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