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给水排水
4.2.2 喷泉水景是以人工喷泉为主要元素营造水景景观,喷泉离不开水,水形离不开水压、水量,喷泉的喷头及卫生要求,离不开水质,故常规给水排水系统设计应满足喷泉水景工程的最基本的水量、水压和水质的要求。
4.2.3 景观水体水源的选择,并可参考下列水源选择:雨水、雪水、再生水(中水)、工业循环水、天然地表水、海水。在特殊需要时或在没有任何水源可选用时,才可选用自来水作为其水景用水水源。
4.2.4 为保证景观水体水质,对景观水体应采取治理措施。其中“河道清淤”及“堤岸护坡”应根据工程需要决定是否采取,而“堤岸护坡”可以根据不同的土质、堤岸坡度、高度等采取不同的护坡方法。
4.2.5 本条参考了与水质相关的两本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标准,分别见表1(引自GB 3838-2002表1)、表2(引自GB/T 18921-2002表1)。
表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mg/L)
表2 景观环境用水的再生水水质指标(mg/L)
注:1 对于需要通过管道输送再生水的非现场回用情况采用加氯消毒方式;而对于现场回用情况不限制消毒方式。
2 若使用未经过除磷脱氮的再生水作为景观环境用水,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在回用地点积极探索人工培养具有观赏价值水生植物的方法,使景观水体的氮磷满足表1的要求,使再生水中的水生植物有经济合理的出路。
①“—”表示对此项无要求。
②氯接触时间不应低于30min的余氯。对于非加氯消毒方式无此要求。
喷泉水景工程水源、注水及补水的水质指标与喷泉水景工程使用功能及与人体的接触程度有关,为此本规程将喷泉水景工程使用功能及与人体的接触程度界定在“人体非全身性接触的娱乐性水景景观用水”、“人体非直接接触的观赏性水景景观用水”两大类。
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水质指标要求均偏低,其中氮、磷指标要求更低。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Ⅲ、Ⅳ类水体,水质指标中对CODcr、BOD5、溶解氧及氮、磷要求均较高。如要到达水质标准,需作进一步处理,虽水质可提高,但将提高供水成本。
本条中出现的“人体非全身性接触”引自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是指游人在景观水环境中娱乐,如游人穿梭、嬉戏于旱泉之间时的状态。它不同于“人体全身性接触”,如游人在游泳池中游泳。本条中出现的“人体非直接接触”引自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是指游人远离景观水环境观赏水景,如游人坐在岸边,观赏景观河道内各种水景。
本条规定了高压人工造雾的相关水质标准。同时,为了贯彻国家节水政策,规定了水资源匮乏地区喷泉水景最低的水质要求。
4.2.7 对于喷泉水景水体的日常维护,提出了应设置水质保障措施和水质处理系统的要求。景观水体在日常使用中,由受大气降尘、降雨、人类活动、边界污染等影响,将导致水体富营养化,水中藻类滋生,进而使水体恶化,不能满足观赏性及娱乐性景观用水要求。因此,需要设置循环处理系统,维持池水水质。
流动缓慢的静态自然水体可因地制宜地采取生态修复工程,可通过种植水生植物、放养鱼类与设置生物浮岛等技术,吸收大量氮、磷并向水中释放氧,净化水质,防止水体富营养化的发生。这些措施加强水体自净能力,有助于景观水体水质保障。
规定了杀菌灭藻的要求。景观水体中有各种菌类生长,尤其是大肠菌群,它涉及公众卫生,大量藻类的生成可导致水体的水质恶化,另外,藻类有时也是影响喷嘴、水泵等设备安全正常使用的因素之一,因此水池内应有防止藻类生长的措施。可采取加氯或其他消毒方式,如次氯酸钠或紫外线,杀菌灭藻,保障水质。
规定了容积小于等于500m3小体量的景观水体采用物理化学处理方法,其处理流程见图1。
图1 物理化学处理流程图
容积大于500m3大体量的湖泊、河道类景观水体采用物理化学净化法,不仅经济上不合理,而且易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因此,推荐采用生态生化净化法,目前应用较多的有人工湿地法等。
4.2.8 人工喷泉水景水池初次或泄空后重新注水的时间,主要根据水池体量、注水水源条件等确定。
4.2.10 喷泉水景工程的补水量主要由水面蒸发损失水量、池体渗漏损失水量、漂移损失水量等组成。当有各部分损失水量资料时应逐一计算。
4.2.11 为贯彻节水政策,加强用水管理,在喷泉水景工程注水和补水系统上应安装用水计量装置。
4.2.12 本条提出喷泉水景工程人工水体用水应循环使用,且水体循环应遵循有关规定,同时规定了多个喷泉水景水池共用一个水处理循环系统时应遵循的原则。
4.2.13 本条规定了单独设置的水泵房位置的选择原则。本条所提的水泵房,应包括造景类循环水泵房和水处理循环系统循环水泵房。
4.2.15 人工景观水池应设置收水线,并设置收水线以内地面坡度的收水措施。
4.2.16 一般旱泉水池的设计形式,耗水量由一次补水量和补水周期计算确定。调节水量由回水时的地面径流量、水景运行时的空中滞留量和槽沟水池内水位上升量确定,其目的在于节约土建投资。
4.2.25 喷泉造型类给水系统一般均按独立喷水造型划分。各种喷泉独立运行单元中的喷头型号、规格宜相同。此规定可保证该单元独立运行时喷水造型相同。
4.2.27 设计水晶水柱或光亮泉,其喷头接口前要加整流装置,此时的喷头进口水流流态宜为层流。
4.2.28 考虑到塑料材质抗老化及抗冲击特点,本条只规定了室内喷泉喷头可采用ABS工程塑料、尼龙材质等。
4.2.29 喷泉水景工程管材选用,推荐优先选用不锈钢管和铜管,以提高工程质量。由于不同管道材质具有不同的化学组分,适应不同的水质,故规定应根据环境与景观水体水质确定管材材质。
4.2.30 在冰冻地区的喷泉水景工程应采取防冻措施,如:池水放空措施或喷头电伴热措施,或工程所处地区如有符合池水水质要求的余热废水连续引入等。
4.2.31 高压人工造雾喷头选用不锈钢材料,一般情况下可选用06Cr19Ni10(S30408)、022Cr19Ni10(S30403),滨海或土壤酸碱度较高地区可采用06Cr17Ni12Mo2(S31608)022Cr17Ni12Mo2(S31603)。喷头喷口宜选用耐磨的高硬度材料是为了增加喷头使用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