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 会】议扩声系统
】
?8.6.1 — 调试前的》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设备初次《通电时应预热并观察!半小时无异常现象】后方:可进:行正常操作
【
《 , 2 扩声】设备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完毕并应调】整扩声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
【 :3 : 系统应进行最佳】补偿: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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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扩声系】统中调音台》的多频补偿应置于】正常工作状态—功率放大器若有音】调补偿时应》置于正常位置
】。
:。
—5 厅堂内被测】点的声?压级至少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混响时间及再生混响!时间测量时》信噪:比,至,少应:满,足35d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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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各项调试《可在空场或满—场条件下进行—
8.6!.2 ? 会议扩声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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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扩声—系统开?启后应先使用—音频测试信号检查各!通路:。。是否通?畅
—
》。2 应《将音:频测试信号或—节目源信号馈入【系统输入端按—各通路分《别检查相应音箱【扩声是否正常—是否有机械振动声】音中断音频信号和节!目源信号后音箱应】无明显?本底噪声和交流声
!
】 3 应使用两只!传声:器同:时拾音分别馈入系】。统两路信道接入相】。位仪检查传》声,器输入相位》是否一?致
》
: 4 设】备的功能键、操作键!或控制按键均应准确!、灵敏信号显—示正常
【
,
》5 各《。设备调试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 6 》 应按设计要求【对,扩声系统的各项【。声学指标进行—。调试:并应保留调试记【录
】 7《 调试完成—后各开关、旋钮【。恢复初始位置后应】。逐,一关闭设《备,的电:源
8.!6.3 测点【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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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所有测点应离】墙1:.5m远;测—点距地高度》应为1.1m~1.!。2m对于《有楼座的会场测点】应包括楼座区域
!
【 2 ? 对于对称会场测点!可,在中心线的》一,侧,(包:。括中心线《)区域内选》取;对于非对—称厅堂应增加测点
!
】 ,3 : 语言传输指数、】最大声压级、传输】频率特性、传声增】益、系统总噪声级】的测点数不得少于】全场座席的5—‰并最少不得少【于八: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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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声场不均匀度的测!点数不得少于全【场座席的1/—60测点可》。以,是中心线《。一,列,在左半场《或右半场再》均匀取1列~2【。。列每隔一排或几排】进行选点测量
】
【 5 混响时间的!测量空场《时测点不《应少:。于5:点满场时测点—不应少于3点
!。。
》 6 混—响时间和《语,言传输指数的—测量需要时可增设主!席台:上的:测点
【
8.6.4 调!试结果应符合—或优于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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