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性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只要: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都可以进【。行投标
《第九条 施工招标】。可,采用:项目的?全部工程招标、【单项工程招标、单】位工程招标、—特殊专业《工程:招标、专业工程分】包招标、劳务分【包招标
全!部工:程招标、单项工程招!标、单位工程—。招标的招标》人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但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独立完成的】施,工任务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十条】 工:程施工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二)【已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
(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 (四)《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应达到工—程投资概算的—。60%?以上并?建,立专项帐户作为专】项,资金:使用不得将其挪【用
: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十一条 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公开招标是由!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符合资质《条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参【加投标?
邀请招】标是:由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家: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法人投标—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具有国有—。。。投资成份的应当【实行公?开招标其他工程【可以实行邀请招标】 ,
,第十:二条 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招投:标管理机构审核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二)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三)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造价在30!万元以?。内)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
?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是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
【(二:。)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
!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施工招!标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在资质—范围:内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不得超越》资质范围承接代理业!务代:理,机,构不得同时接—。。受同一?招标工程的投—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招标代理机构—与被代理工》程的投标《人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它利害关》系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办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市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并报【送,以,下材料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
(—二)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按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三)?。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的【委,托代理合同及招标代!理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
》 , ,(四)招标人—选择投?。标人入围《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市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责令—招标人?停止:。办理施工招》标事宜
第十七条 !。招标人组织招—标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 (一)工程项!目报建;
】(,二)招标人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备案;】
: :(三:)编制招标》文件;
》 (四)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
【 , (六)发》出招标文《件;
》 (七)《投标人?勘察现场;
—。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 (九)《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 (:十)组建评标—委员会;《
?。 (十一)开— , ,标
:。 (十二)评】标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 (十三)按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十:四)合同履行
】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3日前向!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市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3日内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十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在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襄—樊,市城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报名截!。止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等事项《招标人在发》出招标公告时应【当同时将投》。标人入围队》伍,条,件报市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接受有关【法人或组织》报名;潜《在投标?。人也可以在襄樊【市城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在此之外《的时间接受报名的行!为无效
《。 , 招标《人选择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已向市招投标管【。。。理机:构报送的入围队伍条!件,。进,行不得限制或者【排斥:其他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第二十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规范及标》准自行或者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严禁《违反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弄虚作假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 (一)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工程地址占地范围】建筑面积现场条件】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标段【划分工期要求现场】条件以及对投标【人资质等级的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定,标办法等;
!(二)投标担保【及履约担《保;
》 (三)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 (四)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五)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六)?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 (七)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以及采用的技—术规范;《
(八)评标!、定标的标》准和原?则;
? (九)—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在发放招》标文件3日前—将招标文《件,报市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市招投标《管理机构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报市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应【当依据国家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方法和【要求:编,制招标人不得使用过!期的材料信息价【格以及其他违—法违规侵害投标【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违规压】。低标底价改变工程】类别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制定!的招标文件违反国家!。技术规范和计—算规则的应当—在收到?招标:文件五日内》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提,出,市招投?标管理机构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复核按—。襄,樊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底: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影响招标时】间的招标日期顺延投!标人:提出事宜经复—核不能成立的—投标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投标人【逾期不投诉视为对】招标人招标》文件的认可》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追加或】变更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于发出的招!标文件可以酌收工】本费(?一般不超过20【0元)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