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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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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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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政》发[2004]50!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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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保护【。和利:用城建档案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建】。档案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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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保证城?建档案事业》与城市发展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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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本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以》市,城建:档案馆为中心以【建设系统和产生城】建,档案的有关》单,位档案室《为基础的城建档【案管理网络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处)是本市管】理城建档案工作的机!构;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以!下简称城建档案馆】)是市政府所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城建档案的【管理机构《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的管:理城建档案管理经费!。由市财政局》。纳入同级预算管【理,行政上由市城市规】划局主管业务上【接,受市档案局的—监督指?导
?第七条 城》建档案管理》处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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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发展计】划起:草,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
!。2,、,对城市建设各—专业管理部》门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和报送工作依【法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3、负责做好县【、区、建设系—统、各类《园区等?城,建档案的业》务指:导进行行《业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 《城建档案馆的主【。要职责
》 1、接收和征集!本市:应当永久与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及有关资料;】
2、—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资料—及时进行鉴定、登】记,、整理编《制检:索工具;
— 3、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进行科—学管理与保护并向社!会提供服务;
! 4、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档案编研与技术】咨询工?作;:
: 5、对形成城建!档案的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 6、收》集和拍摄《制,。作反映城市》面貌变化的照—片,、录像建立》城,市声像档案
第】三章: 城建档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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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城,建档案的范围—分为城?市勘察规划》档案、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城市?管理档案《。和城市基础》。资料档案市城—建,档案馆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档案包》。。括工矿企业、—办公、?商业用房、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所、住?宅小区?、住宅楼《等建筑工程档案【;
2、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包括道—路、排水、桥涵、市!区海堤?、,城市照明、泵—站、大型停车—。场等工程档》案;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供水、—供气、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等工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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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铁路客运站、铁路货!运,站、铁路运输编【组站、长途》汽,车客运站、机场【、,码头:以及铁路、国道【和高速公路城市段等!工程档案;
】 5、园林、风【景名胜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公园、专类【园、绿地《、,纪念性?。建筑:、名胜古迹、古建筑!、有:代表性的城市雕塑以!及旅:游度假区和城市广场!等工:。程建设档《案;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档案!包括污水处》。理厂、排污管—道、泵?。站、垃圾粪便处理场!。、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工程档案;】
7、城【市防洪、抗震和环】境保护、人防—工程档案;》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三)?各,级各类园《。、区内的工》程建设档《案
《 (四)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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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城建档】案的移交和》接收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与市》城建档案馆签—订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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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列:入城建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和报送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凡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限【其一:个月内?。补充完毕《停建、缓建工程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撤销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向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十三条 】以下建设工程—项目在?报送竣?工,档案时?必须同时提供—符合相?应规定?的能反映工程建设过!程的:声像档案
(!一)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
《
: (二)10—层以上建《筑;
—(三)?建,筑面:积或用地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大型工程;【
(四)大】型公共建筑、设施;!
《(五)?居住小区;
—
, (六《)设计新《颖、有代表性、有纪!。念,意义:的建筑?
第?十四:。条 对验收合格的】。。档案: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颁发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合格【证
?第十:五条 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建设工】程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
第十!六,条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一:至,。。五年后按本规定全部!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三个月【内接收进馆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向城建档《案馆报?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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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移,交城建档《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移—交,的档:。。案应完整、准—确、系统、符合归档!。要求;
(二!)立卷归《档的档案材料—。应当是原件;—
《(,三)建设工程竣【工图必须《做到图物相》符并加盖经审查签字!的“竣工图章—”;
(【四)移交的》档案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
—第,五章: ,城建档?案的管理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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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管理和利用制【度;配备必要—设施: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霉、防鼠、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工作保证城建】档案安全;对损坏和!变质的案《及时进行修复确保城!建档案的安全—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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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已经开放的》城建档案应当出具合!法证明?并按规定缴纳费用国!外,组织和个《人利用已开放的城】建,档案应当《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利用本单】位或:者本:人,形成、报送、捐【赠、寄存的城建档】案城建?档案馆应《无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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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载【有,。城市建设档案馆及】其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档案复—制件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不得泄露城—建,档案中涉《及的:秘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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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擅自!提供、销《毁城建档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城—建档案据为》己有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报送【城建档案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限期报送《并处罚款其他—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范围《。移交城?建档案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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