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基础埋》置深度
》
4.】7.1 基础埋置!深度应按下列条件确!定
:
!1 : 厂房的功》能和:工艺要求有》无地:下室、地下设施和】设备基础;
】。
:
2 【 基础?形式和?构,造;
《
?
, ? 3 相邻—。建筑物基础类—型和埋?置深度;
】
4 】 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载大小和性质—;
?
— 5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
】。6 : 地:基土冻胀和融—陷的影?响;
【
, : 7 厂区【腐蚀:性介质?的性:质和环境条件
】
4.7.2! 厂房《基础的?埋置:深度应结《合上部结《构布:置和工程地质条件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在满足地基!稳,定,性,、地:基承载?力和变形条》件下:宜浅埋除岩石地基】外,基础埋置深度—不宜小于0.5m】
— 2》 基础宜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上当必须!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采取使地基土在【施工时不受扰动的】措施
?
《
? 3 》当基:础埋置在易风化的岩!层上时应《要求施工在基—坑开挖后立即铺筑】垫层
! 4 有腐蚀!性环境厂房的基础】埋置:。深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的有关规》定
—
4.7.3 】高度超过24m【的,多层厂房基础的【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采用天然地—基或复合地基时基】础埋置深度不—宜,小于厂房总高—度的1/15;
】
:
:
2— 采用桩基础时】桩基承台埋置深【度不:宜小于厂房总高【度的1?。/18?
—4.7.4 【在,既有:建,筑物邻近新建厂房时!新建厂房基础的【设计应计入对既【有建筑物《基础的影响应包括】地基承载力和地【基,。变形等新建厂房基】础的埋置深度—不宜大于相邻既【有建:筑物:基础的埋置深度并应!复核:对既有建筑》物基础的影响当新】建筑物基础埋—置深度需要大于【相邻既?有建筑物基础的深度!时新旧相邻基础间】应保持一定净距其】净,距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既有?建筑物基《础类型(《形式)和荷》载大小确定
【