案,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保证城建档案事业!与城市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本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以市城《建档案?。馆为中心以建设系统!和产生城建》档,案,。的有关单位档案室为!基础的城建档案【管理网络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 第二章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 第六?条 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处《)是:本市管理城建—档案工作的机—构;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以下简称》。城,。建档案?馆)是市政府所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城《建档案的管理机构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的管理城建档—案管理?经费由市财政局纳入!同级预算管理—行政上由市城市【规划局主管业—务上接受市档案局】的监督指导 【第七条? 城建档案》管理处的主要职【责 :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发展计划起草【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  《 2、对城市—建设各专业管—理,部门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和报送工作依法!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 ,  3、负责做好县!、区、建设系统【、各类园区等城【建档案的《业务指导进行行业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 ,。城建:档案馆的主要职责 !   1《。、,接收:和征集本市应当永】久与: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及有!关资料;  【 2、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资料《及时进行鉴定—、登记、整》理编:制检索工具;  ! ,3、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进行科学》管理与保《护并向社《会提供服《务,;   4、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档案编研与技【术咨询工作; 【   5、对—形成城建档》案的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 ,。  6、收集—和拍摄制《作反映城市面貌变化!的,照片、录像建立【。城市声像档案 】第三章 《城,建档案的《。范围: :第九条 城建档案的!范围分为城市—勘察规划档》案、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城市管理档案和城】市基础资料》。档案市城建档案馆】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档?案包:括工矿?企业、办公、商【业用房、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所】、住宅?小区、住宅》。。楼等建筑《工程档案《; :   2、》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包括道路、排水、!。桥涵、市区海堤、】城市照明《、,泵站、大型停—。车场等工程档案【;, :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供水、供气》、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等工程档案; 】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铁路客运!站、铁路货运—站、铁路运输编组站!、长途汽车客运站、!机场、码《头以及铁路、—国道和高《速公路城市段等工程!档案;   5、!园林、风景名胜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公】园、:专类园、绿地、纪念!性建筑、名胜古迹、!古建筑、有代—表性的?城,市雕塑以及》旅,游度假区和》城市广场等工—程建:设档案; 》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档》案包括污水处理【。厂、排污管道—、泵站?、垃圾粪便处—。理场、?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工程档案;  】 7、城市防洪【、抗震和环境保【。护、人防工程档案;! :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  (二)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三?)各级各类园、区】内的工程建设档案 !  : (四)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第四—章 城建档》案的移交和接收【。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与【市城:。建档案馆《签订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 第十一条 !列入:城建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和报送《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凡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限其一个】月内补充完》。毕,停建、缓建工程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撤销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向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十三条 以下建设!工程项目在报—送竣工档《案时必须同时提供符!合相应规定》的能反映工》程建设过程》的声像档案 【  (一《。)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   (二】)10?层以上建筑;—   (》三)建?筑面积或用地—。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大型工程;—  ? (四)大型公共】建筑、设《施;:。 ,   (五)居住】小区; 《 ,  (六)》设计:新,颖、有?代表性、有纪念意】义的建筑 第【十四条? 对验收合》格的:。档案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颁发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合格证 第!十五:。条 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建设—工程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 ,。 第:。十,六条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一至五年后按本!规定全部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三个月内《接收:进馆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向城建档】。。案馆报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 第十七条 移】交城:建档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移交的档案应!完整、准《确、系?统、符合归档要求;!   (》二)立卷归档—的档案材料》应当是原件;  ! (三)建设工程竣!工图必须做到图物相!符并加盖经审查签字!的“:竣工图章《”;  》 (四)《。移交的档案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 第五章 城建】档案的管理与—利用 《第十八?条 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管理—和利用制度;配备必!要设:施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霉、防鼠、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工作保》证城建档案安全;】对损坏和变质的案】及,。时进行修复确—保城建档案的安全】完好 第十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已经!开,放的城建档》案应当出具》合法证?明并按?规,定缴纳?费用:。国外组织和个—人利用已开放的城建!。档案应当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利:用,本单位或者本人形成!、,报送、?捐,赠、寄存的城建档】案城:建档案?馆应无?偿提供 第二十条! 载有城市建设档案!馆,及其:。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档案复制【件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不《。得泄露城建档案中】涉及的秘密》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擅自【提供、销毁》城建档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城建档—案据为己有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报,送城建档案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限期:报送并处罚款其他】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范围移交【城建档?案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