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档 案
5.4.1 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资料不得任意删改。有条件的化验室可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
5.4.2 应建立档案资料的查阅、复印登记手续。
5.4.3 以电子文件形式保存的档案资料,应定期备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的相关规定。
5.4.4 应根据档案的重要性规定档案的保存期限。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应至少保存5年。销毁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时应做好记录。
5.4 档 案
5.4.1 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资料不得任意删改。有条件的化验室可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
5.4.2 应建立档案资料的查阅、复印登记手续。
5.4.3 以电子文件形式保存的档案资料,应定期备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的相关规定。
5.4.4 应根据档案的重要性规定档案的保存期限。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应至少保存5年。销毁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时应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