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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性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只要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都可以进行投】。标,
第九条 施工招标!可采:用项目的全》部工:程招标、《单,项工程招标、单位工!程招:标,、特殊?专业:工程招标、专业【工程分包招标—、劳务?分包招标《
》全部工程招标—、单项工《程招标、单》位,工程招?标的招标人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但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独立】完成的施工任务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十条! 工程?施工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 (二)已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
》 (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四【)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应达到工程—投资概算的6—0%:。以上并建立专项【帐户作为专项资【金使用不《得将:其,挪用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十!一条 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公?开招标是《由,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符,合资质条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参加【投标:
: : 邀请招《标是由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家?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法,人投标
— ,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具!。有国有投《资成份的应当—实行公开招标—其他工程可以实行】邀请招标
—。第十二条 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招投标》管理机构审核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 (一)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 , (二)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
(三—)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造价在3!0万元以内)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是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
【 (二)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施工招标》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在资质!范围内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不—得超越资质》范围承接代理业务代!理机构不得》同时:接受同一招标—工,。程的投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招!标代理机构与被代理!工程的投《标人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它利害关系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办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市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并报送以下—材料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
》 (二)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按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 ,。 (三)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的委托代理合—同及招标《代理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
(四—)招标人选择投标人!入围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市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责令招标人—停止办理施工—招标:事,宜
第十七条 招标!人组织?招标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项目报建;】
(二)招标!人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备案;
【 (三)编制招!。标文:件;
《 (四《)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
《 (六)发出】。。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勘【察现场;
—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九)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十】)组建评标委员会】;
(十一】)开 标
【 (十二)评标】。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十三)按《。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十!四)合同履行
!。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3日前?向,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市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3日内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十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在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襄樊】市,城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报名截止】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等事《项招标人在》发出:招标公告《时应当?同时将投标人入围队!伍条件报市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接受有】关法人或组织报【名;潜在《投标人也可以—在襄:樊市城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在此《之外的时间接受报】名的行为《无效
《 招标人选择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已》向市招投标》管理机构报送的入围!队,伍条件进行不得【限制或者排斥其【他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第二十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规范及标准—自行或者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严,。禁违反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弄,虚作:假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工程地址占—地范围建筑面积现】。。场条:件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标段划分工期【要求现场条》件以及对投》标人资质等级的【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定标办法等;
【 (二)投标担!保及履?约担保;
(!三)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四)】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五)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 (六)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七)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以及采!用的技术《规范;
(八!。)评标、定标—的标准和原则—;
(九)】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在发放招【标文件3日前将【招标文件报市—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市招投标《管理机构《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报市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应当依据!国家:。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方法和要求】编制招?标人不得使用过【期的材料《信息价格以及其他】违法违规侵害投【标,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违规压低【标底价改《变工程类别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制定的!招标文件《违反:国家技术《规范和计《算规则的《应当在收到招标文件!五日:内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提出:市招投标《。管理:机构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复核按《襄樊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底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影响招》标时间的招》标,日期顺延投》标人提出事宜—经复核不能成—立的投标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投标人逾期不】投诉视为对招—标,人招标文件的认可】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追加!或变更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于发出》的招标文件可以酌】收工本费(一般【不超:过200《元,),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