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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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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