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 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
《
【6.4.1 工】程,结构:设,计应区分《下列设计状》。况并应?按不同设计状况进】行相应的极限状【态,设计
! ,。 1 持久设计!状况适用于正常生】产工况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
》 2 短暂设【计状况?。适用:。于临时工况应包【括结构施工和—维修时的状况等【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并可根】。据需要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
《
《。 3: 偶然设计状【况适用于《异常工?况结:构承受偶然荷载作】用,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
,
:
《 4 地震【。设计状?况适用于《地震作用工况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并可根据【。需要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
,
6.4.》2 结构》构件承?载力极限《状态计?算应:按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持久设计《状态或短暂》设计状态)、偶然】组合(偶然设计【状态)、地震组合(!地震设计状态—)采用下列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持—久设计状态、—短暂设计《状态:、偶然设计状态
】
,
!
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对安!全等级一级或设【计使用年《限100年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对—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或设计—使用年限5》0年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0;对结构安!全,等级三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0.9】;,
! ? ? Sd?作用组合效》应设计值;
—
【 ? : Rd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
— 【 , γR?E结构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按本规范第【6,.4.3条的规定】采用
》
?6.:。4.3 》各类结构构件截面抗!震验算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按表6.4.3!采用当?。仅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时各类结构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均应采用1.0
!
,
表6.4】.3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
—6.4.4》 结构构》件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应根据?不同的设《计要求采用下列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
【
! : 式中Sd—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荷载》效应组合《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和有色金—属工程结构》荷载规范GB 【。50959的有关规!定计算;
】
: !。 C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的规定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