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