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6, 会议扩声系【。统
《
8.6.1】 :调试:前的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设备初次《通电时应《预热并观察半小时】无异常现象后方可】。进行:正常操作
!
》2 ?扩声设备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完毕并应调!整扩声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 3》 系统应》进行最佳《补偿调?整
?
》 : 4 扩声—系统:中调音台的多频补】偿应置?于正常工作状—态功率放大》器若有音调补偿时应!置于正常位置
【
:
《 5 》 厅堂?内被测点的声压级】。至少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混响时!间及再?生混响时间》测量时?信噪:比至少应《。满足35dB
【
:
6】 各项调试可【在空:场或满场条》件下进行
】
8.6.2 】 会:议扩:声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扩—声系统开《启后应先使》用音频测试》信号检查各》通路是否通》畅,
,
:
— 2: 应将音》。频测试?信号或节目源信号馈!入系统输入端按各通!路分别检查相应音】箱扩声是《否正常是否有机【械振动声音中断【音频信号和》节目源?信号后音箱应无【明显:本底噪声和》交流声
—
》 3 应使【用,两只传声器》同时:拾音分别馈入系【。统两路信道接—入相:位仪检查传声器输入!相位是否一致
!
4】 设备的功—能键、操作键或控制!按键均应准确、灵】敏信号显示正—常
! , 5 《各设备调试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
: ?6 ?应按设计要求对扩】声系:统,的各:项声学指标进行【调试并?。应保留调试记录
!。
《 7 调试!完成后各开关—、旋钮?恢复初始位》置后应逐一》关闭设?备,。的电源
!。8.6.3 【测点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所!有测点?应离墙1.5—m远;测点距地【高度应为1.1【。。m~1.2m对于有!楼座的会场测点应包!括楼:座区域
! 2 对】于对称会场测点【可在中心线》。的一:侧(包括中心—线)区域内选取【;对于非对称厅【堂应增加测点
】
《 3 — 语言?传输指数、最大【声压级、传输频率特!性、:传声:增益、?系统总噪声级的【测点:数不得?少于全场座》。席的5‰《并最:少不得少于八个点】。
》
: 4 声场不!。均匀度的《。测点数不《得少于全《场座席的1/—60测点可以是【中心线一列在左【。半场或右半场再均】匀取1?列~:。2列每隔一排或几排!进行选?点测量?。
】 5 混响【时间的测量》空场时测点不应【少于5点满场—时,测点不应少于3【点
! 6 《 混响时间和语【言传输?指数:的,测,量,需要时可《增设主席台上的【测点
】。8.6.4 — 调试结果应符合或!优于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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