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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出租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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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出租屋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府(2008)1】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江门【市出:租屋管理办法—业经市政府十三届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九日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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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出租?屋管理保障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防止出租屋【成为:违法犯罪的》滋生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和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部等六?部(局、《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出租屋是指除旅馆】业外有偿提供—。给他人居住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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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凡在我市!范,围内的出《。租屋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第四条 出租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第五】条, 出:租屋管理实行属【地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及“管【理、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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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江门市人!民政府?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由】市综治、《工会、?妇联:。、教育、法制、财】政、建设、卫生、物!价、公安、民—。政、劳动、》计生、房产、工商、!地,税等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综治办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出租屋管】理工作并对》各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
第七条 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部门《职责: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出租《屋管理?的领导和协》调相应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机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机构《及各成员单》位,应按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职责制定出各】自的:具体:管理措施各负其责】做好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各有关单位】职责如下
》
?(一)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出租屋管】理,。。工作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分》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定期对各!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出租屋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江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纳入综》治考评?内,容
(二【),公安部?门是出租屋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承:租人员登记》暂住户口办理和查验!暂住证了解》掌握房屋承》租人变?动情况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和—暂住证时对于居【住场所为出租房屋的!应查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督《促出租屋主与公【。安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开展经常性】的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和【治安:检查消除安》全、治安隐患—及时查处和》依法打击出租—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镇(街道)、村!(居)管理服务中心!(,站)和综《。合协管员队伍协【助开展出租屋和暂】住,。人员治?。安,。管,工作
(三)!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房屋租赁】的,行政主管机关依【法对房屋租赁市场】实施统一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组织:实施以及房屋租【赁信息的收集—汇总等工作掌握出租!屋的底数和基本情】况指导镇(街道【)、村(居)管理服!务,中,心(站)和综合【协管员队伍》协助开展《出租屋登记备案和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四)建设【部门负责研究、【制订和落实对建【制施工企《业、工地从业人员】的管理办法协助【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的各项措!施开展对出租房【屋建筑安全》的审核
《
(《。五)民政《。部门负责协》助公:安、:司法部门抓好居(村!)民委员会的治保组!织、:。人民调解《组织: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协?助公安?部门完?善社区治《安防:范网络?建设
?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出!租房:屋承租?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宣传教育等工】作,
(七)【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出租屋税收征管工!作
》(八)财政部—门负责制订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的服务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落—实工作经费》并监:督其开支使用情况
!
(《九)物价部门负【责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收费实施情】况的监督查》处违规收费》
? (:。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利?。。用出租屋从事无【照经营或《超经:营范围等违》法经营活动加强【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管理依法查—处、取缔非》法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对于生—。产、经?营场所为《出租:。屋,的应查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十一)《出租屋管理》机构、管理》服务:中心(站)的设置】。出租屋?综合协管《员队:伍,的组建、招聘、管理!、使用等《按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 :各单位在检查管理过!程中:发现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作—。出通报
第三【章 税费》征管:
第九条 房【。屋租赁手续》费由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或:可由其委《。托镇:(街道)、村(居)!管,理服务中《心(:站)统一代征
】 :房屋租赁《手续费的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和省—建设厅规《定的标准执行—租赁手续费由出【租人承担
第【十条 出租房屋征】税标准由江门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征税规定执行由各!。。。市、区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或可由其委!托具备条件的管【理服务中心》(站)代征
第】十一:条 房屋租赁手续】费、流动人员暂住】。证工本费和治安联防!费,全,额上缴各《市,、区财政实》。行综合管《理使用统《筹安排?其,使用办法由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蓬江、江海】区,由市研究制定—),行政机关履》行其:法定职责为流动【人员:提供服务《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另行】收费
第三章【 租赁管理
【第十二条 出—租屋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 , (一)具有合法】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有效产》权证明;
— (二)具—备基本?的生活设施(水电、!厨房、卫生》间):和符合房屋》安全、消防、卫生标!准;
《 , (三)居住面【积必须达到人均【不,。少于3平《方米:
第十三条— 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产—权证或其他有效【产权证?明;:
(》二)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权属《有争议的;
!(四)?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搭—建的违法建筑—物;:
? (五)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 (六)》不符合居住》。安全标准《的;
《 (七)不符合公!安、消防、》环保:、卫生等方面—有关规定或屋主未】与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的;
(八!)已抵押的》房屋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并未告【知承租人房屋抵【押情况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符合出租条件的!出租屋自签订、变更!出租屋的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房屋出租当—事人或被委托人应当!到当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和地《方,税务部门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中心(站)申】。请办理登记备案【和纳税申报手—续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出租屋的房地【产权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不具备这【些证件的出租人应当!提交当地村(居)委!出示的房《屋使用权证明和有关!资料;
— (二)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
(三)房【屋租赁合同;
! (四)出租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和—共有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 (五)委托租赁】的须提交委托人授权!的有效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
,第十五条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或?者承租房屋受委【托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
第十六条— 受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管?理服务中心(站【)应在收到房—屋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对出】租屋的治安、消【防、安全、》卫生等条《件进:行核查
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出:租条件?的予以登《记颁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不!符合条件的予以【书面:答复通知出租屋【主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责令—。其停止出租
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出租《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或,。受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管理服务中心(】站):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 用《。于工商?业用途的出租—屋附:带有员工《宿舍的其员工宿舍】部分出租的按居住出!租房屋管理依照第十!三条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 物—业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应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和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机构—开展:房屋租赁检查发现本!小区:内有房屋出租但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的应》及时报告或将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及出》租,。房屋的具体情况报送!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管理服务中心(【站)
第二十条 !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提—供租赁经纪服—务的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和办理暂住证手续!并每月将通过本【中介机构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以及出!租房屋的具》体情况报送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管理服》务中心?(站)
《
第二十一条 【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出示】有效: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遵守【本办:法规定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和管理服务机—构做好?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
第五章 【出租人及《承租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管理机《。构做好出《租房屋?。和租住在出租屋的流!动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房屋》出租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来历不明、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流动人员;!
: (二)在承租】人入住后24—小时内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在三日内!带领承租人及—同屋租住人员向当】地公安机《。关或:管理服务中心(【站)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拟,暂住30《。日以上且年满—16周岁的》应同:时申领暂住证;
! (三)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发现】出租房屋内有违法】。活,。动或者有犯罪—嫌疑人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
(四)协【助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房屋承租人和】同屋租住人员的计】生管理?工作协助查核居住在!出租屋的育》龄妇女流动人员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发现居住【在出租?。屋的已婚育龄妇女】没,有婚育证明》和有怀孕妇女的【出租人应在其入住】后15日内将其【情况报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并督促其》到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接受孕情!。检查不得隐匿—违,反计划生《育对:象;
?
(五)—自觉与公《安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 (:。六)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的应报?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管理服务中—心(站)备》案受委托代理人【不得再行委托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七)出租!房屋居住《人数达到《30人以上的应聘请!专职保安《人员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
(八》),在规定时限内申报房!屋租赁登记缴交房屋!租赁手续费》;,按法律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缴》纳房屋租赁有关【税款;
—。 ,(九:)督促?承,。租人搞好出租屋及周!边环境卫生防止各类!传,染病传播;
!(十)承《租人退租《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告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或管理服务中!。心,(站)
》第二十?四条 房屋承租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出租【屋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承租房屋《。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剧毒】性、放射《性、腐蚀《性,。。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不得利用承—。租房屋私藏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 (二)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件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三—)非:本,市户籍的承》租,人应:按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和申领!暂住证?。暂住期满或者移居】时要申请续期或【者申报变更注销;】
《(四)持《有本人?合法有?效的婚?育证明已《婚育龄妇女应—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后1《5,日内向?暂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交验婚育证明【或,。办,理临:时证:明并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接受暂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和服—务;:
(五)留宿!他,人的应?。在24 小时内将】留宿:人的基本情》况告知出《租人拟留宿3日以】上的应在《3日内向出》租屋所在地》公安机关或管理【服务中心(站)申报!暂住户口;》
(六)发现!。。承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消除或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七)发现同屋—租住人员有》违法活动或者有犯】罪嫌疑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 (八)《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 (九)承租人应】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建扩建或增添—、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因: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应当负责】修缮或者赔偿
】第六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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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出租屋符合条【件出:。租但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和缴:交房屋租赁手续费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房屋出租人补办【手续和追缴》房,。屋,租赁手续费拒—不办理和缴费—的依法进行处理和】处罚
房屋出!租人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由房产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依法对《房屋出?租人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 房屋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后—。未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中《。心(站)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经通知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房屋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房—屋出租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不《落实防火安》全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公安《消防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 房】屋出租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的:由税: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或处罚
】
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不—按规定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和】暂住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补办手续 】并依照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二条 !承租人?和出租人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
第三十三条】 承租?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履】行相应?。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包《庇犯罪、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签,。订租赁合同未—办,理房屋登记备案手续!的当事人应》于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按规定补办房【屋登记备案手续【
第三十七条【 国家和省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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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8年4月《19日起施行原【江门市出租屋治安管!理实施?办法(江《府[1996]【5号:文)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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