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宜昌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备案》管理办法(暂—行)
《
,。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行为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含各县市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备案【是指:持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的市场准》入管理包括》注,册地在本市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地不?在本市的《外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具—体工作由市建筑业】协会造价专业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备案管理分为—。年度备案和单项工程!备案:两类
》。 企业年度!备案指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取得资质】证书后和外地在宜】设,立分公司的咨询企】业办理的备案—手续
《 —单项:合同备?。案指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本市】承,接1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办理:的备案手续》
— 企业《年,度备案由市建筑业协!会颁发统一印—制的宜昌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备案】证书(以下简称【备案证);》单项备案《使用外?来造价咨企业单项备!。案登记表在备案表】上注:明单项工程名称【年度备案在》每年3-4》月集中办《理;单项备案随【时受:理
》 备案资料】要求
?
一、!年度:备案
《 《 1、《宜,昌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度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
】 :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3、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
《 ? 4、企业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
】 5、企业!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名?单及职?称证、资《格证、注册证(查】。原件存复印件—)及社保证明—、人事代理》证,明;
《 —6 、?。经企业注册地社【保部门?加盖印章的企业【参保人员名》册
? —二、单?项工程备案》
】。1、外来造价咨询】企业单项合同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
】 , ,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后退回);
—
》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 ? 4、《法定代表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 5、咨询项目【合同原件;
! 《。6、咨询《项目执?。业人员的资格证和】注册证原件》
? 》。7、经企《业注册地社保部门】加盖印章的》企业参保《人员名册
—。
第【五条 市《建筑业协会每年对备!。案企业进行市场行】为评价?评价: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价和具?。。体,工作由造价专—业委员会《。负责报市建筑—业协会审定
】
:
, :第六条 市场行为】评价:标准及?应用
】 一、合格在【评价年度内模范遵】守建设行业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受到业主好!评
》 二、—基,本,合格
】 1、在评价年】度内一次《被通报批评的;
! —2,、在:评价:年度内被记录不【良行为?的
【 三、《不合格
【 : 1、在评价年度!内,发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17条、第2!1条、第2》5条、第《27条规定之一的;!
,。
: ? 2、出》具,虚假咨?询报告被《查实的;
》
《 3、未按本办!法办理备案》手续的;
— , , 4、连续两!年评价为基本—合格的
! 四、等次应用
!
》 1、凡》。。评价等?。次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年度“三优”(【优秀单?位、优秀造价师、】优秀造价员)—的评选资格》
— 2、凡评价等】次为不合格的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取【消在:宜备案资格;—
,
3、!本地企?业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降低或》取消资质
】
第七条 协!会将每年的评—。。价等次向社会—公布
】 第八《条, 备案证遗失须在主!导媒体刊登遗失声】明后方?可到协会补办
】 ,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造价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