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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出租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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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出租屋《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府!(2008)1【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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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出租】。屋管理办法业经市】政府十三届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九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出租屋《管理保障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防止!出租屋成为违法犯】罪,的滋生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和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部等六部(局、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出租屋!是指:除旅馆业外》。有,偿,提供给他《人居住的房》。屋
第三》条, ,凡在我市范》围内的出《租屋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第四条 出!租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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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出租屋管理实】行属地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及“管理、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江门—市人民政府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由市综—治、工会、》。妇联:。、教育、法制、财政!、建设、卫》生、物价、》公安、民政、—劳动、计《。生,、房产、工》商、地税《等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综治办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出租屋管理!工作并对各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第七条? 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部门职责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出】租屋管?理的领导和》。协调相应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机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机构及各】成员单位应按—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职责制?定出各自《的具:体管理措《施各:负其责做好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各有!关单位?职责:。如下
《 (一)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出租《屋,管理工作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分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定《期对各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出,租屋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江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纳入?综治考评内》容
?。。 (二)公安部门!是出租屋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承租人员登记!暂住户口办理—和查验暂住证了【解掌握房屋承租人】变动情?况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和暂住证时对于!。居住场所为出租房屋!的应查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督促出】。租屋主与公安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开展经常—性,的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和治安检【查消除安全》、治安隐患及时【查处和依法打击出】租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镇《(,街道)?、村:。(居)管《理服务中心(—站)和综合协管【员队伍协助开展出】租屋和暂《住人员治安管—工作
《 , (三)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房屋?租赁的行政主管机关!依法对房《。屋,租赁市?场实施统一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组:织实施以及》房屋租赁《信,息的收集汇总等【工作掌握出租屋的】底数和基本》情况指?导镇(街道)、村(!居)管?理服务中心(站【)和综合协》管员队伍《协助开?展出:租屋登记备案和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四)建设—部门负责研究—、制订和《落实对?建,制施工?企业、?工地从业人员的管理!办法协助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的各项措《。施开展对出租—房屋建筑安全的审核!
《(五)民政部门【负,责协助公安、司【法,部门抓好居(村)】民委员会的治保组织!、人民?调解组织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协助公【。安部门完善社区治】安防:范网:络建设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出】。。。租房屋承《租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宣传?教育等工作》
(七)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出租】屋税收征管工—作
? (八《)财政部门负—责制订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的服务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落》实工作经费》并监督其《开支使用情况
】 (九《)物价部门负—责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收【费实施?情况的监督查处违规!收费
》 (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利—用出租屋从事无照】。经营或超经营范围等!违法经营活》动加强?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管理依法!查处、取缔非法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对于】生产、经《营场所为《出租屋的应查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十一)出》租,屋管理机构、管理服!务,中心(站)的设【置出租屋综》合协:管员队伍的组建、招!聘、管理、》使用等按《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各—单位在检查管理【过程中发现》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作出通报
第!三章 税》费征管
》第九条 房》屋租赁手续》费由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或?可由其委托镇—(街:道):、村(居)》。管理服务中心—。(站)统一代征【
房屋租【赁手续费的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和省建设厅规】定,的标准执行》租赁手续费由出【租人承担
—第十:条 出租房屋征税标!准由江门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征税—规定执?行由各市、区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或可?由其委托《具备:条件:的管理服务中心【(站)代征》
:第十一条 房屋租】赁手续费《。、,流动人员暂住—证工本费和治安联】防费全额上》缴各市、区财政实】行综合?管理使用统筹安【排其使用办法—由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蓬江、—江海区由市研究【制定)行政》机关履行其法定职责!为流动人员》。。提供服务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另—行收费
第—三章 租赁》。。管理
第十二【条 出租屋》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合法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有效产权《证明;
(】二)具备基本的【生活设施《(水电、厨房—、卫生间)和符合房!屋安全、消防、卫生!标准;?
(》三)居住面》积必须达到》。人均不少于》。3平方米
第十】。三条 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
】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产》权证或其他有效产】。。权证明;
(!二):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权!属有争?议的;
— (:四,)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搭建的!违法建筑物;
! ,(,五)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六)】不符合居《。住安全?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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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符合公安、》消防、环保、卫生】等方面有关规定【或屋主未与》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的;
【 (八《)已抵押的房屋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并未告—知承租人房屋抵【押,情况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符!合出租条件的出租屋!自签订、变更出租屋!的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房屋出租当事【人或被委托人应当到!。。当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和地方税务部—门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中心(站)】申请办理《登记备案和纳—税申报手续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出租《屋的:房地产权《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不具】备,这些证件的出—租人应当提交—当地村(居)—。委出示的房屋使【用权证明《和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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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
(三)—房屋租赁《合同;?
(四)【出租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和共有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 (五)委托租】赁的须?提交委托人授权的有!效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第十五【条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或者承租《房屋受委《托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
第十六条 !。。受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管:理服务中《。心(站)《应在收到房屋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对出租屋的治安、】消,防、安?全、:卫生等条件进行【核查
—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出租?。条件的予以登—记颁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不符合条件的予】以书面答复通—。知出租屋主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责令其【停止出?。租
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出租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或受【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管理服务中!心(站?)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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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用于工商业用途的!出,租屋附带有员工宿舍!的其员工宿》舍部:。分出租的按居住出】租,。房屋管理依》照第十三《条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 物业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应!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和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机构开》。展房屋?租赁检查发》现本小区内有房屋出!租但: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的应及时《报告或将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及出—租房屋的具体—情况报送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管理:服务中心(站)
!第二十条 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提:供租赁经纪服务的】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和办理暂住证手!续,并每月将通过—本中介机构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以:及出租房屋的具体】情,况报送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管理服务中心(站!)
第二》十一条 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出?示,有,效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遵守—。本办法规定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和?管理服务机构做好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
第五章】 出租人及承【租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管理机构》做好出租房》屋和租住在出租屋的!。流动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房屋出租《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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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来【历不明、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流《动人员;《
(二—)在承租人》入住后24小时【内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在!三日内带《领,。承租人及同屋租住】人员向当地》公安机关或》管理服务中》心,(站)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拟暂住3!0日:以上且年满16周岁!的应同时申领暂住】证;
(三】。)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发现出租房屋内有】违法活?动或:者有犯罪嫌》疑人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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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助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房屋!承租人和同屋—租住人员的计生管理!工作协助查核居住】在出租屋的育龄妇女!流动人员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发现居【住在出租屋的已婚】育龄妇女没》有婚育证明和有怀孕!妇女的出租》人应在其入住后【15日内将其—情况报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并督促其《到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接受孕情检查不】得隐匿违反》计划生育对》象;
《 , (五)自觉与公安!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 (六)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的应《报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管?理服务中心(—站)备案受》委托代理人不得再行!委托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七,。),出租房屋《居住人?数达到30人以【上的应聘请专职保安!人员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八)!在规定时限》内申报房屋租赁【。登记缴交房屋租【赁,手续费;按法律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缴纳】房屋租赁有关税【款;
》 (九)督促承【租人搞?好出租屋《及周边环境》卫,生防止各类传染病】传播;
—。 ,。(十)承《租,人退租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告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或管】理服:务中心(《站):
第?二十四条 房屋【承租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出租《屋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承租—房屋: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剧毒?。性、放射性、腐蚀】性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不得利!用,承租房屋私》藏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二)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件】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三)?非本市户《籍的承?。租,人应按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和?申领暂住《证暂住期满》或者:移居时要申请续【期,或者申报变更—注,销;
(【四,)持有本人合法有】效的婚育《证明已婚《育龄:妇,女应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后15—日内向暂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交验婚育证明—或办:理临时?证明并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接受!暂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和服务》。;
(五)留!宿他人的应在—24 小时内—将留宿人的》基本情况《告知出租《人拟留宿3日以上】的应在3日内向【出租屋所在地公【安机:关或管?理服务中心(站)】申报暂?住户口;
(!六)发现承》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消:除或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七—)发:现,同屋租住人员有【违法活动或者有犯】罪嫌疑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八)【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 (九)承租人应】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建扩建】或增添?、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因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应当负】责修缮或者》赔偿: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出租屋符合条】件,出租:但,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和缴交房屋!租赁手续费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房,屋出租人补办手【续和追缴房》屋租赁?手续费拒不》办理和缴费的依法进!行处理和处》。罚
? 房屋出租人【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由房】产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依】法对房屋出租人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 房屋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后未!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中心(站】)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经通知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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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房屋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房屋出租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不落实防火安全【。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公安消防【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 房屋出租】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的由税【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或处罚
—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不按—规定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和暂?住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补:办手续 并依照【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二条 承【租人和?出租人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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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承租?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履行!相应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包庇犯罪、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签订租赁—合同未?办理房屋登记备【案手续的当事人应】于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按规定补办房】屋登记备案手续【。
第三十七—条, 国家?和省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8年4月19【。日起施行《原江门市出》租屋治安管》理实施办法(江府[!1,996]5号—文)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