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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八条》 开标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的地《点应:在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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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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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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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不予参加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印章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 3、投标文件【无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字:。、无出图专用章的;!
4、】。。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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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专家》评委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以上的单数!其,中专家评《委的成员《。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评委应当!从招投标管理部【门确定的专家评委】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特殊招【标,。项目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同意可以由招标人!从专家库《中直接确定
】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参加】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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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以记分的方】式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其评标—程序如?。。下
—。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标准和办法进行设】计方案?评审并对各方案【的优缺点《。进行:分析、讨论;
】 : 2、评标委员会!采取评分《或投票的《方式确定中》标方案;《。
3、】评标委员《会对中标方案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由中—标人负责修》改完善
第三【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第!三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用哪种方式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第【三十六?。条,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
第?三十七条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第三十【。。。八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三十九条《 ,使用:其他资金投资的【项目: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第四十条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日内将评标报【告及相?。。关资料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招投标?管理机构在五日内未!通知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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