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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一条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行为】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推进本市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79号【)、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建—质[2?003]113【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建设工程企业的信!用动态监管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企业是指从】事,建筑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勘》察,设计企业、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中介服务》机,构 》    本办法所】称各执法单位是指市!住建委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室和所属》二,级单位;各执行科】室是指?城市建设科、—。勘察:设计科、建》筑业: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 :。第三条 征集、【。披,露、使用信用信【息,及开展相关》评价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 第四条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称市住建】委)负责全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信息:的,建设、监督》与管:理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逐:步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工程《。担保与保《险、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充:分,利用已公布的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依法对《守信:行为给予激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处【逐步实现与工商【、,金,融、税务、工程担保!等有:关单位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 第—五条: ,市住建委利用计算】。机网络归集企业【信用信?息实:现建设系统信息互】联和共享《并通过?宜昌建?设网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    《企业信用信息管【理采用网上》电,子信用?档案和宜昌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管理手册)—两种方?式电子信用档—案,信息由市住建委【负责:登录:信,。用管理手册由企业如!实,填写后上报相关执行!科室审核确》认    信!用管理手册》与电子信用档案【的记录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信!用档案为准 】 ,   信用管理手册!由,市住:建,。委统一印制、统【一编:号免费发放 【 —第六条? 本市企业在取得资!质证书或《市外企?业(包括《其在宜?设立的?分支机构)进入【。宜,昌,。市,场需到市住建—委申领信用》管理手册《 ,     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在】领取信用管理手册前!其驻宜项《目管理人员需参加】市住建委组织的【在宜免费从业培训 ! — 第七条《 建设工程》企,业在参与《工,。。程投标和办》理其他有关》手续时应当出示【。信用管理手册 【    —信,用管理手册》由,。相关企?业在每年12月中】旬报市住建委审【。核 】 第八条《 企业信用信息【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业绩情况、变!更情况、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信用等级等【内容: 《  : (一)《基本情况企业—登记注册基本状况企!业法定代表人情况】企业:主项:及增项资质类别; !。 ,    》(二)业绩》情况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完成时》间以及业绩评定【情况:等;   】 (三?)变更情况》变更事项、变更内容!、变:更时间等; —    —(,四)良好《行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受到市级以上【(含:市级)?有关表彰情况;【 ?    (五)不良!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 》   (《六):信用等级通》过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规定以及企!业所获奖励量化为相!应分:值,。编制:成记分标准对企【业的行为予以记分】形成信用等级— 【 第九条 信用信息!的征集采用》企业自行申报与【主管部?门提供相结合—的方式提供信—息的单?位对其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一)基本情况—。:,企业在领取信用【管,理手册时《提交有关资料—由,市住建委执》行科室核查后建立】信用信息基本情况数!据库 《     企业信!用信:息若有?变更, 由》企业:上报市住建委相关执!行科室核查后予以修!改系统数据 !。 ,  (二)良—好行为企业将各【。类表彰、奖励等【良好行为信息上报】同时附上良好行为】相关证明文》件由市住建委相【关执行科室及政策】法规科共同认—证后予以录》入    】(三)?不良行为企业不良】行,为由相关《执行科室及政策法】规科共同确认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录入 !。。    (四)信】。用等:级,通,过市住建委相—关执行科室确—认后录入的》行为记录的相应分值!自动形成《企业信?用等级 《 — 第十条《 实行企业信—用信息公布制度【   —  企业基本情况】、变更情况、业绩情!况奖励?情况以及不良行为等!。信息一经核查确认即!可对外公布》 ? 第十【一,条, 企业的良好行为】须有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予以表彰奖励的文!件才能认定 【     —企业的?不良行为须》有下:。列文件才能认定 !    (一)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二)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仲裁裁决书;!    【(,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停—工通知书; 【  ?  (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通报批评—文件及?其他查证属实—的材料; —    (—五)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 :    各执行【科室:应当及时整理工程建!。设,。中企业良好行—。为及不良行为—。记录并通过》信用信?息系统及时上网登录! 】。第十二条 市住建】。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建设市场监》管实:际需要制定宜昌【市建设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附件1下称】。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和!宜,昌市:建设工程第一批【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附件《2下:称不良行为记分【标准)并可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适时?予以补充调整 】 《 , 第十?三条 ?企业基础记分为【80分有奖励—或处罚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情:。形时依据记分标【。。准进行相应的加【分或扣分 — 第【十四条 因发—生质:量安全伤亡事—故和进行围标串标】被处罚的, 不【良行为记分期限为】2年:因其他违法》。行为被处罚的—, 记分期限—为1年;行政—处罚:以外的其他不良【行为记?分期限为《6个月记分期限届】满企业该项不良行为!。的,记分清零 !。。 第《十五条 《市住建委《相关执行科室对不良!行,。为进行记分前应依】据,不良行为记分—标准发出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附件:3)企?业在该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未申诉—或申诉理由不成立的!应于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7个工作日内!。将,记分情况上》传至企业信用动【态监:管,平,台 【 第十六》条 良好行为记【录信息记分》期,限与:良好行为《记分:标准中的有效期相同!。 》 :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企业在取!得,相关的?奖励证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市住【建委各?相,关执:行科室由市住建【。委相关执《行科室?审核记?分并在?7个工作《日内录入企业信【用动态监管平—。台 】。 ,第十八条 企—业,信用:信息的录入、更改、!增加、删除必须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和行政文件为依!据,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企业的信用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行政执?法监督被变》更或撤销的相关执】行,科室应及时在网【。上变更或删除 】 》 第十九条》 根据企业积分确】定企业信用》等级信用等》级,。的,评定标准采用百分】制100分(含1】00分)以上的【为A级表《示信用优秀;60】-100分的—为B:级,表示信用良好—; 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为C级》,表示?信用差 】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定—为C级,《企业原积分超—过60分的,—降到59分;原【。积分低于《60分的,积分不】。变, ?   ? (一)发生—较大以上(含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二)企业因围标【、,串标被予以行政【处罚的; 》 :    《(三)建设项目【因,企业原因《发生:社会公共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 : 第二【十一条? 兼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质量检测—等业务的《企业其兼《营,业务有良好行为的】则在:主营信用等》级中给予加分兼营】业务有不《良行为的则在主营】信用等级中给予【。扣分 》 第—二十二条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对诚信企业进【行激:励,对不诚信企【业进行惩戒》 :    》(一)对《A级:企业:实行激励机制—实施简化监督和低频!率的日常检查—     1!。、,列为:本地重点《扶持:。企业名单; !  :  2、倡导—优先选择A》级企:业参:加工程投标;— :。     —。3、在评比》。表彰中予以优—先推荐 《    (二】)对B级企》业实行预警机制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 ?。  :  :(三)对C》级企:业实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红牌警告制度!及以下?信用惩戒《机,制 《 ,。    1、—。在申请办理相关【事项时重《点审:查; —  :  2、《列入专项检》查的:。重点检查对象; 】     3、!定期对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 :   》 , 4、进《行强制性建》设法:律法规?培训:;   【。  5、不予参加】本市:各类评优活动— : 第二】。十三条 各执法!单位应加强》对建设市场参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的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归档》、保全不良行—为事实的证》据和资?料不良行为记录报表!要真实、完》。整并:及时报送相关—执行:科室 ?     【相关执行科室对【执,法单位上报资—料进行?核查后录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报市住建委政【策法规科《备案 — , 第二十四【条 建立企业信!用信息举报投诉【机制: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企业信用!信息记分显失公正的!都有权?向市住建委纪—检监察室《或政策法规科举【报、投诉 【 第二十】五条 》市,住建委政策》法规科将定期和【不定期?。对,企业信用信息记【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不合法、不!规,范的:问题时应当督促【有关:。执行科室《。进行整改《 】第二十六《条 各执法【单位、?执行:科室:及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住建委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后不按照规定履】行,调查:、处:理等职责的;— : :   ?(二)?依法应当处罚而未】进行处罚《的;   】 (三)对处罚处】理情况?故意隐匿《不上报不登录的【;    】(四)做出》的处理决定明显违】法或不当的; 】 :   (五)对违法!违规企业的记分【不符合上《述记分标准或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送记分情—况的; —。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二十七条 企业!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处理决定、记分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执法文《书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住建》委提:出申诉市住建—委受理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确属《错误:的及时纠正、撤销】或变更并《将复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回复申请企业 】 ,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施行过?程中如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上级:国家机?关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