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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湛江市财—政拨款投资建设工】程预审投《标资格暂行办法 ! :湛府:〔,20:09〕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现将湛江市财!政拨款投资建设工程!。预审投标资格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财,。。政拨款投资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政府】投资工程)预审【投标资格名》录的编制和管理保】证,其公正性《、科学性和实—用,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粤府办〔—2005〕22号】)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工程【是指市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等施工工程省—。规定的省以上机构】统一组织《招,标的工程除外—    》 本办法所称—预审投标资格—是指按照规定—的条件?对,拟承揽政府投资【工,程的:施工单位预先进行审!查建:立通过投标资—。格审查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资格单位)名录以】便其直接《。报名投标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成!立政府投资》工程预审《。投标资格委员—会(以下简称预审会!)作为市《政府预审投标资【格,工作机构  —   预审会由市!政府相关领导以及监!。察、检?察、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市,政园林、交》通、公路管理、【农业、海《洋渔业、教育、工】商,、国资、国税—、地税、审计等部门!代表组成《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预审会的日常【工作以及监督管理等!具体:工作   》 第四条 预审投标!资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实行动态管理—。  : 第五条》 资格单位名录【。实行分类分组管理】根据工程类别确【定资:格单位的《。类别根据资格单位】的资质?等级确定组别资格】单位名录分类分组的!具体:办法由预《审会:另行制定《  :   预审—会可以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调《整资格单位名录的】类别或组别 —  第《六条 预审会根据】当年建设工程的【投资规模确定—预审投标资》格的:方,式、方法并》。在受理加《入资格单位》名录的申请》前30日在湛江建设!信息网或有关政府公!众媒体(以下—简称网站或媒体【)上发布   】。第七条 《拟承揽?政府投?资,工程:的施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申请【加入相?对,应类别和组》别的名录但每项【资质只能申请相【。应类别中的1—个组别   第八!条 申请加入资格单!位名录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书面申请材料【或网上申请》数据   第【九条 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    》(一)申请表; 】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    (—三)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不需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或有】关证明文件; 【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告;     】(五)?受,理申请前3年—内的信贷信用、【纳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合同—履约和工程业—绩方面的证》明;     (!六)预审会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第十条 预审【会每年?1次集中受理加【入资格?单位:名录的申《请  ?   《预审会应当在截【止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 第十一条 预审!。会组织?成,员单位及有关专家】。审查:申请:材料按照《规定条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分 】    前款所】称综合评分是指对申!请人的纳税额、工】程质量状况、—施工安全状》况,、创:优质工程情况、【诚信:行为、特殊贡献【。等指标按《规定: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   《  综?。合评分标准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工程?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有关原》则另行制定报预审会!批准后执行 —  第《十二条 预》审会召开全体—会议核?准综合评《分结果按《得分从高至低排序】确定符?合条件的资格—单位初选名录  】   《初选名?录应当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预审!会应当将其列—。入正式名录并予以公!告公示和公》告均在网站或媒体】上发布   第】十三条 申请—人,在申:请加入名《录前1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名录 ?。  ?。 , ,(一)拖欠工人工资!或分包商工》程款、材料款情节严!重的;?     (二】)不依法纳税、缴费!和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   】  (?三)有不良》信,贷信用记录的—;  ?   (四)因】行贿:、受贿?、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或!。暴力抗法而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   《 (五)承接违法】建筑业务的; 【  :  : (六)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七!),违,反合同造成工—期延误3个月以【上或工程质量未能达!到,合同要求的; 【    (八)】被工商部门列—为信用?。不良企业的;  】   (九—)隐:。瞒,真相、?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  ? (十)《。。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 第十四条— 资格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  : ,  (二)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     —(三)不《参与围标串标—、转包、挂》靠等:违法活动;  【   (四)【不以行?贿,。等非法手《。段,谋取利益   第!。十五:条资:格单:位因资?质等:级发生变化》要求调整所在名录】的类别或组别的经】审查可以作出相【。应调整    】 资格单位资质改】变,或等级降低的应【当对其所在名录【的类别?或组别作出相应调】整资格?单位不同意》改变或降低的取消其!原,。所在的?类别:或组别资格 —  第十六—条 政府《投资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由名录中的资】格单位通《。。过投标?确,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一)【名录:中暂无相《应类别资格单位的;!     (【二)名录中》相应招标或符合条件!的资格单《位达不?到规定数量的  】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中明确投标人【在名录中所属—的类别和组别 【  第十》。八条 资格单位只能!按,照其所在类别和组】别的业务范围承接工!程或者参加工程【的投标   —。   相互间具有控!。股关系?的资格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工程的投】标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在每项工程竣工【后应当?公正地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承包工程】的资格单位》的,履约评价  — , 第二十条 资格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下一年度申请【。加入资格单位名【录时按不《。良记录行为作扣【分处理?   《  :(一:)在1年内未能【提交至少1》份排名在前3位的】有效标书的》;     (】二)未经工程建设单!位同意超过合同工】期1个月《以上的; 》   《 (三)《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到【位工地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低下的;】  :。   (四)工程!。完工后因承包的资格!单位的原因未—能按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进行工程决!算的;  》   (五—)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擅—自变更施工图纸、改!变工程用材用料【规格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 —  : ,第二十一条》 资格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将清除出名录】2年内?取消其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   (一—)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   (》二)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   (三》)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 (四)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的; 《。 ,   (五)施】。工质量不合格、施工!有安全隐患不整改】或出现工程安—全事:故,的;     】(六)弄虚》作假以欺骗手段【。进入名录的   】 第二十二条— 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预审:会应当建议有关部】门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    (一【)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和,信,用不:。良企业;    ! ,(二)?属本市?国,有企业的由有关部】门,对,法人代?表依法进行人—事处:理;    【 (三)《。属外:地驻湛企业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 第二十三条— ,对被清除出名录的】资,格单:位2年内不接受其】。加入名录的申请【 , 第二十四条 资格!单位被清除》出名录后《空出名额可依照当】年综合评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  ? 被清除出名录【的资:格,单位和递补的资格单!位,名单应当在网—站和媒体上》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建,设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9年《11:月16日起》。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