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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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9】号):、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闽政办[!20:13]81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等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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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取得【工,商注册?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1年以上的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下统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信用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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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是指》评价实?施单位?依据本办法和—评价标准对参—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市场行为和成!果文件?质量的量化》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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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评价实施】单位是?指省、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是【。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评价标准和管理制!度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和运】行平台?发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对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实施监督!指导:具体工作委托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造价总站”)实施
!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监管权限和评—价标:准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具体:工作可委托》设区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
! 第:六条 评价实—施单:位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照本办法、】评价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实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及!时更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信】息注重?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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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是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运行:平台并与工程项目】建设监?管、资质《资格等?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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