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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江门市出租【屋管理办法 — :。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出租屋【管理办?法的通知 》 江府(20】08)14号 【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 江门市出租屋管理!办法业经市政—府十三届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九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出租屋管理保】障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防—止出租屋成》为违:法犯罪的滋》生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和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部等六部(局、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出租屋《是指除旅《。。馆业:外有:偿提:供给他?人居住的《房屋 第三条【 凡在?我市范围内的出租】屋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 第四条 出租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第五:条 出租屋管理实】行属地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及“管理、—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江!门市人民政府—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由市综治、【工会、妇联、教育、!法,。制、财政《。、建设、卫》生、物价、公安【、,民政:、劳动、计生、房】产,、工商、地税等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综治!办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出租!屋管:理工作并《对各: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第七条 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部门职责 【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出【租屋管理的领导和】协调相应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机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机构】及各成?员单位?应按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职责制?定出各自的具体【管理措施各负其【责做好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各有关】单位职责如下— ,   (一)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出租屋管】理工作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分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定】期对各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出租:屋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江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纳入综治考》评内容 》  (二)公安部】门是出租《屋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承租人—员登记?暂住户口办理和查】。。。验暂住证了解掌握房!屋承租人变动情【况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和,。暂住证时对于居【。。住场所为出》租房屋的《应查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督促出租—屋主与公安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开展经?。常性的?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和:治安检?。查消:除安全?、治安隐患》及时:查处和?。依法打击《出租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镇(:街,。道)、村(》居)管?理服务?中心(站)》和综合协《。管员队伍协助—开展出?租屋:和暂住人员治安【管工作  — (三)《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房屋租赁【的,行政主管机关依法】对房屋租赁市场实】施,统一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组?织实:施,以及房屋租赁信息】的收集汇《总等工?作掌握出租屋的【。。底数:和基:本情况指导》镇(街道)、村(居!)管:理服务中心(—站)和综合协管【员队伍?协助开?展出租屋登记备案】和,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建设部门负责】研究、制订》和落实对建制施工企!。业、工?地从:业人:员的:。管理办法《协助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的各》项措施开展对出租】房屋建筑安全的审】核 :。   (五)民政】。部门负?责协助公安、司法】部门抓好居(—村)民委员会—的治保?组织、人民调解组】织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协助公安—部门完善社》区治安防范网络建设!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出租:房屋承?租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宣传教育等工—作,。   (七)【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出!租屋税收征管工作】 ,   (《八)财政部门负责】制订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的服务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落实:工作经?费并监督其开支使用!情况 《  (九)物价部】门负责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收!费实施情况的监督】查,处违规收费》   (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利用出租屋从【事无照经营》或超经营范围等违法!经营活动加》强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管理依法查!处、取缔非》法,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对于生产、经】营场所为出》租屋:的应查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十一)出租屋管理!机构:、管理服务中心【(站)的设置出租屋!综合协?。管员:队伍:的组建、招聘、管】理、使用等按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   各单位在检】查管理过程中发现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作出—通报 第三章  !税费征管 》 第九条 房屋租】赁手续费由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或可由其委托镇(!街道)、村(居)】管理服务中心(站】。)统一?。代征   —房屋租赁手续—费的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和省—建设厅规定的—标准执行《租赁手续《费,由出租人承》担 第十条 出】租房屋?征税标准由江门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征税规】定执:行,由,各市、区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或可【由其委托具备条件的!管,理服务中心(站)代!征 第《十一条 房屋租赁手!续费、流动人—员暂住证工》本费和治安联—。防费全额上缴—各市:、区财政实行综合管!理使用统筹安排其使!用办法?由,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蓬江【、江海区由市研究制!定)行政机关履【行其法定职》责为流?动人员提供服务【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另行收费》 , 第三章《 租赁管理 【第十二条 出租屋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 (一?)具有合《法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有效】产权证?明; 《  (二)具—备基本的生》活设施(水电、【。厨,房、卫生间)—和符合房屋安—全、消防、》卫生标准;》。   (三—。)居住面积必须达到!。人均不?少于3?平方米 第十三条! 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  《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产权证》或其他有效》产权证明;》   (二)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  :(三)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权属有【争议的;   (!四)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搭建的违法!建筑物; 》   (五)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   (《。六)不符合》居住安全标准的【;   (七)不!符合公安、消防、环!保、:卫生等方面有关规】。定或:屋主未与《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的; —  (八《)已抵押《的房屋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并未告知—。承租人房屋》抵押情?况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符,合出租条件的出租】屋自签订、变更出租!屋的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房屋出】租当事人或》被委托人应当到当】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和地方税务部—。。门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中心(站【),申请:办理登记备案和纳】税申报手续》并提交下列资料 】   (一》)出:租屋的房《。地产权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不【具备这?些证件的出租—人应当提《交当地村《(居)委出》示,的,房屋使用权证明和有!关资料?; ?  (二)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三)房屋租赁—合同;   【(四)出租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和共有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五)委托租赁的须提!交委托人授权的有】效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第《十五条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或者承租》房,屋受委托《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 第十六》条 受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管理】服务中心(站)应在!收到:房,屋,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对出:租屋的治安、消【。防,、,安全:、卫生等条件进行】核查   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出】租条件的予》以,登记:颁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不符合条【件的予以书》面答复通知出—租屋主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责令其停—止,出,租, 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出【租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或】受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管理服务!。中心:(站)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 第十八条 用于】。。工商业用途的—出租屋附带》。有员工宿舍》的其员工宿舍—部分出租的》按,。居住出租《房屋管理依》照第十三条》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 物业!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应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和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机构开《展房:屋租赁检查发现本】小区内有房屋出【租但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的应及时》。报告或?。将,。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及出租房【屋的具体情况报送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管理服务【中心:。。(站) 第二十】条 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提供租赁经纪服【务的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和办理暂住证—手续并每月将通过本!中介机构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以及】出租房屋的具体情】况报送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管理服务中心(站】) 第《二十一?条 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出—示有效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遵守本办《法规定?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和管】理服务机构做好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 第五章  !出,租人及?承租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管?理机构做好出租房】屋,和租住在出租屋的】流动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房屋出租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 (一)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来历不明、!。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流动人员;!   (二)【在承租人入住后【24小时内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在三日内带领承租!人及同屋租住人【员向当地《公,安机关或《管理服?务中心(站)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拟—暂住30日以上且年!。满16周岁的应【同,时申:领暂:住,证,; : ,  (三)》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发现出【租房:屋,内有违法活》。动或者有犯》罪嫌疑人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四—)协助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房屋承租人!和同屋租住人员【的计生管理》工作协助《查,。核居住在出租屋【的育龄?妇女流动人员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发现!居住在出租屋—的已婚育《龄,妇女没有婚育证明】和有:怀孕:妇女的出租人应【在其:入住后15日内将】其,情况报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并督促其到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接受孕情检!查不得隐匿违反计】划生育对象;—   (》五)自觉与》公安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  (六《)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的应报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管理服《务中心(站)备【案,。受委托代理》人不得再行委托【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  :(七)出租房—屋居住人数达到3】0人以上的》应,聘请专职《保安人员《。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八—)在规定《时限内申报房屋【租,赁登记缴交房屋租赁!手续费;按法律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缴【纳,房屋租赁《有关税款;》 :  (?九)督促承租人【搞好:出租屋及周边环境卫!生防:止各类传染》病传:播;   —。(十)承租人退租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告【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或管》理服务中心(—站) 第》二十四条 房屋【承租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出?租屋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承—租房屋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剧毒性、】放,射性、腐《蚀性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不,得利用承租房屋私藏!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二)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件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三:)非本?市户籍的承租人【应按: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和申领暂—住证暂?。住,期满或者移居—时要申请续期或者申!。报变更注销;—   (四)持】有本人合《法有效的婚育证【明已:婚育龄妇女应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后15【日内向暂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交验婚育证—。明或办理《临,时证明并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接受暂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和服务;   !(五)留《宿他人的应在2【。4 小时《内将留宿人的—基本情况告知出租】人拟留宿3日以【上的应在3日内向】出租屋所在》地公安机关或管理服!务中心(站)申报暂!住户口;   】(六)发《现,。承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消除或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七)发!。现同屋租住人员有违!法活动或者》有犯罪嫌疑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  (八《)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九!。)承租人应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建扩:。建或增添、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因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应当负责修—缮或者赔偿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五条 出租屋符【合,条件出租但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和缴交房屋租赁手!续费: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房屋》出租:人补办手续》和追缴房屋》租赁手续费拒不办理!和缴费的依法进行】处理和处罚》   房屋出租人!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由房产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依:法对房?屋出租人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 !房屋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后未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中】心(站)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经通知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房屋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房:屋出租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不落实?防火安全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公安消防!。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 房屋出租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的由税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或《处罚 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不按规定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和暂《住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补办手续 并【依照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二条 承租人—和出租人《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 《 第三十三条— 承租?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履行相【应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包庇》犯罪、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签订【租赁合同未办—理房:。屋登记?。。备案手续的当事人】应于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按规》定补办房《屋登记备案手续 】 第三?。十七条 《国家:和省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8年4】月19日起施行【原江门市出租屋治安!管理实?施办法(江》。。府[1?996]《5号:文)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