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本,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全省范?围,内异地购买住房【规范本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异地?。贷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定!(,试行)>《。(浙:建[:2014]》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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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购房地—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
》 第三条 已】签订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合作协议书!的本:。省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所属》分中心?、管理部适用本办】法
》
《第四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本省异地贷款—业务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
【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职责管辖范围!。内异地贷款》政策的审批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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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本职责管辖!范围内异地贷款业】务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
第五条 ! 异地贷款》执行购房《地中心贷款政策规定!购,房地中心提供异【地贷款?资金并负《责异地贷《款受理、《。审,批签约、抵押担保、!发放及?回收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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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异》地贷款产生的收益归!购房地中心》。所有贷款《风险由购房地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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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借款《职工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缴存地中心)—应向购房地中心【。提供借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并及时协助—购房地中心核—实,借,款职工?缴,存,账,户销户及个人重要】信息变?化等:情况
》
》第八条 借款职工!申请异地贷》。款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作并—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 (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四【)有合法的购买合同!(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并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 (五【)提供?购房地中心认可【的担保或抵押;
】
《。 (六)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
? : (七《)符合购房地中心】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九条 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 (一)!开具:证明借款职工到缴存!地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以下简!称缴存证明)
! :。 (二)—贷款:申请借款职》工到购?房,地中心提出异地【贷款:办,理,申请:。并持有购房》地中心需要提供【的贷款资料
【 《 (三)审核审批!购房:地中心?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工作决?定是否准予贷—款并通知借款—职工
》 (四)】贷款签约异地贷【款审批通过后借【款,职工到购房地中心】或承办银《行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附,。属合同、单据等书面!文件
》 《 (五)贷款担【保或抵?押购房地中》心,负责办理并保管抵】押(预)登记
【
? (》六)贷款发放房屋】抵押(预)登记后】购房地中心或承办】银行收妥房屋—。抵押(预告)登记权!属证:明后发放贷款—并,将缴存证明回执反馈!至缴存地中》心缴存地中》心应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
(七!)异地贷款》备案缴存地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购房地中心发放的!贷款等情况均通过全!省住房?公,积金OA《平台备案并查询【
】第十条 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建立异地贷!款定:。期核对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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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缴存地中心!应保证其出》具的缴存证明信【息真实准《确因提供信息—不实而造成的风【险由缴存地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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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缴存地》中心应确保》职工办理异地—贷款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贷!款(含本金、—利息及罚息)并协】助购房地中》心催收逾期贷—款,缴存地?中,心应依据购》房地中心出具的【上年度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还款凭证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和还贷提取业务具体!按照缴存地中心的提!。取政策执行
】。
第十三】条,。 , 缴存职工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尚:未结清前因工作【调动:转移至新缴存—地中心?的由新?。缴存地?中心继?续向购?房地中心《通报:。。借,款职工缴存及—个人信息变化等情】况
【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
? :第,十五条 》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细【则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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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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