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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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9号)、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闽》政办:[2013]8【1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等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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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取得工商注册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1【年以上的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下统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信》。用综合评价》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是指?评价:实施:单位依?据本办法《和评价标准》对参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市场行!为和成果文》件,质量的量《化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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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评价实施单位—是指省、《。。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是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评价标准【和管:理制度?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和运】行平台发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对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实施?监督指导具体工【作,委托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造价总《站”)?实施
】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监管权限—。和评价标准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具】体工作可委托设【区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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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评—价实施单位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照《。本,办法、评价》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实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及时更》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信息注重!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七条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是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运行平台并与工】程项目建设监管【、资质资格等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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