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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江:。。府办(2008)】15号 蓬—江、江海、新会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 , ,江,门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业】经市政?府十三届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解决】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社会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和省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粤】府[2?。008]3》号)精神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江门:市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的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享受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蓬江区、江海!区和新?会区  》  蓬江区、江【海,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与—管理由市《本级组织实施;新】会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与管》理由:新,。会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以【下条款?中的:。“市”指市本级“区!”专指?。新会区 第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售遵循总量调控】。、困难优先》、满足急需、—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第二章 !优,惠,政策 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 (一)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相关减—。免,的收费项目由市【。(区:)物价局核定—;   》(三)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  (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并提供】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证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  ? (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优】先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可以》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也可由市(区)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 第八《条 参加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建设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相】应的资本金》。。、良好的开》发业:绩和社会信》誉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优选规划设计【方案;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外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水电、?。通信:、电视、照明—等同步规划和—建设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每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基建程序以】及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并将》工程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其具体的支出】数额建?设单:位对:其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 第四章】 ,价格管理 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由市(区】。)物价?局,会,同市(区)》房产管理局按—照,国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不高于【3%:。利润的基础上—确定报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示 】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公】示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费用 【 第五章《 准入和退出管理 ! 第十?四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一?)具有市《区城镇户籍5—年(含5《年)以上《。;  《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区)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住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区)】人民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区)房】产管理局和市(区】)民政局《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购买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申请》人在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期限内向市(区】)房:产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2.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3.住》房情况证明;4【.年收入证明—;5.婚姻状况证明!   (二)受】理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市(区)房—产管理局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按规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凭证 》   (三)—审核:市(:区)房?产管理?局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做—。好年收入和》住房情况的核实【工,作   (四)公!示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公示其基本情况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 (五?)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给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有异【议,的进行核实》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并出具—书面通知《 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取得预(销)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预(销)售 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预(销)】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销:。。售公告市《(区)房产管—理局将全部房—源信息通过媒—体进行预(销—。)售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房源【位,置、数?量、基准价格—、建设单位、销售方!式、售房《时间及拆迁安—置情况等   】(,二)入?。。围排:序市(区)房—产管理局《根据房?源,。数量与申《请数量的一》定比例和申》请人住房困难程【度排序确定入围名】单并予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选】房顺序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排【序及公开摇号在市(!区)监察部门、公】。证部门及入围市民】代表监督下进—行并依?法公证 》  (三)入围【公告:市(:区)房产管理—局将入围申请人【名单:及选房顺《序在媒体上公告 】 ,  (四)公开选】房建:设单位按市(区【)房产?。管理:局制定的选》房方案进行销—售,申请人按公》告的选房顺序到建设!单位选房购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 第:十八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按规定办!理权:属登记?市(:区)房?产管理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注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格、面积《和划拨方式供地【 :第,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属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只能—用于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居住不得出【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回购【后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出售给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第《二十: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政府享有《。优先回购权;政府】不回:。购的:。购房人可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但需要将增》值收益部分不—低于:70:%的比例《作为:土地:收益等价款上缴政府!;也可以按政—策规:。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上述规定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 ? 第六章《 管理?机,构和部?门职:责 第二》十一条 市或区【发展改革局负责会同!其房产管理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财政局和建设局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市(区)住!房需求情况》编制经济适用住房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保证经济适用住房】用地的需要 第二!十三条 市(区)规!划,局优先审批》经济适用《住房规划方案— :第二十四条》。 市(区)》财政:局,协助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落实建—设资金的筹》措和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 《。 第:二十五条 市—(区)建设》局优:先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报批手续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实施和督促计!划,的落:实对经济适用住房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把!好竣工验收关 【 第二十六》条 :市市:政局(建《管中心?)、区相《关职:能部门可受政—府委托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工程代!建工作 第—。二十七条 市—(区)?物价局会同市(区】)财政局公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具—体项目 《。 ,第二十八《条 市?(区)民政局负【责审核市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出具具体意见 】第二十九条 市(区!),房,产管理局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审【核、分配和管理工】作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变【相进行实物分配或】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区):房,产管理局《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回收所购住房或【责令购买人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并可提—请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行政处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市(区)房产—管理局?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管理经济》适用住?房过程?中有:下列行为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的;: :  (二《)不按照《规定收费《的;   (三】)弄虚作假协—助当事人隐瞒真【实情况的; — ,  (四)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的:。;,   (五—)其他不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力的 】 第三?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自2008年】2月4日起施行【如国:家和省出台有关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新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