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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北政发[20】04]50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保护》和利用城建档—案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建档案!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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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保:证城:建档案事《业,与城市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本【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以市城》建档案馆为中心以】建设系统和产—生城建档《。案的有关单位—档案室为基》。础的城?建档案?管理网络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处?)是本市《管理城建档》案工作的机构;【北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以下简称—城建:档案馆)是市政【府所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城,建档:案的管理机构—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的管理城!。建档案管《。理,经费由市财政局纳】入同级预算管理【行政上由市》城市规划局主管【业务上接受市档案】局的:监督指?导
第七条 城】建档案管理处的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发展计划起草【。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
【 2、对城市建设!各专业管理部门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和】报送:工作:依法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 3、《负责:做好县、区》、建设系统》、,各类园区等城—建档案的业务指导】进行行业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 城建《档案馆的主》要职责
【1、:接收和征集本市应】当永久与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及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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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资料及时进行鉴!定、登记《、整理编制检—索工具;
3!、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进行科学】管理与保护并向社会!。提,。供服务?;
《。 4、?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档案编研—与技:术咨询工作;
! 5、?对形成?城建档案《的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6】、收集?和拍摄制《作反映城市》面貌变化的照片、】录像建立城市声像】档案
第三—章 :城建档案《的范围
》第九条 城建—。档案的范《围分为城市勘察【规划:档案、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城市管【理档案和《城市基?础资料档案市—城建档案馆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档案包括!工矿企业《、办公、商业—用房、?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所、住宅小区】。、住:宅楼等?建筑工程《档案:;
? 2、《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包括道路—、排:水、:桥涵、市区海堤、】。。城市照明、泵—站、大型停车场等】。工程:档案;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供水:、供气、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等工程档案;【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铁路—客运站、铁路—。货运站、铁》路运输?编组:。站、:长途汽车客运站、】机场、码《头以及铁路、国道和!高速公路城》市段等工程档案【;
? 5、园林、风】景名胜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公《。园、专类《园、绿?地、:纪念性建筑、名胜】古迹、古建筑—、有代?表,性的城市雕塑以及】。旅游:度假区和城市广【场等工?程建:设档案?;
《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档案包括》污水:处理厂、排污—。。管,。道、泵站、垃圾粪】便处理场、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工程档案;【
: 7、城市防洪】、抗震?和环境保护、人【防工程档案;—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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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三)各!级各:。类园、区内的工程建!。设档案
》 (四)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第四】章 :城建档案的移—交和接收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与市城建档】案馆签订《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
!第十一条 》列入城建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和报送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凡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限其》一个月内补充完毕停!建、缓建工程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撤销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向?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十三条 以下建设】工程项目在报送【。竣工档案时必—须同时提供符合相】应规定的能反映工程!建设过程的声—像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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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
(!二)10层》以上建筑;
!(三)建筑面积或用!地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大型工!程;
—(四)大《型公共建筑、设【施;
—(五)居住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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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设计新!颖、有?代表性、有纪念意义!的建筑
第十【四条 对验收合格】的,档案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颁:。发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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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建设工程—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
】第十六条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一至:五年后按本规—定全部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三个月内接收进】馆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向城建》档案馆报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
第十!七条 移《交城建档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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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移交的档案!应完整、《准确、?系,统、符合归档—要求;
(】二):立,卷归:。档的档案材料应当是!原件;
— (三)建设工程】竣工图必须做到【图物相符并加—盖经审?查,签字的“竣工图章”!;
(四)移!交的:档案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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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城建档案的管理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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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管理和》利用制度;》配备必要设施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霉:、防鼠、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工》作保证城建档—案,安全;对损坏和变质!的案及?时进行修复确保城】建档案的安》全完好
》第十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已经开》。放的城?建档案应当出—具合法证《明,并按:规定缴纳费用国外组!织和个人利用已开放!的城建档案》应当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利用本—单位或者本人形【成、报送、捐赠【。。。、寄存的城建档案城!建档案馆应无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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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载有城市《建设档案《馆及其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档案复制件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不得泄露城建档!案中涉及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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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擅自提供、】销毁城建档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城建档【案据为己有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报送城【。建档案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限期》。。报送并处罚款其他】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范围移交《城建档案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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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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