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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江门市出》租屋管理办》法 ?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出租屋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府(2008—)14号 》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江门市出!租屋管理办法—业经市政府十三【届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九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出租屋管理!。保障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防止出】租,屋成为?违法犯罪的滋—生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和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部等六部【(,局、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出租屋是指除【旅馆业外有》偿提供给他人居【住的房屋 —第三条? ,凡在我市范围内的】出租屋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第四!条 出租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第五【。条 出租屋管理【实行属地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及“管理、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江门市人民政府】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由市综治、工会!、妇联、教育、法制!、财政、建设、卫】。生,、物价、公安、【民政、劳动、计生】、房产?、工商、地》税等: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综治办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出租!屋管理工作并对【各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第,七条 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部门职责—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出租:。屋管理的《领导和协调相应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机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机构及》各,。成员单位应按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职责制定出—各自的具体管—理措施各负其责【做好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各有关单位》职责如下   (!一)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出租屋管理工作】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分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定期对各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出租:屋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江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纳入综—。治考评内容  】 (:二)公安部门是【出租屋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承租人?员,。登记暂住《。户,口,办理和?查验暂住证》了解掌握房屋—承租:人变:动,情况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和暂!住证时对《于居:住场所为出》租,房屋的?应查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督【促出租屋《主与公安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开!展经常性的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和?治安检查消》。除安全、治》安隐患?及时查?处和依法《打击出租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镇(街道)、【村,(居)管理服务【中心(?站):。和综合协管》员队伍协助开—展出租屋和暂住人】员治安管工作 】  (三)》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房屋租赁的行【政,主管机关依法对【房屋租赁市场实施统!一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组织?实施:以及房屋《租,赁信息?的收集汇总等工【作掌:握出租屋的》底数和基本情况指导!镇(街道)》、村(居)管理服务!中心(站)》和综:合协管员队》伍协助开展出—租屋登记备案—和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四)建设部门负】责研:究、制订《和落实对建制—施工企业《、工地从业人—。员的管理办法协【助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的各》。项措施开展》对出租房屋建筑安】全的审核   (!五)民政部门—负责:协助公安、司法部】。门抓好居(村)民】委员:会,的治保组《织、人民调解组织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协助公安部门完善社!区治安防范》网络建?设,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出租房屋承租!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宣传教育》等,。工作   (七)!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出租】屋税收征《管工作   (】。八)财?政部门负责制订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的服务?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落实工作经费并!监督其开支使用【情况 《  (九)物价部】。门,负责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收:费实施情况的监督查!处违规收费 —   (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利用出租—屋从事无照》经营或?。。超经营范《围等违法经营—活,动加强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管理依法查!处、:取缔非?法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对于生】产、:经营场所为出—租屋的应查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十一【。)出租屋管理机构、!管理服务中心(【。站):。的设置出租屋综【合协管员队》伍的组?。建、招聘、》。管理、使用》。等按: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各单位在检查—。管,理过程中发现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作》出通报 第—三章 ? 税:。。费征管 第九条】 房屋?租赁手续费由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或可】由其委托《镇(街道)、村(】居,)管理服务中心【(站)统一代征【   房屋租【赁手续费的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和省》。建设厅规《定的标准执行—租,赁手续费由》出租人承担 第】十条: 出租房屋征税【标准由?江门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征税规《定执行由《各市:、区: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或可由其委托【具备条件的管理【服务中心(站)代】征 第十》一条 房屋租赁手续!费、流动人员暂【住证工本费和治安联!防费全?额,上缴各市、区财【政,实行综合管理—使用统筹《安排其使用办—法由: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蓬江、江海区由市】研究:制定)行政》机关履?。行其法定职责—为流动人《员提供服务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另行收】费 第三章 【租赁管理 第十二!。条 出租屋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   (一》)具有?。合法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有效产权证【明;   —(二:)具备基本的—生活设施(水电【、厨房、卫生间)】和符合?房屋安全、》。消防、卫生标—准;  》 ,(三)居住面积必须!达到人均不少于3平!方米: 第十《三条 ?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 【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产权证或其》他有效产权证明【;   (二【)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  (三)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权属?有争议的; —   ?(四)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搭建的违法建筑物】。;   (五)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   (六)不【符合居住安全—标准的?;, ,   (七)不符合!公安、消《防、环保、卫生等】方面有关规》定或屋主未与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的; 》   (八》)已抵押《。的房屋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并—未,告知承租人房—屋抵押情《况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符!合,出租条件的出租屋自!签订:、变:。更出租?屋的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房屋出租当事人或被!委托人应当到—当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和地方税务【部门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中心(站)】申请办理登记备【案,和纳:税申报手续并提【交下列资料》  ? (一)出租屋的房!地,产,。权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不具【备这些证件的出租】。人应当提交》当地村(居)委出示!的房屋使用权证明和!有关资?料;   (二)!。。。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  : (三)房屋租赁】合同; 》。  (四)出租【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和共有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 , (:五)委托租赁的须】。提交委托人授—权的有效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第!十,五条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或》者承租房屋受委托】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 《第十六?条, 受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管理服务【中心(?站)应在收到房【屋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对出租—屋,的治安、消防、【安全、卫生等条件进!行核查? , ,  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出租条件的》予以登记颁》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不】符合条件的予以书】面答复?。。通知:。出,租屋主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责—令其停止《出租 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出租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或受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管理服】务中心(站》),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 用于工—商业用途《的出租屋附带有员】工宿舍的其》员工宿舍《部分出租的》按居:住出租房屋管理依】照第十三条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 物!业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应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和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机!构开:。展房屋租赁》检查发?现本小区内》有房屋出租但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的应及时报告!或将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及出租房屋!的具体情况报送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管?。理服务中心(站【。) ?第二十条 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提供租赁经纪【服务的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和办理【暂住证手续并每月】将通:过本中?介机构?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以及出?租房屋的具体—情,况报送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管理服务中心(站)! 第二《十一条 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出示有效》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遵守—本,办法规?定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和管理服】务,机构做好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 第五章【  出租人》及承租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管理》机构:做好出租《房屋和租住在—出,租屋的流动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房屋【出租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来历:不明、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流动人员;  】。 (二)《在承租人《入住后?24小时内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在:三日内带领承租人及!同屋租住人员向当地!公安机关或管理服】务中心(站)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拟暂住【30日以上》且,年满16周岁的应】同时申领暂》。住证; 《  : (三)《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发!现,出租房屋内有—违法活动或者—有犯罪嫌疑》。人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四)协助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房屋承租人和同【屋租住?人员的计生》管理工作《。。协助查核居》住在:出租屋的育》龄妇女流动人员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发现:居住:在出租屋的已婚育】龄妇女没有》婚育证明和》有怀孕妇女的出租】人应在其入》住后1?5日内将其情况报】。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并督促其到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接受孕》情检查不得隐匿违反!计划生?育对象;   (!五)自觉与公—。安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的应报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管理服务中心—(站)备案受委托】代理人不得再行委托!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   (《七)出租房》。屋居住?人数达到30人以上!的应聘?请专:职保安人员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   (《八)在?。规定时限内申报房】屋租:赁登记缴交房屋租赁!手续:。费;按法律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缴—纳房屋租赁有关【税款;?   (九)督促!承租人搞好出租屋及!周边环境《卫,生防止?各类:传染病传播; 【 ,  (十《)承租人退租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告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或!管理:服务中心(》站): , 第二十《四条 房屋承租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出《租屋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承租房屋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剧毒性、放射性、】腐蚀性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不得利用】承租房屋私》藏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二—)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件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三)非本《市户:籍的承租人应按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和?申领暂住证暂住期】满或者移居》时要:申,请续期或者申报【变更注销;  】 (四)持有本人】合法有效的婚育证】明已婚育龄妇女【应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后15日》内向暂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交验婚育证明【。或办理临时证—明,并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接受暂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和服务;  】 (五)留宿他【人的应在24— 小时内将留宿【人的基本《情况告知出租人拟留!宿3日以上的应在】3日内向《出租:屋所在地公安机【关或管理《服务中心《(站)申报暂住户】口;   —(六)?发现承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消除—或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 (:七)发现同屋租住】人员有违法活—动或:者有犯罪嫌》疑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八【)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九)承?租,人应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建扩《建或增添、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因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应》当负责修缮或者赔偿!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出租屋符!合条件出租但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和缴交房【屋租赁手续费—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房屋】出租人补办手续和追!缴房屋租赁手续费】拒不:办理和缴费》的依:法进行处《理和处?罚  《 ,房屋出租人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由房产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依法对房屋】出租人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 房屋—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后未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中心(站】)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经通知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房屋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房屋出!租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不落实防【火安全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公安消?防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 第:三十条 《房屋出租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的由?税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或处罚 —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不按?。规定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和暂住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补—办手续 并依照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第三十二条 承租!人,和出租人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 第三十】三,。。条 承租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四条 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五条 【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履行相—应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包!庇,犯罪、?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签订:租赁合同未办—理房屋登记备案手】续的当事人应—于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按规定补《办房屋登记备案手】。续, 第三十七条 国!家和省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8—年4月19日起施】行,原江:门市:出租屋治安管理【。实施办法(江府[1!996]5号文)】。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