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运行、维护和管理
7.2.1 喷泉水景工程的供水、供电应满足运行、维护的要求。
7.2.2 喷泉水景暂停使用时,运行人员应及时切断水源和电源。
7.2.3 日常运行时若发生下列情形应立即停机检查:
1 喷泉水景设备突然断水、断电;
2 喷泉水景控制装置指示灯、指示仪表发生异常或无指示;
3 喷泉水景设备内发生异常振动或产生异常气味和烟雾;
4 水形出现形态异常;
5 控制系统失灵;
6 喷头被堵塞的数量超过总数的10%;
7 喷泉水景系统缺水导致水形效果不佳;
8 水下灯具出现漏电、短路现象。
7.2.4 应保证室(池)外给水排水管道、电线电缆,保持其良好运行状况。
7.2.5 应保证各类井、沟盖(板)不丢失,或及时更换。
7.2.6 非运行期(含冰冻期)停运的喷泉水景工程,宜将池水排尽并采取覆盖保护措施。
7.2.7 应保证池水水质。
7.2.8 管理操作及运行维护应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