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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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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政发:[2004]50】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保护和利用!城建档案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建《档案: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保证?城建档案《事业与城市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本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以市城建档案馆【。为中心以建设—系统和产生城建【档,。案的有关单》位档案室为基—础的城建档案管理】网络: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处):是本市管《理城建档案工—作的机构;》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以下?简称城建档》案馆)是市》政府所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城建档?案的管理机构—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的!管,。理城建档案管理【经费由市财政局【。纳入同级预算管理】。。。行政上由市》城市规?。划局主管业》务上接受市档案【。局的监督指》导
第七条 城建!档案管?理处的主要职责
】
: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发展》计划起草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
【 2、《对城:市建设各专业管理部!门,。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和报送工作依—法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3、负?。责做好县、区、【建设系统、各—类园区等城建—。档,案的业务《指导进行《行业管理等工作
】
第八条 》城,。建档案馆的》主要职责
【。 1、接收和—征集本市《应当永久与》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及有【关资:。料;
《 , 2、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资料!及时进行鉴定、登记!、整理编制》检索工具;
】 3、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进行科学管理!与保:护并向社会提供服务!;
4—、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档案编研与技术咨询!工,作;:
5、—对形成城建档案【的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6—、,。收,集和拍摄制作反【。映城市面貌变化的照!片、录?像建立城市》声像:。档,案
第三章 城建!档案的范围》
第?九条 城建》档案的范围分为城市!勘察规划档案、【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城》市,。管理档案和》。城市基础资》料档案市城建—。档案馆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档:案包括工矿》企,业、办公、商业【用房、?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所、住宅—小区:、,住宅楼等建筑工程】档案;?
2、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包括道路!、,排水、桥涵、—市区海堤、城—市照明、泵站、大型!停车场等工程—。。档案;
》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供水、供气—、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等工程档【案;
《。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铁路客》运站、?铁路货运站》、铁路运输编组站】、长途汽车客运站】、机场、码头—以及铁路、国道和】高速公路《城市段?等,工程档案;》
5》。、园林、《风景名胜《。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公园—。、专类园《、绿地、《纪念性建筑、名胜古!迹、古建筑、—有代表性的城市雕塑!。以及旅游度假区和】城市广场等工程【建设档案;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档案包括污水处理厂!。、排污管《道、泵站、垃—圾粪便处理场—、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工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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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城市【防洪、抗震和—环境保护、人防【工程档?。案;
》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 (二)》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三《)各级各类园—、区内的工程建【设档案
(】四)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第】四章: 城建档案的—移交和?接收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与市城建档案】馆签:订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
【第十一条 列—入城建?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和—报送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凡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限其?一个月内《补充完毕停建—、缓建工《程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撤销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向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十【。三条 以下建设【工程项目在报送竣工!档案:。时必须同时提供【符合相应规定的能】反映工程建设过程】的声像档案
【。。 (一)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
? (二)10层以上!建筑;
— (三)建筑面积】或,用地: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大型工程【;,
: (四)大型【公,共建筑、设施;
! (五)居住【小,区;
(【六)设计新颖、有代!表性、?有纪念意义的建筑】
第十四条 对验!收合格的档案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颁发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合格:证
第十五条【 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建设《工,程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
第【十六条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一至?五年后按本规定全部!。。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三个月内接收进】馆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向城】建档案馆报》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
第】十七条 移交城建】档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移交的档案应】完整、准确、系统】、符合归档要求【;
》(二)立卷归—档的档案材料应当】是原件;
【 (三)建设工程竣!工图必须《做,到图物相符并加盖经!审查签字的“—竣工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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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移【交的档案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
第《。五章 城建档案【的管:理与利用
第十八!条, 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管理和利!用制度;《配备必要设施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霉、防鼠、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工作保证》城建档案安全;对】。损坏:和变质的案》。及时进行修》复确保城建档案【的安全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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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已经开《放的城建档案应当出!具合法证明》并按规定缴纳费用】国外组织和个人利】用已开放的》城建档案应当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利用本单位或【者,本人形?成、报送、捐—赠、寄存《的城建档《案城建档案》。馆,应无偿提供
第】二十:条, ,载有城市建》设档案馆及其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档案复制—件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不得泄】露城建档《案中涉?。及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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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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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擅自提供、销—毁城建档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城建档?案,据为:己有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报送城建《档案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限期—报送并处罚》款其他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范围移交城—建档案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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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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